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我们的qi509说嘛,“货币:元。无论是中国货币还是哪国货币。元所体现的金量时间是相等的。也就是说:人民币10元所体现的劳动时间是相等的。”,我想他大概想说的是:每一作为货币单位的"元",其所代笔的劳动时间必然相等,否则,这个计价单位就无法实现等值交换的媒介功能。大家都知道交换中绝对不产生价值,当然也就不产生剩余价值。
为了惊醒世人,这个qi509提出了什么惊世骇俗的论断呢?我们来看:
在国家法律规定的8小时的工作时间内,无论你是白领,你的工资是:10000元。日薪=340元。还是:清洁工:2000元。日薪=70元。这:340元和70元,都是工人生活所必须的劳动时间。
估计他是在说:8小时是一个受雇用者必须的劳动时间。然后他说:
他们的工资必须是生活所必须的劳动时间且这个时间=半日劳动。
半日劳动?我们知道所谓一个工作日的劳动就是法定的工作时间长度。如果只是半个工作日的劳动,那么在这里就是8*1/2=4小时。换句话说,既然他们的工资必须是
“生活所必须的劳动时间”,那么就是说,受雇用者必须取得满足其生活必须的工资。而这个工资按照qi509在这里的规定是“半日劳动”,即:前面我们所算得的4小时。
为了核实qi509的说法,我们看到他特地指出:
到这里一切都没有问题。
但是qi509告诉我们以上是错误的。
错在何处?qi509没有告诉我们。因为在qi509看来,不论一个受雇用者其得到工资的数字是多少,都是这个受雇者整个工作日的报酬。换句话说,任何工资额Ψ都是8小时的报酬而不是4小时的报酬。所以qi509理解中:“剩余价值论的芯核是——工作时间=生活所必须的劳动时间(工资=半日)+剩余劳动时间(半日)”是错误的。
我们很奇怪的是,如果一个农民耕种8小时,所得恰好等于其当日的口粮,那么这当中当然没有任何剩余价值。这里我们先扣除工具(假设只是随手得到的石器作为工具)。如果是这样,人类将永远停留在刀耕火种时代。换句话说,一定有剩余产品出现,使得自耕农可以有闲暇来进行其它劳动。这个剩余产品必然只能是超过其原本等于当日口粮的量,而且必须在当日生产出来。
在qi509看来,劳动者无论获取多少工资 ,都是取得了其全部的劳动报酬。这一点我们当然可以认可,但是有条件的,即:生产是在生产资料归劳动所有,生产资料所有权和劳动力不分离的情况下才可能实现。否则,生产资料所有权必然要求分割出一个超过劳动产出的量来通过所有权而取得之。换句话说,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如果工人拿走了全部的劳动产出,那么资本家都要饿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