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发贴的时候比较深夜了,所以头有点昏,没有展开,现在我稍微理一下我的思路:
劳动价值论认为商品是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统一,价值是商品的本质的属性,是商品的社会属性.使用价值是商品价值的载体.商品的价值唯一地源于劳动--抽象劳动.商品的价值的计量是简单劳动时间.在此基础上马克思推出剩余价值规律.马克思认为,资本家进行生产的目的是使剩余价值最大化,也就是从工人得到最多的简单劳动时间.(从这点上可见,马克思的分析隐含地以经济人假设为前提).我们知道在市场经济中价值是必须能够以货币计量才有意义.假定存在一个合适的将简单劳动时间转换成市场价值的方法,由此从劳动价值论可以知道资本家的利润真正来源.但是暂且不说这个转换方程如何,仅仅考察一下生产者关注什么--是扣除成本之后的货币价值有多大.生产者并不关心他的利润是否来自于工人的剩余劳动时间.这是其一.其二,劳动价值论论述的是雇佣劳动制度,但我们知道雇佣劳动制度并不是唯一的,在市场经济中有不同的交易参与者,其背景并不一致.在范里安的intermedia microeconomics 中就阐述了几种不同的劳动组织方式.第三,"商"的最本质含义是交换,因此商品应该是指用于交换的物品.这个定义较好地概括了实际中各种交换.但在劳动价值论中商品仅仅是雇佣劳动制度下的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统一体,因此此商品非彼商品,其只是实际中交换的商品的一部分,所以不能解释实际经济自在当然.最后,劳动价值论仅仅考察了生产,但在一个完整的经济中,生产并不是唯一的,而且实际经济中流通所起作用越来越大.
关于价值规律,更是令人摸不着头脑.如果价值是哲学中的概念,那么这个规律自动成立.但在劳动价值论中是显然不能成立的.
总的说来,劳动价值论只是马克思用来阐述其资本主义必定灭亡的观点的工具,并不可以用来分析市场经济运行,而且,马克思的分析的理论前提似乎有一个隐含假设:既定制度不变,技术进步是外生的.那些整天抱着马克思的大腿的先生们可以松手了吧?
最后回二楼:可否考虑一下现实中的没有生产自动存在就参与交换的商品?比如吉祥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