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密关于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见解(或者说定义)有两个。第一个见解是说,凡是与资本相交换,并能为资本家生产利润的劳动,就是生产性劳动;不与资本相交换,而与收入相交换的劳动,则是非生产性劳动。第二个见解是说,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固定在可以出卖的商品上的劳动是生产劳动,不固定在这种商品上的劳动则属于非生产劳动。<br>
仔细分析这两种见解,可以概括为,他所说的生产劳动就是雇佣劳动;雇佣劳动之外的劳动都是非生产劳动。<br>
斯密特别提出仆人的劳动不是生产劳动,而是非生产劳动。这是符合我上面所概括的意义的。仆人的劳动其实并不是雇佣劳动,仆人是主人的家奴,不是雇佣劳动者。他并不为主人生产利润。<br>
雇佣工人与资本家的资本相交换(工资),是生产性劳动。而与收入哪怕是与资本家的收入交换的劳动都是非生产劳动。例如清洁工上门服务,哪怕服务对象是资本家,这也不是生产劳动,而是非生产劳动。因为他的劳动是与服务对象的收入交换,而不是与资本交换。<br>
再以做馒头为例,1个做馒头的工人,生产了2个馒头,其中1个无偿给了店主,这就是生产劳动。如果2个馒头都是自己的,都是自己吃了,这就是非生产劳动。对于斯密第二个定义提出的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即固定在商品上的劳动是生产劳动,不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是非生产劳动,也可以得到解释。要知道,斯密的时代是工场手工业为主的时代,斯密所说的物质产品其实都是工场手工业的产品,也就是说都是雇佣劳动产品。而非物质产品的劳动,例如官员的劳动,因为不在雇佣劳动之列,所以是非生产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