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509 发表于 2018-5-29 00:23
“  历史上有些房价上涨过的国家中,”————你的开篇的这几个字就大错特错了。走出中国及公有制的国家都 ...
私有制国家的土地是不是他国随便可以买,买了就是他们的,而且是永久性的主权?我问你这个问题是突然有个论述关于国家与城市土地维护和建设规划管理成本分析方面的想法。
      就是说商品房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尽管也是一种商品交换,但这个商品的交易费用或交换成本也要考虑到ZF作为第三方管理的“互惠人”的劳动对社会福利和收益以工资形式参与合理的价值分配,这就是说社会国家中的人与人的价值分配,我们不能仅仅只是像马克思的理论那样,只看到传统的资本家与雇佣劳动工人之间的劳动力商品交换搏弈,而没有看到ZF部门的管理劳动者也是一种劳动力,故他们的劳动力也是属于国家中的劳动力商品的范畴,那么,谁是雇主?就是整个国家的纳税人!他们如何拿工资?以其劳动力所产生的劳动力使用价值和个别劳动生产力以及拆算为社会平均使用价值或社会平均生产力的价值评估来衡量,为社会出多少力做多少贡献就按市场评估衡量进行价值分配,但如何评价?
         这就要逐步建立监督机制进行公开透明的公示,一切按价值规律任免,谁能带领国家走向富强的概率更大谁就上,谁在就任期间的劳动力不能发挥其与职位匹配的谁下,换个经过公平公正透明的社会评估一致认为更能符合这个职位标准概率的赞同之后选上就任,民主与价值规律其实是一致的,人的主观评估有主观性是属于“人心或人欲”而“能够更大化实现国家生产力发展带来整体福利的标准”则是“道心或天理”,符合价值规律的标准也是属于后者,董仲舒和朱熹等把封建社会的皇帝或“天子”以及其所代表的既得利益集团的“人心或人欲”的标准当成“道心或天理”,这其实正是把封建地主阶级(既得利益)的主观行为视为理性化的“实事求是”按“价值规律”办事或符合“道心与天理”的行为。如果说董仲舒和朱熹等是过度从以皇帝或“天子既得利益集团(封建阶级)的立,历史上任何“既得利益集团”都是由人所组成的,既然是“人”就有价值判断的主观性,避免不会发生对客观存在规律的偏离,如如仅仅只是通过自身的立场来进行自验性的反省和自我纠正,这就难免要产生偏见,所以,借助他验性的从他人眼中以及通过外部反馈来达到重新认识自身,这是非常必要的,只有知己知彼才能正知正物知行合一,王阳明的心学从微观的个人角度提出的“致知正物”其实也强调了“人”的“人心"(价值判断)与价值事实(客观存在)规律的“道心”的“知行合一”,但他是认识了一个前提“即正知正物”,即主观认识与客观存在规律的信息对称,从他的用兵打战中“以奇用兵”以干扰敌人的“正确感知”迷惑对方从而歼灭敌人的方法就可见一斑,但面对作为同一利益共同体的国家劳动人民,作为“互惠人”的ZF就必要维持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之间的诚信以及使信息对称了,这不仅仅只是单方的对民之间的商品交换的信息对称或诚信问题,还要让基层人民对国家管理者的ZF行为也要有一个完善的监督机制,可见,不管是个人的发展还社会文明的发展都要做到这一点,真理从来都是来之于主观认识与客观实践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