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作联合的个人所有制理论是有许多问题的。协作联合的个人所有制理论强调的是劳动者个人所有,这个理论听起来好动听,但分析起来却有许多问题:
管理者是不是劳动者?
政|府官员是不是劳动者?
如果只有在公有企业中的个人才对公有企业有个人所有权,那么公有企业之外的人呢?难道公有企业只是少数人的人吗?
假如国家投资建立的企业是公有企业,那么为啥只有其企业内的个人才是所有者?
公有企业中的个人一旦被开除,那么还是不是公有企业的所有者?
公有企业的工人一旦主动离开,其所有权能不能带走?
政|府官员也是人,为啥没有企业所有权?为啥要把他们[排除在外?
事业单位中的个人是不是也有事业单位的所有权,如果有,其意义是什么?
一旦公有企业破产,其中的个人还有没有个人所有权?
是不是在个人所有权前面加上诸如协作啦联合啦,于是个人所有就是美妙的了?
假如进入了公有企业就可以获得个人所有权,那么谁可以进入公有企业,根据什么可以进入?
个人可以不可以出卖其公有企业的个人所有权?
所以,协作联合的个人所有制理论听起来很诱人,但分析起来却问题百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