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是人的主观意识,是人认识事物,赋予事物的外在属性。主观意识是无法用具体的尺度去量化的,因此价值作为主观意识也是无法量化的。
价值是主观意识还是客观的具体事物,这不是由谁说了算,而是由实际说了算,答案和标准来自于实际。人们在实际中,从来没有用价值去度量任何事物,从而产生一个价值单位。正如人们不会说“一单位思想,二单位思想”那样,说“一单位价值,二单位价值”等,而是一种概念上的整体评价,没有具体的,量上的划分。
劳动价值论把劳动抽象成一种主观意识,“凝聚”在商品上,从而形成劳动价值。此外,马克思还把商品也抽象成一种主观意识,形成商品价值。也就是所谓的“劳动二重性”和“商品二重性”。这在人对事物的认识过程没有错,人完全可以赋予任何事物以价值。可问题不在于此,问题在于马克思把价值与价格扯上了关系,制造了混乱。
价格是人们用具体的货币尺度去衡量具体的商品实物,对于抽象的主观意识,既不会去衡量,也无法衡量。现实中从来没有过什么 “几单位思想/元”,“几单位价值/元”的事实,“良心多少钱一斤”说说笑话可以,把笑话当事实那注定还是笑话,荒谬不堪。马克思称“商品价值=600镑”,无异于称“良心多少钱一斤”,成为笑话了。
此外,价值是人赋予事物上的,成为事物的属性,价格也同是人赋予具体实物上的,成为具体实物的属性,当两者都赋予商品或商品的效用上时,两者都是属性,而商品或商品的效用就成了两者的本原。属性只依附于本原,而不依附于属性,成为属性的属性。因此,当劳动价值论称“价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时,实际上是搞混了本原与属性的关系。属性从来不是另一个属性的表现形式,也从未围绕其上下波动。正确的说法是,价值和价格都是商品的表现形式,都随商品或商品的效用变化而变化。
因此,价值是主观意识,无法量化,能量化的就肯定不是价值,而是冠以“价值”的具体实物,也就是用货币表示的价格了。
结论:如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