关于“价值创造”的悖论致马建明先生
【马建明先生在以下文字中表达了一种“价值创造”的悖论,它实际上是亚当斯密曾经表达过的价值悖论的体现,因此它并不是新的东西。我们知道,一件受到需要的具有固定用途(固定使用价值)的物品越是稀缺,它的价值就越大,相反,物品越丰富,它就越缺乏价值。这是人们能够亲身体验到的经验现象。这个经验现象与学者们一贯所怀的“创造价值”之说背道而驰。因为,当物品被创造得越来越多时,物品就越缺乏价值;相反,物品被创造得越来越少时,物品反而更有价值。那么,所谓“价值”到底是什么意思?马建明先生说是“商品的意义”,那么这又是商品的什么意义呢?是商品的“财富”意义呢?还是商品的“利润”意义?我们知道,商品的财富量越多,商品所具有的利润也就越微薄。因此,这种意义包含着某种矛盾性,或者说意义之中包含着分歧的多种意义。
实际上,“价值”这个概念包含了二个互相背反的意义:一个是“效用财富”的意义,它越大越好;另外一个是“费用耗费”的意义,它越小越好,因为费用越小,商品越廉价(体现为实际价格低),则人们为获得商品所需要耗费的代价也就越小。比如我们知道我们通常为获得水所需要付出的代价很小,而这使我们的生活得到基本的保证;水由于相当丰富而没有什么价值,不能拿它去交换什么东西(但现今北方的干旱却使水的价值显现出来,它体现为人们为获得水所需要付出的代价更大了)。
综合以上二方面的意义,我们可以给“价值”下个定义:价值是人类为获得最大的生存而必须付出的最小代价;或者说:价值是以最小代价而获得最大生存。这个观点与孙冶方的价值思想相吻合,在他那里强调了恩格斯的观点,即价值是效用对费用的关系,效用越大越好,而费用则越小越好;价值作为效用越大越好,而价值作用费用则越小越好。――黄焕金(关于价值的详细论述可以看《代价补偿价值论》http://hxhhj.nease.net/dgbsgzl.rar)】
关于价值的一般涵义以及财富创造与价值创造的悖论
马建明
根据辞海,价值引申为意义,那么商品的价值可以理解为商品的意义。
作为商品的属性,商品的效用、商品中凝结的人类抽象劳动、以及商品的交换能够为交换的双方,能够为全社会节约劳动,商品的那一项属性对商品交换的双方,对全社会最有意义?
对商品交换双方来说,对全社会来说,商品的意义并不在于商品中凝结了多少人类抽象劳动,而在于商品的交换能够为交换双方,能够为全社会节约劳动,因为对商品交换的双方来说,对全社会来说,凝结在商品中的人类抽象劳动并不是越多越好,而是越少越好。“商品的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人类抽象劳动”的实质是“商品的价值是生产商品的社会平均劳动耗费或社会必要劳动耗费”。
如果说商品的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人类抽象劳动,那么,商品中凝结的人类抽象劳动越多,越有价值,也就越有意义;反之,商品中凝结的人类抽象劳动越少,价值越小,意义也越小,这样就会出现下面财富创造与价值创造的悖论:
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我们创造的财富,生产的商品越来越多,由于技术进步,技术在很大程度上替代了劳动,这些财富或商品中所含的劳动越来越少。按照现行商品价值理论,技术越是进步,技术越是替代劳动,所创造的财富,生产的商品越来越多,而我们创造的价值却是越来越少,社会越是进步,创造的价值反而越少,社会越是落后,创造的价值反而越多,那么,我们是应该多创造财富呢?还是应该多创造价值呢?我们是应该多创造价值呢?还是应该少创造价值呢?
今天我们所创造的财富生产的商品比过去多了很多,由于技术进步,技术对劳动的替代,我们工作劳动的时间比过去大大减少了,我们从每周工作劳动六天变成每周工作劳动五天,那么,今天我们创造的价值是比过去多了呢?还是比过去少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