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m0600 发表于 2014-5-17 21:49 
那么就应该用科学的方法来寻找符合价值的内容究竟有哪些。这样才是正确的研究价值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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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帖子写得仓促,没有完整的表达出我的意思来。
我写贴子有两个方面要表达:
一是马克思的价值理论不象有的人认为的那样,是马克思独立规定了一个价值概念,自成体系。马克思的价值的理论也是从预先知道存在一个价值为起点的,只是马克思生硬将劳动规定为价值,才使人感觉到马克思的价值理论是独自成体系的。
马克思自己和后来的人们不应该认为马克思的价值理论是独立成体系。他也是在预知存在一个价值的前提下,所做的工作应该是看一下自己的说法能否与预先存在的价值相符合。符合就说明理论正确;不符合就说明不正确,而不是将一个不符合的理论规定为一个新的理论,不管现实如何只要自己理论能够自圆其说就行。这样必然导致该理论变成了一个完全自说自话的东西。
二是,马克思的抽象法只是在不同的事务里寻找同类项。这种方法能否用来对价值的确定是存在很大问题。因为对一个商品来说,同类项有很多:如,都必须存在效用(使用价值),都有可能存在劳动,都存在税收等。
马克思大脑中预先存在的价值只是一个衡量交换的标准而已。而马克思通过抽象法找到的劳动更多的是商品产生的根源。衡量标准与产生根源这两个东西是否是同一个东西,马克思必须要通过证明来说明。而不是通过规定定义来完成。
规定和定义不是证明解释。这是马克思价值理论一个需要特别强调的核心环节。马克思用规定和定义的方法来代替证明解释是对所有人开了一个玩笑。
马克思的东西一直让感到很别扭的地方就在这里:用抽象法研究出来的东西,再用规定和定义的办法来解决预先存在的价值与抽象出来东西之间相符合的问题。而不是用证明的办法来解决劳动与价值之间相符合的问题。
马克思的东西之所以难懂,又让人感到其中也有道理的原因就在这里。他的研究方法给人的感觉也是全新的。确实如此,象他这样将不同东西生硬的捏合在一起,以此为起点,建立起自圆其说的体系,只有他这样的一个人才能做出来。
所以,马克思的东西给人感觉似是非是,似象非象。虚无缥缈,让人自己去找感觉吧。
先补充这些吧,仍感意犹未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