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上述“价值”,是劳动价值论意义上的价值,
那么,
劳动价值论的价值,归根到底,就是劳动。价值的量,就是劳动的量。因此,价值一词,可以由劳动一词来替代。
那么,
1,市值(即所谓的价格)的总量,与劳动的总量,在交换当中、交换之后,分别是什么关系呢?
例如说,是否相等呢?
这个问题,相当复杂,涉及许多相关问题。不大好说。或者说,应该慎重来说。
2,但是,产物的总物件量,产物的总劳动量,产物的总市值量,三者总是一一对应的关系。
而且,货物的总物件量,货物的总劳动量,货物的总市值量,三者也总是一一的对应的关系。
那么,不妨说,总劳动=总价格。或者退一步说,总价格总是不背离总价值。
3,以上是总量的关系。那么,个别来看,个别的产品是否如此呢?个别的货物是否如此呢?
也是如此。
个别产物的物件量,个别产物的劳动量,个别产物的市值量,三者之间也是一一对应。
例如说,一辆汽车的物件量,与自身的劳动量,市值量,三者总是一一对应的。
再例如说,一批次(合计一万辆)的汽车,或者1仓库的汽车(合计一万辆),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