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价值只存在于社会交换中,而社会交换是从人的角度而言,它首先是人的拥有物的互补。
人与人之间把各自拥有的产品使用价值去与对方交换不同质的使用价值并进而在客观上让整体的社会综合使用价值的配置更加优化从而使社会的需要满足层次提升。在主观上让个体通过交换出有余过剩或非必要的使用价值来补不足缺乏或必要的使用价值从而获得主观上的个体的需要层次的提升,这体现为个体需求满足程度即总效用或个别使用价值的增加和递增,而同时又使双方各得所需获得双赢。
其次,交换价值才体现为人与人或社会中的劳动之间的互补。
马克思说:“上衣拥有可以满足某种特殊需要的使用价值。要得到上衣这件产品,就需要进行特定种类的生产活动。这种生产活动是由它的目的、操作方式、对象、手段和结果决定的。这种由自己产品的使用价值或者由自己产品是使用价值来表示自己的有用性的劳动,我们称它为有用劳动,又叫具体劳动。上衣和麻布是不同质的使用价值,同样,决定它们存在的劳动即缝和织,也是不同质的。用于交换的物必须拥有不同质的使用价值,从而形成不同质的有用劳动的产品,否则它们就根本不能作为商品来互相对立。上衣不会与上衣交换,一种使用价值不会与同种的使用价值交换。”从这段话可见,虽然拥有可以满足某种特殊需要的使用价值是上衣所产生的。但产生上衣这件产品对人的使用价值的主导作用,主要还是进行特定种类的生产活动的人。这种生产活动是由它的目的、操作方式、对象、手段和结果决定的劳动就是创造产品或商品的具体有用性劳动。尽管由麻布缝织的上衣是与麻布在自然使用价值属性上同质的,由于成分相同,所以,这不管是从其本身的化学和物理属性上都是无差别的,但在满足人这个使用对象上体现的质却是不同的,因此,上衣和麻布从满足人的需要角度而言是两种不同质的使用价值,而尽管麻布和用麻布制作的上衣这两种商品在自然属性上是同一的,但以人类作为使用对象时也因此而改变为社会属性,从而出现了体现在人类身上的质的差异,甚至是同样是同质的麻布与尺寸制作的不同款式的上衣之间由于凝结的具体有用劳动或劳动力使用价值不同其能满足的个别使用者的使用价值也不同,而导致这种差异的主要原因就是人的具体有用性劳动或具体的劳动力的使用价值。
这正如马克思所说:“每个商品的使用价值都包含着一定的有目的的生产活动,或有用劳动。各种使用价值如果不包含不同质的有用劳动,就不能作为商品互相对立。对于生产出来的上衣,无论是给顾客穿还是裁缝自己穿,它都是起使用价值的作用。同样,上衣和生产上衣的劳动之间的关系,也并不因为裁缝劳动成为专门职业就有所改变。在有人当裁缝以前,人们已经缝了上千年的衣服。但是,上衣、麻布或是任何一种非天然存在的物质财富要素,总是必须通过某种专门的、适合于人类特殊需要的、有目的的生产活动创造出来。因此,作为使用价值的创造者——有用劳动,它存在于一切社会形态中,是人类生存的基础和条件。”
影响劳动力的使用价值的发挥的因素从人类自身内部的角度,一方面取决于劳动过程中劳动力的耗费量,另一方面是以作用在劳动对象时能否满足其需求标准的有用程度,比如,市场上对上衣的需求量是每天十件,而企业部门每人每天可以生产的产量是一件,那么,在假设信息对称时,供给系数(Z)=需求量(d)/供给量(q)=1,这时企业只需要分配十个劳动力按每人每天一件的生产(供给)率劳动生产一天即可实现市场的需求量,如果是Z<1,即需求量不变,由于劳动力投入过多导致生产供给量大于需求量产生超边际时,就产生了超量的绝对剩余,这对于保质期较长的产品而言还可以仓存,但如果是保质期较短的产品时,这种超量有余的产品使用价值量就会不能实现,而凝结在产品使用价值上的劳动力中的部分使用价值也被浪费了,以上面生产上衣为例,每天十个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就可以满足市场需求量的,企业却分配到部门中用每天二十个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去生产超过需求量一倍的产品,那么,一半的产品自然不能转化为商品而可能成为废品,即使是保质期很长的产品也是要因此而压仓占用库存和浪费保管维护的劳动力耗费,这样只会导致劳动力使用价值利用率下降,从而使劳动力的边际成本上升。
影响劳动力的使用价值的发挥的因素从外部的角度,物的有用性从自然转化为对人或社会的使用价值并不是凭空产生的,这其中起主导作用的就是人的有用劳动或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当人的劳动力的使用价值作用或凝结于物这个对象时,所产生的拥有可以满足人某种具体的特殊需要的使用价值就是产品或商品的使用价值创造,这种劳动又称为物化劳动或称为“对象化劳动”,这种作用凝结在产品中的人类劳动或物化在生产资料上的劳动是创造产品或商品的使用价值的主导性作用,但并不是唯一的源泉,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如果是没有自然生产的原材料,孤立地任一个人的劳动力使用价值有多高也难以凭空劳动生产出社会中不存在产品和商品,所以,人类的劳动只能使自然生产的物导向转化为有利于人类自身的使用价值,把自然物的使用价值同化为确定的可控制的人类使用价值,而这时作为以开放系统的状态与自然环境的使用价值进行结合或统一产生的劳动力使用价值就体现为人类劳动生产力系统。其所产生的使用价值是比作为孤立系统的人类劳动力自身的使用价值更加强大。
比如,马克思说“在采矿业中,同一劳动量用在富矿比用在贫矿能开采出更多的金属。因为金刚石在地壳含量稀少,那么要发现金刚石平均花的劳动时间就多,很小一块金刚石就代表很多劳动。也就是说,劳动生产力越高,生产一种物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就越少,凝结在该物品中的劳动量就越小,此物品的价值就越小。反过来说,劳动生产力越低,生产一种物品的必要劳动时间就越多,该物品的价值就越大。商品的价值与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量成正比,与这一劳动的生产力成反比。”可见这里马克思是承认在不同外部环境选择时同一劳动力的耗费量在富矿比用在贫矿上能产生更大更多的商品使用价值,从而两个环境中单位商品的价值一一即劳动量是不同的。
马克思在另一个例子中又说:“比如,在英国采用蒸汽织布机以后,把同样数量的纱织成布所需要的劳动,可能比过去减少了一半。但是,英国的手工织布工人要把纱织成布,还是要用以前那么多的劳动时间。所以,手工织布工人一小时的个人劳动生产出来的产品,只相当于半小时的社会劳动的产品量,所以价值自然也就降到了它以前的一半。”不过,上述这两个例子曾经被有些学者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拿来反驳马克思,并说更先进的机器与更富的矿山能创造价值,而有些马克思学者可能会反过来说这是个别劳动生产力对应的个别劳动量(个别价值)的变化,并不能代表整体的社会必要劳动量的变化,不过,也许人们并没有正确识到如果是每个个别的劳动生产力都提高了,那么,整体上在同一劳动量中社会劳动生产力对应的总价值也是不变的,但由于社会综合总使用价值量增加了每种不同质的单位商品的使用价值量对应平均必要劳动量也是会变化降低的。
也许从机器和富矿作为劳动工具和生产资料也是过去的人类劳动产品是过去的人类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积累与沉淀,是由于主体与客观环境的信息更对称从而人类劳动使用价值与自然物的使用价值结合从而效率提升了这一过程来反驳自圆是发展马克思理论的一种好出路,但问题是作为生产资料和资本的过去的劳动积累与沉淀的劳动不是被马克思与恩格斯认为是唯一的价值源泉的“活劳动"而是“死劳动“啊!他认为“活劳动是处于流动状态的人类劳动。在物质生产过程中,只有投入活劳动,才能将生产资料改变成符合人们需要的另一形态的使用价值,成为新的产品。离开活劳动,生产资料不过是一堆死东西,活劳动是社会生产中的决定性因素。劳动过程就是活劳动借助于劳动资料生产使用价值的过程。活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它作为新的劳动,不但物化成新的价值,还保存了原先存在于生产资料的价值并将其转移到产品中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665页)。而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章商品》中更是一开始就说了这段话:“资本用自己的不变资本,即生产资料吮吸尽可能多的剩余劳动。资本是死的,它像吸血鬼一样,只有吮吸工人的活劳动才有生命。资本吮吸的活劳动越多,它的生命力越旺盛”,这就是说马克思不仅仅是认为正在劳动的人类有“活劳动”,而是更进一步认为只有被资本雇佣的工人才有“活劳动",因为“生产资料不过是一堆死东西”,所以,其它非被资本雇佣的工人都不存在有“活劳动",这样产品与商品的归属自然就是工人的了,而“劳动过程就是活劳动借助于劳动资料生产使用价值的过程”,这样,马克思好像把作为同一企业部门的劳动生产力系统中的企业资本拥有者和投资者以及管理者排除在外,当然,我的价值论是不存在这些偏见的,因为这不符合和谐社会的提倡也违背社会价值分配和交换的公平和效率。
通过上述我的论证,可见,商品的价值不仅仅是要从人类社会劳动,还要与使用价值之间的关系。不仅仅是要从人类社会劳动生产力,还要与生产关系之间的联系来考察。
所以,马克思说的“ 简言之,每种商品都是自然物质和劳动这两种要素的结合。”这才是与我的价值论所一致的!
(但这也只能是从人类的角度来证明商品的价值,而它又不完全等于我认为的“价值”,因为,我理解的“价值”是更广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