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价值是对商品功能的评价,可以用货币、其它商品、劳动等来计量。
货币经济时代,人们一般用货币计量商品价值,但是也存在用其它商品、劳动计量商品价值的。例如在一些偏远地区,为了获得某商品,或者用其它商品来交换或者用干几天活(劳动)来交换。
当今时代,由于商品价值基本上都是用货币计量的,商品价值的意义已经是“商品可以交换货币的多少”。商品价值分为商品总价值与商品单价。
商品总价值指的是非单位商品数量货币的多少,商品单价指的是单位商品数量货币的多少,商品单价也就是价格。
有以下公式存在:
商品总价值=商品单价(价格)×商品数量
用数学符号表示为:
m=PQ
m商品总价值,P商品单价(价格),Q商品数量。
以上公式是商品交换公理,是不证自明的。
当要交换的货币数量一定,交换的商品数量一定,可以计算出商品价格:
P=m/Q
当要交换的价格一定,交换的数量一定,可以计算出商品总价值:
m=PQ
当要交换的货币数量一定,交换的价格一定,可以计算出商品数量:
Q=m/P
在商品价值计量问题上,马克思认为商品价值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但现实世界没有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计量商品价值的。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计量商品价值,只有理论意义没有现实意义。
与之对应的价值规律“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这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交换要以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从来没有在现实中应用过。现实中应用的主要是以货币计量商品价值。
有观点认为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就是价值规律的应用,这只是说说而已。因为这里的价值是什么意义还不清楚呢。
有观点认为商品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人类劳动,这确实看错了商品价值。劳动只是计量商品价值的,它本身不是商品价值。
商品价值在事实上只是对商品功能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