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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3
斯密说:
“工资、地租、利润是所有收入和交换价值的三个根本来源”。

看着简单的一句话,暗藏着惊世真相:交换价值即所有权/分配权。

工资,地租,利润,是收入的根本来源,或者说它们是三种最根本的收入。
收入是什么?是所有权/分配权。
也就是说,工资,地租,利润,是三种最根本的所有权/分配权。
工资,即劳动形成的所有权/分配权;地租,即自然资源形成的所有权/分配权;利润,即资本形成的所有权/分配权

工资,地租,利润,又是所有交换价值的根本来源,
即,三种最根本的所有权/分配权,组成了商品的交换价值。
那么,交换价值不就是所有权/分配权吗

斯密的遗憾,在于它虽然把收入和交换价值并列,指出了三种基本收入是交换价值的来源,但却没有使用所有权/分配权这个词!没有直接揭示分配与交换之间的同质关系,没有明确说出分配原则即交换原则!就差这么薄薄的一层纸没有捅破,就导致了后来者无尽的歪曲、走上了歧路。
我想,斯密很可能明白上述道理,只是他在表述的时候没有浓墨重彩地进行强调,如果这样的话,那就更遗憾了。
不过他的遗憾是我的幸运,如果他都说明白透彻了,我还说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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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9-13 11:15:52
斯密说:
“工资、地租、利润是所有收入和交换价值的三个根本来源”。
看着简单的一句话,暗藏着惊世真相:交换价值即所有权/分配权。
----------------不懂事的小孩看到什么都觉得新奇,就象城市人听到猪叫就害怕一样。
他的这句话忽略了一个很简单的事实:如果相关产品卖不出价钱,那什么工资,什么地盘,什么利润,都是放屁,而已。那么,到底是什么在决定产品的价格,那才是所有收入与交换价值的根本。
至于什么惊世...,那不过是神经病的做作而已
本人早就论证过:所有权根本没什么收入。资本家并不是依靠资本所有权来收入的,而是依靠劳动而获得收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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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9-13 11:20:33
hhj 发表于 2014-9-13 11:15
斯密说:
“工资、地租、利润是所有收入和交换价值的三个根本来源”。
看着简单的一句话,暗藏着惊世真相 ...
的这句话忽略了一个很简单的事实:如果相关产品卖不出价钱,那什么工资,什么地盘,什么利润,都是放屁,而已。那么,到底是什么在决定产品的价格,那才是所有收入与交换价值的根本。
--------
你的脑子不能再进一步思考?
产品卖不出价钱,不能满足我对基本工资,利润,地租的要求,我不会减产,转产其他能满足的东西吗?

同样作会计,如果工作难度和范围差不多,我就要得到基本相同的工资,你能说产品卖出去就少给我工资吗?你要少给,我不会跳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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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9-13 11:29:42
物权法,知识产权法,都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
换个说法就是新理论了?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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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9-13 12:14:51
bfb 发表于 2014-9-13 11:29
物权法,知识产权法,都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
换个说法就是新理论了?
哈哈哈
我没说过什么新理论,我一直说的是:我的理论源自斯密,魁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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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9-13 12:30:26
楼主还是先搞清楚一些基本概念。

具备了所有权也就具备了处置权,“分配”实际上属于处置之列,所谓“分配权”与所有权不是分属同等层次的概念。其次,实践中属于共有财物才存在“分配”,而劳资合作生产,劳方得到工资,资方得到产品,没有任何共有东西可“分配”。再其次,所谓“工资,即劳动形成的所有权/分配权;地租,即自然资源形成的所有权/分配权;利润,即资本形成的所有权/分配权”,这权那权实际只是手段,工资地租利润才是目标,你把手段和目标混为一谈,虽然手段目标有关联,但彼此不是同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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