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制度经济学
2066 0
2006-05-17

企业性质:劳动价值形成的体制(装置)

王海钰

(一)企业的定义:对企业如何命题虽然来源于个人世界观但这个命题是否成立,即由社会来认可却是一个社会认识问题。当社会认识是个人的“加总”时,不同的世界观有着对企业相反的命题,就是说不同的社会意识形态下有着不同的企业命题。

马克思的人类阶级社会观虽然也研究企业的运作,可对于企业为什么会形成?其笔墨甚少。在马克思看来企业只不过是资本对劳动剥削的体制(装置)。因为企业的运作过程是追求剩余价值的最大化。在现代西方经济学中对企业的命题视企业为一组合约关系的连结。这显然是对马克思主义生产关系的深化。

本文从人类经济制度社会观出发,把企业看成经济社会中一个生产劳动体团队,并且这种团队存在于人类社会的始终。如果把人类经济制度社会发展史可以看成由几个不同经济制度形态来组成,那么不同的经济制度形态中就有着生产劳动团队体制性质的不同。再如果把经济制度社会形态看成一个规则秩序性的经济活动过程,社会财富的创造用劳动价值来表达,那么经济制度社会就是一个劳动价值创造、劳动价值形成、劳动价值实现、分配规则制度的安排。不同的经济制度形态现象是因为劳动价值形态的不同,也就有了生产劳动体团队劳动价值形成规则体制不同的表达。劳动者只所以参加生产劳动体企业其原因是借助于这样的体制装置才使劳动价值的形成成为可能。

(二)问题的提出:合约观意识中的企业理论是从科思(Coase 1937)开始的,已经有许多学者对科思以来关于现代企业理论的评述,因此本文也就不对有关企业理论进行评述(有兴趣的读者可参阅这方面的著者,在中国有钱颖一,张维迎的评述)。本文不赞成合约理论对企业性质的认识,因为只有在合约交易制度下才导致企业是一组合约的命题。这一理论忽视了人类经济制度形态中还有着指令性交易制度、法律规定性交易制度的存在。

张五常(1983)在研究企业性质的文献中指出,科思关于企业代替市场的观点不完全正确。其实企业也是一种市场制度,其性质在于以要素市场取代中间产品市场,提高了交易效率。是企业家与代理人依据合约赋予的有限的要素使用权来直接指挥生产。

杨小凯和黄有光(1995)认为企业性质是一种间接定价制度。它通过剩余索取权安排给经营者(资本家、或老板)享有,以作为对其服务(劳动)的间接定价,从而把交易效率极低的经营管理知识劳动卷入分工而同时避免对其直接定价和买卖,因直接定价成本太高、难度太大。

谢德林(2002)认为企业性质是一种要素使用权不完全合约的履行过程。他指出企业与市场无法截然分开。企业规模的扩大不完全是替代市场而是市场扩大的结果。要素市场的扩大进而促进企业的发展。要素使用权合约的履行一部分替代了市场,另一部分带来了资产服务的扩大又促进了市场的发展。反过来随着法律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带来了交易费用的下降又推动了企业的发展。因此市场交易与企业交易的区分上是向模糊性发展,把市场与企业明确的分开是错误的,但这不妨碍市场与企业有一个中间地带。合约的关键是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的安排。

(三)企业性质:是劳动价值得以形成的体制制度性安排。

1)企业的运行以劳动过程为基础。劳动过程被认为是社会财富创造过程,用W---W`表示。这个过程是活劳动与物劳动共同运作的过程但必须建立在外部性资源(外加工劳动)的基础上,用V+LI表示。V表示劳动对象基础,L表示劳动力,I表示“劳动方法”即劳动动力工具和动作工具的一体化运动。这就是通常说的物品制造过程进而满足人们生存的需求。但这种劳动过程是否构成价值性劳动,必须通过货币来表达。抽掉货币的表达性只能是纯粹的财富创造劳动过程。

2)劳动人生存权利平等最大化追求组成劳动体。实现劳动人生存权利的平等依赖强力在每个人身上均匀的分布,而实际相对强力在每个人身上的不均匀分布的最优选择就是组成劳动体。财富创造的形成必须通过劳动的合作过程。这是由动物人转变为劳动人的前提条件。在没有货币参加的劳动过程中,劳动体内是实行按人分配或者说按生存权利、生活权利分配被规定为生存性、生活性劳动活动。这时也就没有劳动活动的积累即没有社会财富的形成。但劳动人的生存权利是平等的。

3)交易性分配的追求组成生产劳动体。由于“劳动方法”中动力工具与动作工具的矛盾性刺激使发明劳动活动动机产生,于是劳动工具的制造和生活品制造通过交易实现了分工。这种交易由偶然性交易发展到必然性交易时产生了交易的中介物----相等交换表现形式物质形态,简称货币。从而出现了从投入货币——产品制造劳动——卖出劳动取得货币收益(G---W—G`)的一种生产劳动过程。由此而论,生产过程是承载在劳动体活动上。交易活动可以使相对优势得以发挥,资源得以共享,从而产生剩余,这种劳动组织团队被规定为生产劳动体,简称“生产体”即企业。

4)生产劳动体企业内部性分配引出生产要素概念。企业售出产品后的所得构成收益。收益按企业得以运作的因素来分配,这种因素规定为生产要素。可分为六大类:①活劳动(人力资本)。②物劳动(动力技术设备)。③借贷劳动(个人积累性和社会积累性劳动合称为积累性劳动)。④外部性劳动(外加工劳动和外部性资源)。⑤管理知识劳动。⑥企业生产性积累劳动。这些生产要素对企业收益是如何分割的,取决于生产要素初始所有者的态度。

(5)企业团队是生产要素的组合。生产要素只所以组合成生产企业原因有两个方面:在主观方面,首先是组合能产生“合作剩余”;其次是货币成为社会财富的代表引出对货币收入的追求;再其次,最重要的就是劳动活动的价值得以形成。在客观方面是要素所有者对社会财富积累的追求推动要素组合起来,使之联结为一体化。要素联结的方式有:指令性联结(强迫结婚);合约性联结(自愿结婚);法律性联结(登记结婚)三种。

我们看到的是生产要素联结方式是由交易制度来决定即交易方式的客观性作用。将企业理解为要素的一组合约的理论是建立在合约交易制度的基础上,它忽视了指令性交易与法律规定性交易制度的存在,因而是主观片面性认识。在他们眼里,中国计划经济时代是不存在企业的,就大型跨国集团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企业。这样一来也就忽视了对生产要素联结方式的研究。特别是对经济改革过程的理解中也就忽视了经济改革实质是生产制度、交易制度、社会分配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上的变革。这种变革说明企业性质也必须变革、要素联结的方式也要随着发生变革。从我国实践上看,生产要素必然是由指令性联结到合约性联结上转变,进一步的是向法律规定性联结上转变。当然这种转变要具体企业具体分析、具体对待而不能象主流经济学家那样,企业只有一个性质、生产要素只有一种联结方式。在这一种主观思想指导下,国有企业的改革就只能是“私有化”一条道了。因为要素合约性联结的前提就是要素所有权个体化。主流经济学家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生产要素社会所有权。

(6)企业收益的分配。由于企业上要素联结方式的不一样,对生产要素的定价方式也就有着不一样。比如在指令性联结中要素价格是由行政管理者来定价,或者说指令性价格。在合约性联结中要素价格通过谈判来形成。法律规定性联结中要素价格来自法律的规定性(经济运行宏观管理在实行消费积累平衡中对要素有个最低价格规定)。生产要素收益权分为三部分:生存性收益、价值性收益、激励性收益。

(7),要素收益权必须经过企业形式这种装置才能实现。就是说当企业的形式来自生产要素的组合时,生产要素又是不同性质劳动活动形式的表达。换言之凡是劳动活动都是有价值的,但是这种劳动价值只能通过对企业收益的分割来实现。也就是说要素劳动价值不通过企业活动就无法实现自己的劳动价值。所以我们说,企业是劳动价值得以形成的装置。这种装置就是生产体制度。

在我们看来所谓市场就是劳动价值形成的场合。与企业性质不同的是前者使不同性质的劳动活动的价值与价格的差别最小化;后者使劳动价值与价格的差别最大化。企业与市场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相互制约、相互依存的。不同形式的不同劳动性质的交换构成不同形式的市场,比如要素市场、商品市场、证券市场等。交易制度分为指令性,合约性、法定性三种,正是这种交易制度决定了企业生产要素的联结方式才有了企业体制性质的不同,就是说交易制度决定企业体制性质。

值得一提的是管理知识劳动要素在要素联结中有着特别地位。他主持着要素成分的构成,或者说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尤其是对企业收益的大小有着关键的作用,用P=A(V+LI+G+F……)表示,对企业收入的贡献呈现要素系数关系。为了实现系数的最大化生产要素不同性质的组合赋予管理劳动者不同的权力,进一步的是给予不同的定价(收益权分配)从而引出一个“要素使用权”、企业“决策控制权”、企业“收益支配权”问题。这三个权力的执行构成企业管理知识劳动活动。

然而三个权力也就构成企业的所有权。但是这三个权力既可以集中在一个人(管理体)身上也可以分开由几个人(管理体)分工协作来执行。这种分工可用管理层次来概括。管理层次的不同设置被规定为企业权力治理结构。很明显,将三个权力集中到一个人身上时就呈现个体所有权;将使用权与决策控制权+收益支配权(后者也称为经营权)分开,由两个人(管理体)来执行时就构成联合(混合)所有权,那么有多少个联合者就有多少个所有者。进一步把三权分开,由三个管理体分别来管理要素使用权、决策控制权、收益支配权,那么在法律的约束下就构成社会所有权。

非常明显,由于企业所有权治理结构的不同对管理知识劳动价格的确立(收益权安排)也不可能一样。相对个体所有权企业里,将剩余索取权安排给资本家(老板)可以节约对管理劳动的监督成本,从而提高企业效率。在联合所有权企业里是剩余分成索取权安排,通过事前“签立”其合约来执行,从而提高企业规模经营效率。在社会所有权企业里,一般是剩余“待机”分成索取权通过法律规定来执行,就是说社会分配制度给一个管理知识劳动价值的计算公式,按劳分配,从而提高社会经济福利效率。由此可以看出企业权力治理结构决定着企业的所有权属性与财产所有权无关。进一步来看,财产所有权的交易性质被看成“产权”,可以做出同样的结论:企业所有权属性与产权属性无关。

最后,是关于企业效率问题。所谓企业效率是指要素组合中的成本与收益之间的比较,就是说二者之差(成本最小相对收益最大)越大效率越高。这样一来评价企业效率就有两个方面来决定:一方面是要素成本的下降。在一个生产要素生存权利平等最大化的经济体里,要素成本的下降依赖政府对要素流动管理费用的下降(也可以说是交易费用的降低,也可以说是经济体管理成本的降低)。这我们可以直觉地看出来,行政管理费用越大的国家企业效率越低。(要素交易费用=行政管理费用,这里不是科思的不可计量的交易费用。)另一方面是企业收益的增长。马克思在《资本论》里已经描述了提高剩余价值的各种方式,这里不在重复。在一个企业生存权利、发展权利平等最大化的经济体里,企业效率的提高依赖竞争程度的加强。只有通过充分的竞争机制的作用才能使大中小企业结构出现合理化,这有就业率来衡量。就业率越高企业效率越高。西方的现代经济学企业理论的重大缺陷就是只站在企业本身以及个案实证上来研究企业效率而不是站在经济体层次上来研究企业效率,从而忽视了对整个经济体宏观上企业效率提高的研究。

结束语:1)引入经济制度社会观理论对企业性质进行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企业性质由交易制度来决定,就是说在要素组合中有三种联结方式:指令性(强迫结婚)、合约性(自愿结婚)、法律规定性(登记结婚)。

2)生产要素实质上是不同劳动活动形式的表达,比如贷款是社会可积累劳动。要素通过组合企业可以实现自己的价值即企业是一个劳动价值形成体制的安排(装置)。

3)所谓市场是劳动价值形成的场合,其交易有着指令性、合约性、法定性交易意志的不同。表现为不同的交易制度。正是这种交易制度决定着企业性质的形成;进一步说也决定着社会权利分配制度的形成。相对企业来说它决定着企业管理知识劳动价值、价格的高低或者说收益权。

4) 企业权力治理结构决定着企业的所有权属性与财产所有权无关,更与产权归属无关。

(摘自《简论人类经济制度形态发展》一书《与经济学家对话》一节)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