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资本论导论》纲要
说明:本文的部分内容和分节顺序已经做了最新调整,改写后的文章标题为 —— 绝对原创:《公有资本论(纲要)》 见本论坛https://bbs.pinggu.org/thread-1207388-1-1.html。
§1
资本有三个基本本性,即生产性、增值性和扩张性。
所谓资本是指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所谓价值是指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所谓剩余价值是指由劳动者劳动创造而被出资人无偿占有的那部分价值。资本作为价值的一种变式是劳动的结晶,资本带来剩余价值的过程是通过资本投入生产过程并支持生产过程顺利完成而得以实现的。由此可见,资本具有的第一个本性就是生产性,即只有投入生产领域资本才能成为真正的资本。资本的生产性是资本其它本性能够得以实现的基础。
资本是能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能够带来剩余价值即能够带来一个比原出资额更大的一个回归额,即能够增值。能够增值是资本的第二个本性,它是资本进入生产领域并支持生产过程顺利完成的动力源泉,是资本在运动中所追求的主要目标。
资本是价值的一种变式,它与其它价值形式的不同之处在于它在商品交换完成后不是进入消费领域,也不是退回流通领域,而是会返回生产领域,成为生产重新开始和不断扩张的动力源泉,这表明资本具有扩张(扩大再生产)的本性。扩张性是资本的第三个本性,是资本前两个本性继续发挥作用的表现,也是前两个本性向前发展的必然结果。
一方面资本具有生产性、增值性和扩张性,另一方面投入生产领域的资金(价值的货币形态)在生产力极大发达之前也必然会追求增值和扩张(以更好地推动生产力发展),因而必然会成为资本。
§2
资本除具有上述三个基本本性外还具有其它本性。
按资本的社会性质划分,资本可以大致的被分为两类,即私有资本和公有资本。所谓私有资本是指由私人持有并以追求私利为主要目的的资本,所谓公有资本是指由一定的社会共同体持有并以追求社会公利为主要目的的资本。因为私利具有狭隘性,私有资本对私利的追求往往是唯利是图的,也就是说,私有资本具有很高的唯利性;因为社会公利具有包容性,公有资本对社会公利的追求也就具有多方面的兼顾性,也就是说,公有资本具有很高的兼顾性。概而言之,唯利性是私有资本的特有本性,而兼顾性是公有资本的特有本性。
由私有资本的各种本性发挥、发展而产生的各种现象、过程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著作里有着详尽而完备的论述,在这里就不再多说了;由公有资本的各种本性发挥、发展而产生的各种现象、过程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那里的论述还是十分欠缺的,是需要我们集中精力加以研究说明的重大历史课题之一。在这里,笔者不揣冒昧提出自己的一些初步的看法和肤浅的认识,希望能得到方家的指教,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3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价值是劳动创造的。从价值产生的根本源泉的角度上看,这样说当然是十分正确的,但是从直接现实的角度看,上述说法却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因为从投资生产领域以启动生产过程并进而支持生产过程顺利完成的角度看,资本对生产过程即价值创造的过程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价值创造的过程首先是一个劳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劳动者的劳动无疑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但并不是唯一的重要因素,因为劳动过程的实现,还需要劳动工具和劳动对象,即需要生产资料和其它的必要条件。从归根到底的意义上看,劳动工具和劳动对象也都是劳动创造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讲,劳动创造价值是完全正确的;但是从直接现实的角度看,劳动工具和劳动对象即生产资料往往已经通过一定的社会过程配置给了具体所有者,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则主要配置给了生产投资者即资本所有者——当劳动工具和劳动对象为生产投资者(资本所有者)占有的时候,它们也就成了资本的实物形态,成了资本的一种变式存在。在生产过程即价值创造过程中,劳动工具和劳动对象即生产资料(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它们往往是实物形态化了的资本)是价值创造所不可或缺的载体和结晶体,是使价值得以“孕育”和“诞生”出来的母体。正如子女的诞生根源于其父亲和母亲一样,价值的诞生根源于劳动者的劳动和生产资料,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也可以说成是根源于劳动和“资本”,其中劳动是价值的父亲,“资本”则是价值的母亲——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只强调劳动创造价值是不够准确和全面的。
§4
公有资本在生产过程中也必须追求增值和扩张,因为只有增值才具有不断重新进入生产领域和不断推动生产力扩张、发展的能力,只有扩张(通过剩余价值的资本化推动扩大再生产的实现)才能使公有资本具有蓬勃的生机和活力,才能维持和发展公有资本在社会中的主体地位。
公有资本的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是公有制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主要内容。
一种社会制度如不具有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本质能力,它就不可能维持下去,更不能逐步发展壮大,因为它没有最基本的生机和活力,没有维持下去和向前发展的动力源泉。因此,一种制度的没落和衰亡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在生产力发展的过程中,该制度下的生产方式不再能够按照其本来面目把自身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出来,或者其扩大再生产的能力和水平不能满足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要求。传统的公有制再生产模式是由生产领域之外的政治或行政机制来加以保障的,而在经济制度中却缺乏使其自身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内在机制,因而它难免会趋向衰亡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公有制不仅在一定的范围内和一定的水平上保留了原有的扩大再生产的外在动力机制(如国家投资等),而且使经济制度本身获得了增值和扩张的本质能力,因而它是一定能够更好和更快地发展和发达起来的。
§5
社会主义制度的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从经济上看,最根本的就是其生产方式的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在生产方式的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中,一方面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另一方面是劳动力的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没有后一种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社会主义制度就会成为资本主义制度的变种和延续,就会丧失其绝大部分的先进性和优越性。
所谓劳动力的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主要和首先是指劳动力的质量和发展水平的稳步提高,为此必须创造一种全新的劳动力培育、使用和促进发展的制度,在该种制度中劳动者既有提高其劳动力水平的内在动力,又有提高其劳动力水平的有利条件和社会压力。
在社会主义制度的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中,所有制的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与劳动力的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是不可或缺而又紧密相连的两个方面。但是在传统的市场经济理论中,这两个方面的地位是很不平衡的,其表现就是在传统市场经济理论中资本往往具有一家独大甚至达到可以支配一切的地位并且有充分而完善的制度保障,而劳动力则往往处于被支配甚至被决定的地位并且往往缺乏对其有限权利进行充分保障的具体制度。
如果把作为其它相关权利的基础并能支配其它权利的行使(权利的实现)的权利称为主权利,而把在主权利基础上产生或者其实现处于主权利的支配性影响之下的权利称为从权利的话,那么很明显,在传统市场经济理论中资本的权利是一种主权利而劳动的权利却是一种从权利——如果这种情况是与资本主义制度相适应因而是可以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大行其道的,那么这种情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就会因为与社会主义制度不适应而必须加以改变。我们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资本的权利仍然是一种主权利,同时劳动的权利也必须是一种主权利——如果这两种主权利的地位不是完全相当的,那么至少也应该是大体相当的。
之所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必须强调劳动权利的主权利地位是因为只有这样才有可能为劳动力的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提供根本性的制度保障,才能为劳动者提高其劳动力水平提供巨大的内在动力、强大的外在压力和有利的社会条件——因为这标志着社会公开和全面认可了劳动力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对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的重大意义,标志着社会赋予了劳动者更高的要求和期待。
§6
劳动是价值之父,“资本”(生产资料的价值形态)是价值之母;同样,劳动是剩余价值之父,“资本”是剩余价值之母(因为剩余价值往往会资本化,所以剩余价值应该是劳动和“资本”的女儿)。因此,虽然在一定的意义上讲,剩余价值是“资本”带来的,但是根本而言,剩余价值乃是劳动创造的,是劳动者无偿提供给资本持有者(生产投资者)的。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者的这种无私奉献是在自己几乎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被剥削、被掠夺的方式进行的;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我们则必须公开承认劳动者的无私奉献对剩余价值的形成具有的重要意义,并用劳动者允许的或者至少是可以接受的方式和程度来进行剩余价值的生产和转移。如果说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资本的原始积累和继续扩张只有采用剥削和掠夺的方式才能顺利实现,那么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资本特别是公有资本的原始积累和继续扩张则可以而且应当采用获得了人民(其主体是劳动群众)同意的各种方式进行(在现实中一般表现为遵守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
§7
在公有资本成为社会资本的主体的情况下,公有资本的发展仍然会采用公有资本自身扩张(通过剩余价值资本化)和公有资本原始生成(非资本价值形态的资本化)两种主要方式进行。其中前者主要根源于资本的增值性和扩张性,后者则直接根源于人民的无私奉献(其主要表现是纳税人对国家的自觉纳税和人民群众对国家建设事业在资金上给予的各种支持)——当然,对上述两种发展过程的成功实现负有直接责任的分别是公有资本的实际占有、管理、使用者和国家(**)及得到其授权的单位或个人。
§8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公有资本必须成为社会资本的主体部分;但是只有当公有资本的发展和扩张可以完全满足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以及社会全面发展的要求的时候,公有资本才会成为社会资本中唯一重要的部分(此时仍然需要一部分其它社会资本来“查漏补缺”);在上述情况成为现实之前,即至少在社会主义社会高度发达之前,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长期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为此必须调整社会制度的其它方面以便能够与上述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