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m0600 发表于 2023-3-7 11:01 
讨论价值由谁创造之前,请明确价值的定义。
卖种地后的粮食,不但有耕种的劳动“功劳”,也有土地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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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肯定的。
所以粮食的“交换能力”(clm0600一直用这个词来代指“交换价值”)
肯定也有土地一份。那么“交换价值”也该有作为物质的土地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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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没有说得这么绝对,
有贡献并不等于一定创造价值,除非价值采取我所说的第二种价值定义。
而根据我赞同的第三种价值定义,
是否创造价值关键还得看分配——这也是我提出的需要思考的问题(财富的价值大小,到底是由创造方面决定的,还是由分配方面决定的呢?)的答案。
否则,你为什么会向地主交地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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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不交租就没地种,没地种就饿死。
这里根本不用牵扯什么价值问题。
2.clm0600那我问你:你如果在第二年因为躲避秦始皇的管辖,就像《桃花源记》里面说的,跑到深山老林里面,而且恰好还找到一块“处女地”开始耕地种粮食,然后在收获后把粮食卖给
桃花源另一头某地的卖鞋子的人,那我请问你:第一,你还用交地租了吗??第二,你的粮食的卖价,那个做鞋子的人,还要不要为“土地的贡献”来付钱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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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不清晰。桃花源另一头某地是个神马意思?
我分两种情况讨论,如果大家都在桃花源里面生产,交换,那么这就跟斯密所谓的
土地尚未私有资本尚未积累的野蛮时期差不多,这时不用交地租,粮食的价格里面当然也不含地租,或者说地租为零,不考虑资本的情况,则有:价格=工资+地租=工资+0=工资。
故,斯密说,
这个时候劳动量决定交换比例。
另一种情况,就是这个人跟桃花源之外的人做生意。
这个时候,还得遵守外部现代世界的规则,那么
这个人其实就是个自耕农而已,他身兼地主和农民两个角色。
作为农民得工资,作为地主得地租。
所以这时候价格=工资+地租。地租不为零,且暗含在价格之内(有的蠢货看不到“交地租”这个表面动作,就以为地租不存在了,这是极其愚蠢的)。
总而言之,
粮食价格=工资+地租+利息=劳动报酬+土地报酬+资本报酬=劳动的交换价值+土地的交换价值+资本的交换价值=劳动的换钱数+土地的换钱数+资本的换钱数。
在斯密所谓的野蛮时代,土地和资本都不值钱或不存在,所以劳动价值论作为上述价值理论的特例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