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0-30 7:36:30编辑过]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0-30 11:22:48编辑过]
我实在看出这两篇文章与楼主思想有何关联之处。
因为我不明白楼主是赞同这两篇文章,还是反对这两篇文章。
按理,楼主是反马克思的,而这两篇文章是支持马克思的,所以楼主贴这两篇文章让我很疑惑。
我实在看出这两篇文章与楼主思想有何关联之处。
因为我不明白楼主是赞同这两篇文章,还是反对这两篇文章。
按理,楼主是反马克思的,而这两篇文章是支持马克思的,所以楼主贴这两篇文章让我很疑惑。
你看不出来很正常.
本人注:对于个人所有制的解读,很多人不过只是在想当然,他们连所有制是怎么回事都没有搞清楚,却把个人所有制当成宝贝似的捧着,在那里成天鼓噪着;岂不知,这个个人所有制早就建立了,也早就在事实上近于垮台了。卫兴华终究是一个学者,看问题还是客观的;只是,他没有必要绕那大一个圈子。卫的这篇文章,算是给那些人兜头泼了一盆凉水,但能不能清醒就难说了
李不会,什么个人所有制早就建立了?什么事实上近于垮台了?
社会主义既是重建建立个人财产,也即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那么历史也就有过个人所有制的社会形式——马克思明确说它不是私有制,你对马克思理论及其论及的事实,根本无知!何谓之早就建立了,等!
既然,这你个不会,又说“卫的这篇文章,算是给那些人泼了一盆凉水”,那么,你这个不会,对卫教授的观点的一点认同,也就否定了你自己的上述小注,这也就在自己头上泼冷水了。
真是个李不会,你弄不懂社会科学,就干点别的什么吧。
李不会,什么个人所有制早就建立了?什么事实上近于垮台了?
社会主义既是重建建立个人财产,也即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那么历史也就有过个人所有制的社会形式——马克思明确说它不是私有制,你对马克思理论及其论及的事实,根本无知!何谓之早就建立了,等!
既然,这你个不会,又说“卫的这篇文章,算是给那些人泼了一盆凉水”,那么,你这个不会,对卫教授的观点的一点认同,也就否定了你自己的上述小注,这也就在自己头上泼冷水了。
真是个李不会,你弄不懂社会科学,就干点别的什么吧。
骟不公,以无知而充明白.你是本论坛第一人.
我说过你们认为的"所谓个人所有制"在你们看来是私有制了吗?而恰恰因为它在你们看来不是私有制,才有上述说法.如果它要是私有制,它垮台了吗?真是愚蠢到了极点.论愚蠢,本论坛你也应当仁不让.中国目前在向哪走?既然它在你们看来不是私有制,那么当然另有所指,你明白指的是什么吗?然而,你们看到的和理解的,便自为代表真理了吗?你懂得什么叫做所有制吗?你连所有制都不懂,也配谈个人所有制?早就说过,你令马克思蒙羞!
正如开头我说过的,你这种人,如果不是白痴,便是有认识上的动机性偏差.----你这个自以为懂得社会科学的,明白什么叫动机性偏差吗?
告诉你骗不公,我说的那些被泼凉水的人,就包括你,这论坛好这口的,有数的那么几个,这不,被激了一下,马上就跳出来了.
在此表现你的无知很有趣吗?呵呵.
送你一句民间歇后语,叫做,打铁烤糊卵子----看不出火候.当然,你也许没东西可烤,骟不公嘛!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0-31 7:37:13编辑过]
岂不知,这个个人所有制早就建立了,也早就在事实上近于垮台了。卫兴华终究是一个学者,看问题还是客观的;只是,他没有必要绕那大一个圈子。卫的这篇文章,算是给那些人兜头泼了一盆凉水,但能不能清醒就难说了
马克思的重建个人所有制,是以公有制生产方式为基础的个人所有制,它的社会形式,不是国家而是自由人联合体,它的组织形式是“真正民主制”。显然,这一新的人类社会形式,并未被列宁和毛泽东时代的人们所理解——那时只是片面理解为一种生活资料的个人所有制,所以根本谈不上建立,更谈不上早就建立了。
因此,你不会却说它早建立了,早垮台了。你不会,正如你所说:你这种人,如果不是白痴,便是有认识上的动机性偏差
你不会,然望你对你上述的胡言乱语,能有个正确的态度,认真回去答一下,或者回答一下,你为什么经常在马克思理论上,在人的新社会形式问题上胡言乱语?
为什么呢?你这种人,有认识上的动机性偏差
楼下的,你来啦。
个人所有制生产资料归谁所有?
公有制生产资料归谁所有?
所以,公有制生产方式——从个人角度看,就是每个人对全部生产力总和的占有,不过是破除了资产阶级狭隘公有制生产的局限性质而已。在这里,过去的局限于一个企业的公有制关系,在全社会范围重演:在共同使用社会生产能力的公有制条件下,个人专有的生产资料和产品,直接就是社会总财产、总产品的一个直接构成部分!不再需要私人产品那种通过拐弯抹角的渠道,才可能成为社会产品。在这里,生产关系的动物性,或者说对抗性、傻瓜蛋的市场关系不存在了,代之以一个公有平台上的平等竞赛关系而已。在这里,每一个人的强大生产力,就全面展现出来了。
就先说这些吧。
山成功
以无知而充明白.你是本论坛第一人.
你一次又一次地表现出无知.但却自为以知.马克思的捍卫者怎么都是这等人物?真是悲哀.由16楼和20楼看来,用不着我来归拢你了.
下面这三句话全是你说的:
二,所以,公有制生产方式——从个人角度看,就是每个人对全部生产力总和的占有, 三,马克思的重建个人所有制,是以公有制生产方式为基础的个人所有制. 所以,你说的全是废话---这是你的还给你.一,个人所有制你说归谁?当归个人所有!
请问,这个以公有制生产方式为基础的个人所有制,它的生产资料按你前二段的说法,还怎么归个人所有?如果按你第一段主的吧,当然归个人所有;而按你第二段说的吧,个人其实只是对总和的占有,所以个人所有其实是有名无实.如果个人不能支配实际生产资料,那还叫归个人所有吗?请问,你明所有权的权能都是什么吗?看来你不明白.
连所有和占有的概念都不懂,还瞎反对?如果态度老实一些,本人可以赐教。
其次,你们这三个臭皮匠,不是学问很深吗?怎么连一点辩证观念都没有?
社会主义就是一种既是公有制、又是个人所有制的辩证所有制关系!从马恩的“彻底的自然主义”(把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二者统一起来的真理”)的辩证理论上说,社会主义就是这种完全排除了自主活动羁绊的“一切个体生产者的全面发展”形式——“这种被否定了的否定如此牢固地存在于a2中,使得a2中在任何情况下都有两个平方根,即+a和-a。要摆脱被否定了的否定,摆脱平方中所包含的负根,是不可能的。”
在典型的小商品生产形式中,生产过程中的全部劳动者都拥有生产资料,(4)而非劳动者则被排斥到生产过程之外。由于小商品生产中,独立的生产过程只能容纳单一的劳动者,因此生产过程的全部劳动者拥有生产资料意味着单一的劳动者拥有生产资料。资本主义所有制是对小商品生产的否定。这种否定包含着多种内容,但是它至少包含着这种内容:在资本主义所有制中,全部的劳动者或大多数的劳动者不拥有生产资料,而拥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主体在大多数情况下是非劳动者。社会主义所有制则是对资本主义所有制的否定,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中,所有的劳动者则都获得了生产资料的所有权,非劳动者则被排斥到所有制关系之外。这是因为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中生产资料不归属非劳动者,这样一来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中所有的生产条件都不归属于非劳动者,因此非劳动者既不能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中发挥作用,也不能从其中获得收入。但是社会主义所有制不是对小商品生产的简单复归,因为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中,生产过程已经容纳了许多劳动者,而所有的劳动者拥有生产资料实际上便意味着在生产过程中的多个劳动者共同拥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
马克思所说的个人所有制只能这样来理解:其中的个人特指个别的劳动者,而不是指个别的非劳动者,不是指不管劳动者和非劳动者的个人;个人所有制则是指生产过程中每个个别劳动者拥有生产资料所有权,非劳动者被排斥到所有制关系之外的所有制。因此小商品生产和社会主义公有制都是个人所有制,小商品生产是生产过程中唯一的劳动者拥有生产资料的个人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生产过程中多个个别劳动者拥有生产资料的个人所有制。小商品生产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最表面的区别在于劳动者的数量从而生产资料所有权主体的数量存在差别:在小商品生产中,只存在一个劳动者,从而它也只存在一个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主体;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中,存在着多个劳动者,从而它相应便存在相等数量的生产资料所有权主体。小商品生产和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这种差别是由这样的原因所决定的:在小商品生产中,劳动还没有社会化,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中,劳动已经社会化。虽然小商品生产和社会主义所有制都是个人所有制,但是由于小商品生产以没有社会化的劳动为基础,因此小商品生产是私有制。社会主义所有制以社会化的劳动为基础,因此社会主义所有制是公有制。资本主义所有制之所以不是个人所有制,是因为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中全部或大多数劳动者不拥有生产资料,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生产资料由非劳动者拥有。因此社会主义对资本主义
私有制的否定是“重建个人所有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