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金融时报》 Lex专栏 2013-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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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城市银行——哪怕这个城市是上海——就拥有1340亿美元资产,既体现出中国之大,更说明了中国的信贷繁荣状况。无论如何,上海银行(Bank of Shanghai)的900亿美元客户存款对桑坦德银行(Santander)构成了巨大的吸引力,后者刚刚从汇丰(HSBC)手中收购了上海银行8%的股份。上海大妈们的存款很可能因为中国刚出炉的一份法规草案而变得更加诱人。这一法规旨在削弱银行同业信贷市场,银行家们担心它会限制银行使用(除储蓄之外的)其它融资形式。
投资于中国资产——尤其是中资银行——的人们面临一个两难问题。长期而言,通过减少银行同业放贷或其他方式限制信贷增长,可能避免一场毁灭性的信贷危机。但就短期而言,投资者希望他们投资的银行能够盈利、而从这些银行贷款的人能够获得流动性。
名称平淡无奇的银监会“9号文”能否解决这个两难问题?渣打(Standard Chartered)指出,小型银行有五分之一的融资是从同业获得的,这个比例比2010年翻了一番。“9号文”将禁止银行将存款基础半数以上的资金贷给其他银行。这听上去是审慎的规定。
但中资银行按照现行规定,已经受到75%的存贷比限制。在实际操作中,有些银行似乎通过改变银行间“贷款”的定义绕过了这一限制。银行同业市场上的回购交易就是一个例子。质押式回购交易是一种更奇特的方式。例如,一家未上市银行一开始可能接受了一笔票据,作为所发放贷款的抵押;它随后可能拿这笔票据在一家上市银行贴现,获得的资金可再次放贷——这样一来它就没有违反存贷比规定的风险。而那家上市银行则能获得比国债贴现率更高的收益率。
银行为追逐收益,甘愿承受不良信贷所带来的风险。这部分信贷在银行同业市场上难以追踪,无论如何都应将其逐出。但问题在于,这些信贷接下来会流窜到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