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几年前看过John GEANAKOPLOS的论文,非常艰涩难懂。但是我的理解哈,不完全市场(incomplete market)就是因为信息的不完全(incomplete information)造成了合同的不完全性(incomplete contract),也即交易方不能够写出所有可能的合同,以完全地针对时间和空间进行风险的交易和规避。
最奇怪的是,这时候的自由市场行为居然连次佳的结果(second best outcome)也不能达到。也就是说,如果信息是完全的,那么结果是最佳的;在信息不完全的条件下,最佳的结果是次佳结果。可是在这种情况下,自由市场中的交易方甚至不能通过彼此的合同达到这种次佳结果。
我当时的体会就是:哈,政府干预还是需要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