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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8
思考:
宋代的瓷器与现代瓷器在现代的价值量的比较与宋代的瓷器在宋代的价值量与现代瓷器在现代的价值量的比较,这两者的比较,哪种更符合马克思所说的生产力与价值量的反比关系的论断?我的观点是前者的比较不是劳动价值论中能探讨的,后者才是劳动价值论中所能探讨的!
供求的稀缺性还是劳动价值论决定价格吗?效用论的观念与劳动价值论有没有矛盾吧?认识的视角一样吗?
供求是什么?效用与使用价值又有什么区别?
马的理论是内生的,而效用论是外生。大家可以试图站在不同的视角和角度思考劳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的对于交换的行为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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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7-18 16:42:04
两者可以进行融合,当然,只是一定程度的融合

以下是我在《市场经济的价格反映的是什么?》(https://bbs.pinggu.org/thread-1135887-1-1.html)这篇帖中的一个回复。

我认为与本帖的内容相关,所以在此作出引用:

----------------------------------------------------------------------------

我的理解是这样的:

(1)源自西经,两个有部分替代性的商品(并非功能上的部分替代,这里的替代纯粹是效用上的,即主观的)在均衡时必有:

Px / Py = MUx (x*,y*)/ MUy(x*,y*)

这里的Px,Py为商品x与y的市场均衡价格,MUx与MUy分别是x与y的边际效用,x*,y*是x与y商品的消费者最优决策购买量!每一个消费者的x*与y*的量可能都不同!但上式对每一个消费者均成立!

(2)现在,融合马经内容:

MUx (x*,y*)/ MUy(x*,y*)如何解释?边际替代率,即边际效用之比,这是西经的解释。

但融合马经:

我们可以将其当成是价值量(劳动力本身的价值)之比Vx / Vy!

我们将众多商品划分为两类:

(a)可以将产生的MU归结为劳动力贡献的商品——大多数商品都属于此类

(b)不可以将产生的MU全部归结为劳动力贡献的商品——比如古玩、玉石、陈酒等等

第一:

如果说x,y都是正常商品,即(a)类商品。

那么,我们可以将MUx (x*,y*)/ MUy(x*,y*)视作是该消费者在(x*,y*)消费组合上对x与y的价值量之比的判断!

记为:MUx (x*,y*)/ MUy(x*,y*) = Vx / Vy

于是,我们有:

Px / Py = MUx (x*,y*)/ MUy(x*,y*) = Vx / Vy

第二:

如果说x,y中哪怕一种商品属于(b)类,那么,我们就不能将x,y商品的MUx (x*,y*)/ MUy(x*,y*)视为两商品价值比Vx / Vy



Px / Py = MUx (x*,y*)/ MUy(x*,y*) 并不必然等于 Vx / Vy

(3)世界模型:

假设世界上只有4种消费性商品——1,2,3,4,且前3种均是(a)类,第4种商品属于(b)类,且均衡时1,2,3,4的均衡价格分别为P1,P2,P3,P4,它们是已知量,可从市场直接观测得到。那么:

如果我们随便挑一个属于(a)类的商品作为基准商品——比如商品1,并假定它的价值量为V1,注意,V1是未知量!那么依据以上原则:

商品2与商品1的价值比:k2 = V2 / V1 = P2 / P1(P2 / P1已知,是均衡价格比,可由市场观测得到)

商品3与商品1的价值比:k3 = V3 / V1 = P3 / P1(P3 / P1已知,是均衡价格比,可由市场观测得到)

但是,

商品4与商品1的价值比——k4 = V4 / V1——并不是市场观测到的P4 / P1,那么它如何决定?

我们引入“公平评价盒”机制,将其当成黑箱,不去揭示其中原理,但假定其作出的判断是公平的,于是,我们将k4交给“公平评价盒”判断!

于是,k4也产生了!至此,k2,k3,k4均是已知量了!

那么,这个世界的所有商品的总价格为多少呢?

总价格 =  P1 * Q1 + P2 * Q2 + P3 * Q3 + P4 * Q4

其中Q1,Q2,Q3,Q4是各商品的均衡产量!它们与价格P一样,也是可以直接观测的已知量!

而这个世界的商品总价值又是多少呢?

总价值 =  V1 * Q1 + (k2 * V1) * Q2 + (k3 * V1) * Q3 + (k4 * V1) * Q4  (注意,只有V1是未知量!)

我们揭示一个基本原理——人类总体上得到的收入就是其劳动的应得报偿——即“总价格=总价值”!

于是,我们有:

P1 * Q1 + P2 * Q2 + P3 * Q3 + P4 * Q4  =  V1 * Q1 + (k2 * V1) * Q2 + (k3 * V1) * Q3 + (k4 * V1) * Q4

注意,上式除V1是未知量外,其余均已知!

故可解出V1的绝对量!

又由于k2,k3,k4已知!所以我们可以得到V2,V3,V4:

V2 = k2 * V1

V3 = K3 * V1

V4 = K4 * V1

至此,商品1,2,3,4的价值量的绝对值也全部解出!

这就是世界模型!

(4)总的来看,虽然商品1,2,3均为(a)类商品,但别以为它们的价值量V就直接可以等于价格P了!

我们没有设定V1 = P1, V2 = P2, V3 = P3,不是么?

还记得我们是怎么得到V1的?

是通过“总价格=总价值”公式!

也就是说,我们不能必然得到V1 = P1, V2 = P2, V3 = P3

为什么?你也许会问:既然你将它们划归(a)类商品,为什么就没有该结论呢?

很简单,由于商品4的存在!它的价值不等于价格,所以,它变相吸走了其他商品该分到的价格收入!

如果我们承认(b)类商品存在,且承认“总价格=总价值”,那么,我们就必须放弃V1 = P1, V2 = P2, V3 = P3

不过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价值量重在比例,而不是绝对值!

只要(a)类商品有Px / Py = Vx / Vy即可!

但是,价值量V的绝对值并非毫无用处!它可以用于判断消费者是否被“剥削”

商品4是(b)类商品,比如玉石或沙漠中的淡水资源!

通常,这类商品都有 P4 - V4 > 0

这说明消费者被变相剥削!

比如,消费者认为玉石值得收藏,这个主观效用支配他们开价买玉,但玉石的雕琢开采的劳动对应的价值可能很低!

消费者超值购买变相的是在被拍卖方剥削!但这是主动被剥削!

再比如沙漠中的淡水!我卖水开高价,你为生存不得不买,生存下去的愿望就是效用,它支配你不得不买,但淡水本身的价值量可以为0,你买水实际上就是在被我剥削!所以,你的情况是P4 - V4 > 0,但这是被动被剥削!

由于有商品4的存在,在“总价格=总价值”的前提下,商品4吸收了很多本该被分配到商品1,商品2,商品3中去的货币!

所以,普遍来说,商品1,2,3有:P - V < 0

此时是厂商在被消费者剥削!进而是(a)类厂商在被(b)类厂商剥削!

就是这样!

----------------------------------------------------------------------------

引用部分结束。

这是两种理论融合的一个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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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7-18 17:02:18
你将剥削的概念引入到消费行为中购买的剥削,这点思想很可贵!马的剥削概念局限于生产领域。所以马的理论总是局限于供求问题解释不清,我的理解是劳动力本身遭受剥削的实质就是马的相对过剩人口理论所的说,造成工人作为劳动力商品的价值低估,遭到剥削压榨。而商品购买的高价行为遭受到剥削实质上也许和社会关系没什么密切联系,只是商品的丰富程度决定,也就是稀缺性能解释清楚。这进一步推进了西方经济学中稀缺性概念的缘起。从分析中看出剥削不能够只是认为社会关系,更适合理解为稀缺性的经济学。这点似乎看来马的思想政治色彩太重了。我有点徘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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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7-18 17: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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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7-18 17:41:45
你们比Staff都牛逼啊,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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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7-18 18:34:47
如果我们将取得物品的任何活动都称作劳动,那么则有:

对任何人来说,必有:各物品的边际效用之比必然等于他在各物品上耗费的劳动时间之比。

这就是劳动论和效用论统一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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