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民推荐 秦朔:王石的无知与万科的无望】
王董您好,
这几天,不少朋友问我对您在“天山峰会”上演讲观点的看法,主要是两段话。一段是,“民营企业,不管我喜欢你,不喜欢你,你要想成为万科的第一大股东,我就告诉你,我不欢迎你。”另一段是,“我们是个社会主义国家,如果你这个公司是一个纯的外商、纯的民营,举足轻重它会有危险。所以我的设计就是混合所有制,里头要有民营的活力,要有外资的规范、成熟,当然也要有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体制的、国营企业的成分。”
对您的这些话,起初我的反应是“不会吧”,“肯定是谁理解错了王董的意思”。然而仔细读了您的演讲全文以及接受无界传媒采访的报道,发现“不欢迎民企成为万科第一大股东”、“举足轻重的公司不能纯外商、纯民营”的确是您的观点,您说得斩钉截铁,一点余地也没有。
自宝万之争开始,我写过一些文章,站在商业文明和企业家精神的角度,我提出要充分尊重和维护万科的职业经理人制度与文化,我质疑姚振华一方试图用短期万能险资金拿下万科控制权的“资本冒险”。直到今天,我仍然反对成王败寇式的规则观。合乎交易规则的,未必合乎更大视野里的是非观。所以我提出,不能只看交易本身,而要探究交易背后的“元规则”,希望整个社会对商业发展的“支援意识”是一种追求基业长青、正道光明的意识。
但是,看到您最新的这些观点,我无法不做出回应了。在宝能和万科之间,我选择万科。但在您和常识之间,我只能选择常识。按照我理解的关于产权、激励、绩效的常识,如果今天我们还要花时间去论证民营企业的合理性、重要性、效率更高、激励更强、对资源占用更少而产出更多这些问题,还要主观、主动地扩大“所谓举足轻重行业”的范畴、进而把“举足轻重”和国有资本划等号,我觉得中国改革开放的这三十七八年探索算是白搞了。
该过年了。该太太平平,祥祥和和过年了。但如此重大严肃的问题,我无法不思考,只能给您提一些问题,希望春节这段我们都再好好想想。
关于民营企业
从您也了解的张謇、范旭东、卢作孚、荣宗敬、荣德生那一代人开始,中国的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在何种方面低能、低智、低德于其他类型的所有制企业,因此这也不配、那也不配?!他们在夹缝中求生与发展,却用跬步千里、点点滴滴的努力,为人们带来优良的产品和服务,百川汇海,万壑争流,改天换地,报效社会,以分工的深化促进市场的扩大。他们的地位岂是任何人随便一句“我喜欢,我不喜欢,我欢迎,我不欢迎”所能决定的?!
苍天在上,我想它的一大遗憾就是对中国的民营企业开放得太晚了,给的空间太少了,给的不公平待遇和不必要约束太多了。2002年我写《大变局——中国民间企业的崛起与变革》,悲痛于我们只能说民营企业、民办企业,连和国有企业相对应的“民有企业”都难以启齿,怕和“私有化”沾边,但我也实在不想用“民营民办”的字样,难道他们就只能办、不能有、随时准备上交?我最后选择了“民间企业”的说法。其实,自由经济、市场经济的法则并不深奥,而毋宁说只是一种常识,一种对人性的体察,对人的自由选择能力的信任。我决计写这本书的目标很单纯,书里说了,“写下这几十万字的目的,也许只是为了再说一次——自由人的理念,自由企业的信念,在21世纪的中国,终将不言自明。”十多年过去了,离不言自明还要多久?我们还要继续呼吁多久?!
关于举足轻重
我承认万科是一家了不起的企业,但要说“举足轻重”,试问普天之下的消费者,万科和华为相比,和BAT京东相比,和中国平安相比,和万达苏宁相比,哪怕是和2010年之后才诞生的小米美团滴滴相比,谁更举足轻重?大家判断吧。我只举一例,美国为什么不干涉国有股是最大股东的万科(当然今天已经不是了)进军旧金山住宅市场,却制造种种理由不让纯民营的华为进入美国市场?很简单,华为“重”啊,即使不是国有也不让进(是国有当然更不能进),而万科不就一个造房子的嘛,“轻”啊,你就是纯国有也让你进来(何况还不是),无所谓。上述这些在我看来至少比万科更举足轻重的公司,请问他们的第一大股东是谁?答案:都不是“国有股占第一大股东”。我不明白这些几乎没有国有股的公司会有什么危险?
房地产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这个我也承认,但以万科在中国房地产这个充分竞争市场上不过小小几个百分点的占有率,少了万科,人们不会买不着房子吧?我从来没有听碧桂园、恒大、融创、星河湾这些公司说他们是多么“举足轻重”,以至于“重”到需要找国有股当大股东!
即使不谈万科,回到您本人身上,N年以来,您代言过不少广告,虽然相当多代言费用于公益类活动或属于资源互换,您也没有真在这方面得到很多收入,但代言,至少说明您对代言产品的高度认可。我想问一下,摩托罗拉手机、户外用品“探路者”、制表品牌Breitling、大切诺基汽车、瑞士旅游、8848钛金手机,哪个公司是国有股当大股东?恕我冒昧再问一句,从资金来源看,剑桥大学以及1636年模仿剑桥大学而建立的哈佛大学,这些培养灵魂、传播知识的举足轻重的大学,是国有资本在主导的吗?
关于国营企业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您谈到国情、国营企业和社会主义,这是非常严肃的问题。引用一下权威观点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中提出“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在谈到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时说,“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遵循这条规律”,那么政府的职责和作用主要是什么?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其中没有提到要办国有企业,在充分竞争行业里当第一大股东。中国有太多充分竞争行业的第一名都是民营企业,像娃哈哈、魏桥、三一、中联、美的、比亚迪、东方希望、协鑫、春秋旅行,等等,更不要说TMT等新兴行业了,政府全都没有里面插一脚。
《决定》在“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这一节提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两个“毫不动摇”都要坚持,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在国资国企改革这方面提出,“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国有资本加大对公益性企业的投入”、“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由上可以清楚地看到两点,非公有制经济本身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理直气壮地说,搞民企就是在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第二,国资国企改革的大方向是市场化和破除垄断,竞争性业务要放开。哪里提到过国资要当第一大股东,才算是社会主义体制?!
关于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
再深究一步,今天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双佳区域”,比如珠三角、浙江、苏南等等,恰恰是非公经济更活跃、非公成分相对更高的区域,这里的人民群众非常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因为政策富民。相反,传统国企占比高的区域,经济压力大,人民收入增长慢,社会不稳定因素更多,党和政府的工作更难做。比如,您所在的深圳毫无疑问是非公经济发展的最佳示范区,而您年轻时曾工作过的西部,现在也在努力创造非公经济发展的环境。所以,那种把非公经济、民企外企不作为社会主义经济重要部分、不作为国家的经济基础、不作为党和政府执政基础的观点,从政治上都是错误的。
推荐您再看看《人民日报》今年初那篇著名的“七问”,其中“权威人士”概括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三个重大原则:一是坚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任何束缚和阻碍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言行都背离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必须坚决反对;二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主线,是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是生产力能否解放好、发展好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能否取得成效的重大原则性问题。对于政府作用,强调“更好发挥”,不是“更多发挥”,要集中精力抓好那些市场管不了或管不好的事情;三是坚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当前,要注重调动企业家、创新人才、各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希望您在说社会主义和国营企业时,您想表达的意思,和《决定》与“七问”的精神是吻合的。
关于万科的混合所有制
您说您对万科的设计就是混合所有制,“里头要有民营的活力,要有外资的规范、成熟,当然也要有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体制的、国营企业的成分。所以这么多年来,一直是国有股占第一大股东”,“过去设计是这样的,现在是这样的,将来也会是这样的。”从道理上说,这大体没错,但对于本身就是民企、外企的公司,是不是也要为混合而混合、加入国营企业成分,为混合所有制而混合所有制?我想是大可不必的。您认识的民企比我多,您可以去问一下他们和国企合作的感受。我不想多言。
这两天我仔细阅读了您的《道路与梦想——我与万科20年》,倒是有一些新的发现,即万科的前身不折不扣是国有企业。1983年夏天,您是以广东省外经委正式职员的身份,拿着外经委的介绍信,前往深圳市最有影响力的公司“深圳特区发展公司”(前身是深圳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谋求合作的。合作方式是,特发公司提供营业许可、银行账号,不提供资金,赢利两方对半分。您的第一份工作是特发公司贸易部的贸易一科。1984年5月,特发公司下面的深圳现代科教仪器展销中心筹建,一开始的经理不是您,但由于当时的经理因为装修风格与您的争议撂了挑子,您放弃了回省外经委,留在展销中心当了经理。再后来,为了保证自主经营,您和张西甫在特发公司科学仪器科的基础上创建了新一代企业有限公司(张是总经理,您是副总经理),在展销中心与特发公司之间打上两根楔子,即特发贸易公司和新一代公司。这个深圳现代科教仪器展销中心就是万科的前身(后来更名为深圳现代企业有限公司,1988年再更名为万科),在1986年深圳推进股份制改革时,因为您的敏感而成为股改试点。1988年深圳市政府批准万科股份化改造方案,原现代企业公司以净资产1324万元折合1324万股(其中500万为住宅资产),国家占60%,职员占40%,公开募集社会资金2800万元。最后总计4100万股的股份中,万科职工股应得的股票约为500万出头。按照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股改文件,这部分只能有10%量化到个人名下,其余的由集体持有。
您不愧为改革开放后罕见的放弃个人股权的企业家,您放弃了个人应得的股份。您说原因之一是社会价值倾向,“不患寡而患不均”的传统观念和仇富心态,使您在名利之间不要利。二是您讨嫌暴发户形象。三是家族没有掌管财富的DNA。您放弃了,王太也同意了,管理层都放弃了。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时刻,比起那些巧立名目吞食国有资产的“改制者”高尚无数倍(他们永远没有资格把您当职业经理人来评价)。但是,很客观地说,与那些完全是依靠自己奋斗、只是不得不带个“红帽子”的创业企业相比,万科先天就是国企,按照当时政府的股改规定,您为首的创业者能够量化到自己头上的股份比例非常有限(当然你们放弃的股权价值累积至今也是天价了,这就是我为什么主张万科董事会要长期性地从报酬上善待您的原因)。
因为万科本身就是国企,国有资本当然是大股东。用这个例子去讨论混合所有制问题,我觉得并不恰当。别的民企一开始就和国企无缘,或者改制很彻底,他们可以自由决定要不要“再混合”。看了万科的历史,我反而对华润平添了几分敬重。华润是万科的大股东,但华润的董事长,从宁高宁到宋林、傅育宁,其待遇都远远不如万科高管。我们都知道,众多在海外上市央企、金融机构领导人所披露的高薪都是“假收入”,给海外投资者看的。如果华润真的按国资国企的那一套来管理万科,我估计万科高管的收入要跳水,而您也不会享有如此的时间自由。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