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农和企业如何缔约
我家在晋南一带,那里盛产苹果。好的苹果被包装成商品果高价卖出,次一点的则被送往附近的果汁厂。近年来由于县里新开了几家果汁厂对残次果需求大增,价格由过去的0.1元/斤涨到0.6元/斤左右,商品果也水涨船高。有些果汁厂就以固定价格把一些果农的果树包了下来。然而,由于今年经济危机市场低迷,果汁厂大量果汁卖不出去,果汁厂压低苹果价格使广大果农损失惨重。由此我想到可挤占准租金问题。
这些年农户将大量专用资产投入残次果生产,(如大量种植了一种叫“秦冠”的果树,这个品种产果量大,管理成本低,但质量不好,不适合作商品果),由于今年市场变化,果汁厂将收购价压制很低,获得了大量的可挤占专用租金。回想前几年,可谓此一时彼一时。在果市一片大好的情况下,果汁厂大量建收购站,向果农免费提供技术等都投入了很多专用资金,可果农还是违约将果子卖给出价更高者。如何才能让双方都摆脱这种被挤占专用准租金的机会主义行为呢?
通常解决这类问题的方法有两种:纵向一体化和长期契约。
如果果汁厂有足够的实力买下大片果园作为自己的一个车间,(蒙牛就有自己的奶牛场),它就能规避这一风险。但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这种成本实在太高了。对于都存在专用投资和可挤占准租金的果农和果汁厂来说,签订长期契约或许是较好的方法。在契约中详细说明将出现的偶然情况,规定标准和价格,依法强制履行契约的监察和诉讼费用。然而在如此大的利益诱惑下违约行为还是经常发生。
还有更好的办法吗?在行业不景气的时候,如果果农严格要求按照固定合约上的价格卖出,实际是将风险完全转移给企业,实际也是对企业的一种准租金挤占。所以,在市场风险面前,双方需共同承担,而不应将风险完全转嫁给另一方。
农户可以自营,也可选择与企业签订契约,农民和企业都会充分考虑自己的收益。由于短期产量基本不变,所以双方谈判的焦点是合约上价格的内容。举个例子,前提是如果预期市场无太大变化,农户自营将收益40,与企业合作收益100,双方各得50,50>40这样农民将乐意签约。但市场突然恶化,自营收益预期会减少到30,与企业合作减少为60。如果合同上是按固定价格收购,农户仍要求收益50则企业只收益10;若双方签订的是分成合约比如各分担一半则农户和企业各收益30,20是企业原来被农户挤占的准租金。反之,市场发生特大利好,自营收益预期将增到70,与企业合作增到140,若按固定价格收入农户50企业90,显然企业挤占了农户的准租金;如果签订的是百分之五十的分成合约则农户与企业各收益70。所以,如果市场预期不好,农户倾向于选择固定价格合约,企业倾向于分成合约;如果市场预期良好,则正好相反。
在竞争性的市场条件下,对利润的分配及风险的分担程度取决于双方对市场预期的认识及谈判能力。在现实里组建一个可以和企业对抗的农户组织显得尤为重要。综上所述,对于苹果种植这个市场变化快风险又大的行业来说农户和企业采取易调整的短期契约更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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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2-17 18:40:23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