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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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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27
        不是国企高管不能拿高薪,而是如何拿高薪。按照绩效考核可以拿高薪,这符合市场规律,但是这绩效是什么,衡量的标准考核的办法是什么,不能一笔糊涂账。自己考核自己不行,发改委和国资委的考核也是荒唐的很。如果资产收益比很高,为什么不能拿高薪?比如红塔集团的楚建时的资产收益比很高,但还是拿那点工资显然不符合市场法则。问题是现在国企高管是人才还是庸才,是高瞻远瞩的科学管理还是小集团的利益操作?  那些央字号国企一把手都是有政府行政级别的官员,问题是国有“企业干部”身份不是早已被国务院一笔勾销了吗?那么这些委派到企业的官员就只能是企业员工或者说是企业职工。既然是企业职工,那么就应取消“干部身份不是吗”?如果还认定他们是干部身份,那么国有企业其他的行政或技术管理人员的身份应该怎么算?一大批具有行政职务和技术职称的人员现在都不算是干部了,那么这些委派到国有企业里的“红顶职工”应算是哪个林子里的鸟?傅成玉、竺延风等人,一个“川剧变脸”成了企业当家人,再一个变脸又成了省长大人。既然都是“企业职工”,那么那些副厂长乃至技术科长、人事科长、管理科长、后勤科长乃至生产部长什么的,是不是就都应该按照衙门里的行政级别至少挂个“虚衔”什么的,不是吗?企业里任何一个职工,是人才,为国家创造了财富,拿高薪没错;是庸才,企业亏的一踏糊涂,拿基本工资也高。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的,不是小集团和个人捞取权利和钱财的“转世灵童”们的家财。制度的错位不能成为国企改革顶层设计的“法宝”。现在央企薪酬改革:负责人薪酬不超过职工平均数8倍”之举实在是改革的“乱点鸳鸯谱”,这种“东西混搭”之举似乎按黄渤的那句戏词所说:不是那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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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28 07: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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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28 08:27:39
龚民 发表于 2015-9-28 07:46
公有制企业的国家经营选择是国家资本主义框架,这个框架搭成是列宁要求工人所有权不要合法化为前提 ...
工人阶级阶级尤其是企业职工在企业管理决策中的参与权有没有以及怎样体现,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能究竟怎样定位,这是不是需要法律的明确解释?《工会法》的贯彻是不是需要有实施细则来落实?按照现行的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怎样解释傅成玉、竺延风这样的行政官员的“企业职工”身份?现行法律既没有依法规定傅成玉、竺延风这样的行政官员的“企业职工”身份,也没有取消国有企业干部和工人身份的法律规定,这“依法治国”不就是个决策者“随便下套”的说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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