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复杂度与雇佣关系
于德浩
2016.3.2
资本家雇佣工人进行商品生产,每件商品10元,1小时生产3件共计3*10=30元,但是工人工资是10元/小时。3件商品都是工人生产,但是工人仅仅得到1件商品的价值,工人会心甘情愿吗?会,因为有工资10元,总比失业0元好得多。也许你说,工人是被迫同意的,因为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
农民有一亩薄田,土力贫瘠,一年收粮食500斤。地主有一亩良田,土力肥沃,一年收粮食2000斤。地主对农民说,“你别种你的地了,给我种地,一年收粮食2000斤。分你1000斤,我得1000斤,好不好?” 好,农民欣然同意。一年得到原来2倍的粮食,还能不好?
再回到第一个案例,资本家可以压低工资为5元吗? 不可以。工人说,“我给别人打工都是工资10元/小时;5元太少,我挣不着。”同样,工资也不可能是15元,资本家说,“我招别的工人来干活,都是10元/小时;15元太多,我雇不起。”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雇佣关系的产生是因为资本家的个别生产率高于工人的平均劳动生产率。或者说,资本家因为使用机器,劳动复杂度高。这样我就可以定义:
劳动复杂度=个别劳动生产率/市场平均劳动生产率;
y=E/M; y 劳动复杂度,E 个别生产率, M 市场社会平均劳动生产率;
雇佣劳动商品的价值=劳动力价值+利润+研发费用均摊; (暂时忽略商品的原材料,或者把商品原材料也等效为纯劳动力商品。)
X=v+p+s; X 雇佣劳动商品价值, v 劳动力价值,工资;p 利润 ;s 研发费用均摊。
研发费用,是资本家个别生产率比平均生产率高的根本原因,或者说资本家为拥有高的个别生产率付出的代价。如果,生产商品无限多,那么每个商品的研发费用均摊就近似为0。但实际商品生产中,研发费用均摊并不小,有时候甚至超过劳动力成本。所以,会计核算中一般以“间接成本”表示。
雇佣劳动商品以社会最高的个别生产率生产,所以, X=y*v; 即 X=y*v=v+p+s;
具体到第一个案例,X=3*10=10+10+10;
商品的劳动复杂度y=3;雇佣商品价值X=30元;工人工资v=10元;资本家利润p=10元;研发费用均摊,即间接成本s=10元;
就是说,纯劳动力商品以最高个别生产率进行社会化大生产,但以市场平均劳动生产率,即工人的工资,来计价。如果把雇佣劳动商品看成1件,那么就相当于3件纯劳动力商品打包一起出售。市场上人们见到的商品都是雇佣劳动商品。
假设,市场上有10种不同种类的商品,都是1小时生产1件。一般来说,9件商品的价值大约都是A=30元/件;而特殊的一件商品B的价值是60元/件。就是说,商品价值B=2A,B的劳动复杂度更高。B的复杂度y=6;而其他一般商品A的复杂度y=3。
《资本论》的雇佣商品价值 W=k+m; m 剩余价值;如果忽略原材料,那么,资本成本k=v; 即 W=v+m;
而 X=v+p+s; 两式相比较,得出 m=p+s;即,剩余价值=利润+间接成本;
只有当间接成本可忽略,近似为0时, 剩余价值=利润。显然,一般情况剩余价值>利润。
马克思认为,原材料及机器耗损等费用,均作为旧商品价值转移到新商品价值。而我在上面的分析指出,原材料可以转移到新商品价值,但是机器耗损不能转移到新商品。机器使用不产生新价值,只是提高资本家个别生产率,这是资本家为雇佣关系付出的代价。资本家的利润只是一部分剩余价值。如果研究整个社会的总商品生产。
总商品价值=总工人工资+总资本家利润+总研发费用; 即总产出=总收入+总研发费用;
也就是说,总产出=总消费>总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