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价值”仍然是个跟“劳动价值”类似的死价值。决定一个商品的真实的使用价值的是效用价值。
比如,斧头具有使用价值,但马克思不会将他的收入全部甚至部分换成斧头。为什么?因为斧头对马克思来将没有效用价值!
效用价值决定着使用价值的量和质,这是边际效用递减法则和边际替代率递减法则所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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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这个问题是一般和个别的关系.有联系也有区别.使用价值,(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具有一般客观性,而效用价值强调的是主观性.
所以,说效应价值决定使用价值,也有道理.但是不知道那些"老一辈经济学家"会怎么看.
把这两种概念区分开来有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