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逸的风趣 发表于 2023-1-9 21:24 
能否将价值的本质一章发出来让我们看看。
第一章的第一节
价值的本质
第一节 价值的最高意义与价值的经济意义。价值的“人本”性
一 价值的最高和最终意义
价值到底是什么呢?我们能否首先得出一个明确的定义,以表明我们要在什么意义上使用这个概念和讨论它的种种属性。
价值,无论是经济学意义内的价值还是经济学以外的价值,都首先以使用价值、效用和财富为其首要意义。“某种事物或现象具有价值,就是该事物或现象对个人或社会具有积极意义,能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成为人们的兴趣、是人们所追求的目标” 。所以,从更广泛的角度来说,价值的意义首先是使用价值、效用与财富,这是没有问题的。李德顺曾以价值[value]的外文意义考证说:“价值的本意是‘可宝贵、可珍惜、令人喜爱、值得重视’。它源于古代梵文wer、wal(围墙、护栏、掩盖、保护、加固)和拉丁文vallum(堤)、vallo(用堤护住,加固,保护),取其‘对人有维护、保护作用’的含义演化而成” 。其中的含意也是指效用、有用性,物品因为有用所以显得宝贵与珍惜,使人重视与喜爱,如果物品是短缺的,那么它在人们心目中就显得更加有用与宝贵,更使人爱不释手。
那么,物品这种有用性到底表征什么意义?价值表征物品的这种有用性到底意味着什么?十分显然,物品的有用性表征人的生存与发展之根本,没有物品的这种有用性,人不可能生存下去。比如,如果没有自然空气中所含氧气对人生命至关重要的有用性,根本不可能有人及所有需氧生物的生存。因此,追根究底,价值的最高和最终意义是:表征人类之生存与发展;价值作为效用与使用价值,含意即是指物品能够增进人类生存、生活的提高与进步,如果没有这种提高进步,那么任何物品都无所谓效用与使用价值可言。因此当我们说“创造更大价值”时,我们的意思是说:创造更大的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条件。
由此可知,价值具有一种“人本”性(或称“人义”性),即任何物品,只有对人“有用”才是有价值的,对其它非人物体、非人生物有用,都无所谓“价值”可言。可以说,宇宙间任何天体、任何物品,只有被地球人(如果宇宙间只存在地球人的话)利用到,才是有价值的,相反,背离地球人类之生存与发展根本利益的任何物品及其作用,都是无价值意义的。如果人类从地球上完全消亡,则宇宙间所有物质都会丧失任何价值。另外,下面我们还会看到,价值的“人本”性还包括耗费“人的代价”的特性,即只要耗费“人”的代价,就是有价值的。耗费人以外的其它物质资源,都不具有价值特性;但如果这种物质资源的耗费最终变成人的代价耗费,那么,这种物质资源的耗费也是具有价值特性的。比如,当我们消耗一种自然资源但还未需要花费人力(及凝结着人力意义的物力)去修复这种资源的存在形态与存在程度时,这种自然资源的消费就不具有价值特性。
因此,价值的“人本”性具有两个方面:对人的生存发展有用,及由此所耗费的人的代价。人为了生存发展是必定要耗费人的代价的,而这种“人的代价”的通常方式就是人类劳动。自然,并非一切对人有用的物品都必须要通过人类劳动才能产生,但人类要想获得更好的生存发展条件,过上更好的生活,就必须要付出深远而有效的劳动。
这个价值的最高和最终意义,也称为“价值公理”,即不必证明,也不能证明的基本原理。同时,有了这个公理,我们就可以据此对价值的其它属性,比如价值的劳动耗费属性,价值的效用财富属性,做出证明,证明它之所以成立的道理;也可以据此而推论演化出价值的各种属性、特性与现象,推论出价值运动的全部。这个价值公理,并不仅仅包含价值的经济学意义,它实际上包含着价值的哲学、伦理学、经济学等方面的意义。由此可知,如果没有这个价值公理,对于纷繁复杂的各种价值属性与价值定义,我们就不可能有统一的衡量尺度,也就无法判断这些价值属性与价值定义的“真伪”。这体现了这本书对于价值理念的深远立意。
我们对于价值的研究应该达到这样的哲学高度,达到这样的世界观与人类观的程度,才能以一种居高临下的深远眼光,更深刻、更确切地界定价值的各种具体意义,指出价值之所以是“物品效用”或“劳动耗费”,或者“物品效用、劳动耗费与物品稀缺性”三者共同构成价值意义的确切理由。否则对于价值各种具体意义的确定及其是非争论,都不过是一种猜测,对价值意义的猜测。衡量价值的最高与最终标准是看其对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意义程度。
二 价值是效用及获得效用的难易程度
在充分确定价值的这个本体意义后,我们自然要提出这样一个问题:这些“效用财富”是如何得来的?它们得来是否容易?因为人类的生存发展程度与这些效用财富的获得难易程度密切相关。如果只讲财富的用处而不讲如何更有效地获得财富,那对任何人来说都不过是望梅止渴而已,对人的生活没有任何意义,就像一个乞丐大谈山珍海味但又不可能获得它们一样。因此我们可以用一个简练表达来综合价值的这两方面意义:价值是效用及获得效用的难易程度;它表明价值既包含物品的有用属性,又包含如何获得这个物品的属性。这一点可以说是价值概念从哲学、伦理学等原本意义向经济学意义转化最关键的环节。在经济学里,“获得效用的难易程度”与价值的效用属性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比如,李嘉图(1772--1823)、马克思(1818—1883)等的政治经济学(劳动价值论)就侧重于研究价值的这个意义,研究同一个使用价值的物品,它得来的难易性及在这种“得来难易性”之下的人的“占有性”(通过一定的生产关系、社会关系和阶级关系剥削他人代价耗费的占有性)。
物品有用性是表征人类能够生存的第一属性。比如当空气、水、粮食等物品存在时,我们才能获得生存的条件。因此价值首先表现为这种物品有用性。而获得物品的难易程度(或称“困难程度”)则是表征人类能够生存的第二属性。因为人类只有能够获得空气、水、粮食时,人类才能生存,并且越是容易获得这些物品,人类就越容易生存,生存程度就越高。这样,价值又表现为“获得物品的难易程度”,即以下所称的“代价耗费”。请注意“物品存在”与“获得物品”之间的关系;物品存在是获得物品的前提,但存在并不等于获得,比如市场(商场)中存在许多商品,但我们仍需要花费一定代价才能获得自己想要的商品。物品存在是客观前提,而我们每个人则追求以最小的耗费来获得物品。
这两方面由于涉及到和表征着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所以都具有价值属性。但是,这两者对人类生存的表征方式是不一样的。物品有用性对人类生存的表征方式是:物品有用性越大,表征人的生存程度越高。而“获得物品的难易程度(困难程度)”对人类生存的表征方式则相反,获得物品的困难程度越大,表征人的生存程度越低。因此,价值对人类生存的表征就具有两种方式:作为“物品有用性”的价值越大,表征人的生存程度越高;作为“获得物品的困难程度”的价值越大,表征人的生存程度越低,或者说,作为“获得物品的困难程度”的价值越小,表征人的生存程度越高。
价值意义在此显出一种“悖论”。我们既把物品效用增大称为“价值加大”,也把获得物品更加困难的程度称为“价值加大”。但我们所追求的总是:以最小的困难程度来获得最大的物品效用。十分显然,我们不想耗费千辛万苦才能获得半饥不饱的一餐。如果这样,那么这一餐的价值就太高了;虽然从维持人类生存的角度来看,这个价值真是微不足道。
把价值的这两个方面非常有机地结合起来,就体现了价值的以下本质特征:价值是人类为获得最大的生存而必须付出的最小代价;或者:价值是人类以必须付出的最小代价而获得的最大生存。
价值的这个本质特征包含着两个互相背反因素与过程。价值的这种特征也曾困扰着历史上的经济学家 。一个是付出代价,称为“代价耗费”,另一个是“获得生存”。所谓“获得生存”既包括最低级的人自然生命的生存,也包括高级的人的发展性,包括人从过去发展到文明的现在,和继续发展到将来的更高文明;因为,人的“生存”毕竟与动物的生存根本不同;这种生存密切依赖于物品的使用价值与效用意义。可见,这个价值定义是充分肯定物品的使用价值属性的。在此同时,它又非常紧密地提出获得一定使用价值所必须付出的“代价耗费”问题,并且指出对经济学最具关键意义的事情:最大的利益获得与最小的代价耗费;以最小的耗费而获得最大的利益,是任何经济学所必然遵循的基础。当今中国市场经济的思想先驱孙冶方就把价值界定为非常类似的意义,因为孙冶方“主张社会主义经济应从产品两重性(使用价值和价值〕分析起:价值是生产费用(劳动花费)对效用的关系。价值这个概念应贯穿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各个篇章:用最少的劳动消耗取得最大经济效果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红线” 。美国经济学家保罗·萨缪尔森(1915--)则对经济学下这样的定义:经济学“研究的是社会如何利用稀缺的资源以生产有价值的商品,并将它们分配给不同的个人” 。在此,萨缪尔森将价值理解成单纯的“效用”属性。他显然认为:必须要以最有效率、最小的代价耗费来利用稀缺的资源,使每个物品所凝结的成本耗费最小化,从而获得每个人都必需的效用。所以萨缪尔森又接着说:“经济学的精髓在于承认稀缺性的现实存在,并研究一个社会如何进行组织,以便最有效地利用资源。这一点是经济学独特的贡献” 。在他看来,“稀缺”与“效率”是“经济学的双重主题”。而价值论反映这一双重主题的必然形态就是:以最小的耗费来获得最大的效用。一般来说,资源与消费品越稀缺,人们对它们所要付出的劳动代价也就越大;但从另一方面看,人类施加劳动,就是要使原先稀缺的资源与消费品变得不再那么稀缺,变得丰富起来,使人更易于获得,生活更富足。因此人类劳动的代价耗费与资源物品稀缺的关系具有双重意义:需要耗费代价才能得到的资源物品必然是稀缺的,但是,支付代价耗费的目的与结果,是要使这种稀缺性减低,丰富度增大,人类获得它们的困难程度减小。
因此,这样一个价值的本质特征应该说是很有意义的,非常符合经济学的精髓要义。今天盛行的市场经济,其基本要义:追求利益(利润)最大化--通过每个人公平地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来实现社会经济的总目标,也就是这个价值定义所包含的现实形态 。但我们翻遍整个经济价值论,极少见有人能够从这样的出发点来考虑价值问题,因为人们虽然知道价值越大越好,但并不知道为获得这个价值所要耗费的代价越小越好--这也是构成价值意义的一个基本方面。价值作为代价耗费,通俗地说即是人们平常所谓的“价钱”。对于每个人来说,物品的“价钱”是充满着矛盾的,一方面,因为当物品处于我的手上时我希望物品的价钱越高越好,但这同时即意味着别人获得这个物品的困难程度增大,当物品处于别人手上时我则希望这个物品的价钱越低越好(谁不想买价钱便宜的物品?),但这同时即意味着别人在这个物品上会有相应的损失。因此“价钱”非常数字化地表征了获得物品的难易程度。购买一个物品,花0.90元比花1.00元显然具有更容易(更大)的获得性,为了此事(为了节省几个钱)人们往往在市场上转来转去,难以决定购买自己想要的东西。另一方面,对于任何一个生产经营者来说,自己的产品能够在价钱(价格)很低的情况下仍能赚取一定利润,是非常理想的事情,能够做到买卖双赢,同时也符合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规律--以更小的耗费获得更大的财富效用。
当然,所谓“价钱”只是价值在市场关系中的一个通俗的甚或是粗糙的说法,通过它可以使人对价值的代价耗费方面具有一种通俗的观照,使人知道所谓“价值”在日常习惯上到底是怎么回事,知道价值代表一种“获得”的难易性。但它并不代表对价值的一种精确的实质性界定。
总之,在说明价值的财富效用属性的同时,必须进一步说明这些效用、财富的得来难易性,否则任何价值理论都是不完善的。这是相应思想逻辑的必然发展,也是理解本书的根本“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