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定律和各种逻辑错误
最近在网上和一些网友讨论需求定律以及其他一些理论时,双方的讨论经常是牛唇不对马嘴,逻辑上总有各种混乱。
需求定律为:需求定律(The Law of Demand)是说任何物品的价格下降,其需求量必定上升。
错误逻辑一,引入新变量。
比如一个定律说,如果A,那么必然B。但是当别人举出反例时,即产生了A,但是没有产生B。这从证伪主义的角度来说,这个定律因为反例已经被推翻了。但是对于这个反例,一些人给出各种理由解释它没有推翻,典型的错误逻辑是,你说的A是发生了,但是还因为发生了C,所以没有得到B。注意这个逻辑,这个逻辑引入了新的变量C,强调因为C变化,所以没有得到结果B。这个逻辑是错误的,因为定律中没有变量C,无论C如何变化,在如果A发生时,都应该是产生结果B。
例子:在别人举出吉芬物品这个反例时,吉芬物品指的是物品价格上升,需求量上升。有人解释为因为收入效应,导致人们都土豆(吉芬物品)的需求增加,所以需求量才增加,所以没有违反“任何物品的价格下降,其需求量必定上升。”注意,需求定律中既没有收入效应这个因素,也没有需求这个因素,只有价格和需求量两个因素,引入其他因素来解释本身就是逻辑错误。需求定律没有规定收入和需求,也就是说在满足物品价格上升时,需求量应该下降,不受收入效应和需求变化影响。
错误逻辑二,用自己的走得通否定别人的路也走得通。
这个逻辑是很多人爱犯的错误。用自己的路走得通来否定别人的路也走的通,或者说用自己的理论行的通来否定别的的理论。甲的理论是,因为A,所以可以得到C;乙的理论是,因为B,所以可以得到C。甲说,因为A可以得到C,所以B肯定不能得到C。这也是很多经济学家常犯的错误,比如自由经济可以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那么是否可以因此否定说:计划经济不能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注意我说的重点,我不是说计划经济可以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而是说通过证明自由经济能来否定计划经济不能,这是逻辑错误。当然马经论坛中的很多人是反过来用的,就是用计划经济能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来否定自由经济不能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你的路走得通,只能证明你的路走的通;不能因此说别人的路走不通,这不合逻辑。
错误逻辑三,其他条件不变。
需求定律常遇到的另一个问题是假设其他条件不变,因为其他条件不变不能被证明,从而导致需求定律不能被证伪,从而使得“需求定律”变成了非科学。
例子“在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任何物品的价格下降,其需求量必定上升。”网友说其他条件包括:“其他因素包括《买/卖家数量,嗜好,收入,心理预期,相关物品,技术进步,货币/财政政策、生产投入》等等一切非坐标系“价与量”的因素。”通过举反例可以证伪一个理论,而当我举出一个反例时,你会说其他条件改变,比如心理预期改变,比如嗜好改变,它不符合“其他条件不变”,所以它没有违反需求定律。如何保证“其他条件不变”,因为不存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所以需求定律也就没法举反例来证伪,这和科学理论必须存在被证伪的可能性相违背,从而使得增加了“其他条件不变”的需求定律变成了伪科学。“其他条件”包括多少内容呢,你如何通过枚举法来验证所有条件不变呢?因为即使“买/卖家数量,嗜好,收入,心理预期,相关物品,技术进步,货币/财政政策、生产投入”这些条件都能验证不变,你如何验证“等等”这些条件不变?
错误逻辑四,有限例子推出无限结论。
例子:小红家附近经常有天鹅出没,小红每天看到的天鹅都是白色的,所以小红得到了一个结论:所有的天鹅都是白色的。这个例子中,就是将有限例子推出了无限的结论,就算看到10000只天鹅是白色的,也得到不所有天鹅都是白色的结论。
错误逻辑五,推论证明定理。
这个错误不是那么容易发现,就是用推论来证明定理。推论是通过定理推出的,即是定理证明了推论,而反过来有人又用推论来证明定理,逻辑上好像是循环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