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只是出现在交换领域中的事物——另解《资本论》(2)
关键词:马克思;资本论;商品交换;劳动产品;商品
马克思的《资本论》正文第一句话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23,47]关于“财富”与“商品”之间的关系是个可以讨论的大论题!本“另解”暂不讨论。
马克思接着说:“我们的研究就从分析商品开始。”[23,47]马克思说的是从分析商品开始的,但他实际分析的只是庞大的商品堆积中的实物形式的商品,而且仅仅是物质生产领域中的来源于劳动产品的商品,将现实社会中的非实物形式的商品以及非物质生产领域中的商品都基本上排除在他的分析研究之外了。因此他分析的商品就有极大的局限性,不能含盖已有的商品并预留商品发展的空间,这必然波及到他对商品、商品交换和商品价值等等相关问题分析研究的极大局限性,这是马克思的不足。本“另解”也暂不讨论。当然,马克思的这种不足有它的历史根源:从“古典”开始,人们就局限于只研究劳动产品作为商品的这一有限范围,诸如李嘉图就说:“所以,说到商品、商品的交换价值以及规定商品相对价格的规律时,我们总是指数量可以由人类劳动增加、生产可以不受限制地进行竞争的商品。”[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M]。上海:商务印书馆,1962。第8页]显然,这种研究得出的结论就不是普适的。
马克思说:“我不是从‘概念’出发,因而也不是从‘价值概念’出发,……。我的出发点是劳动产品在现代社会所表现的最简单的社会形式,这就是‘商品’。”[19,412] 马克思从分析来源于劳动产品的商品出发,也就是只从已经交换成功的劳动产品出发,这就意味着互为供求的交换双方已经过讨价还价的博弈过程达到了一致,商品就是互为供给与需求统一的产物了。这样一来,供给和需求的影响、人们的消费行为、消费者的消费选择等等许多因素的影响都已包含在所形成的供求一致的商品价值之内了,可以不再考虑这些因素了;不符合社会需要的或多余的对社会无效用的劳动产品及其所耗费的劳动对商品交换的影响也都已考虑过了。……
因此,在马克思的观念中,劳动产品和商品是有重大区别的:“谁用自己的产品来满足自己的需要,他生产的就只是使用价值,而不是商品。”[23,54] “要成为商品,产品必须通过交换,转到把它当作使用价值使用的人的手里。”[23,54]产品与商品它们分别是生产领域和商品交换领域中出现的事物,有着重要的差别,绝不能混为一谈!
主流马派没有正确区分产品与商品,把它们混为一谈。结果就把马克思对交换领域中的商品交换结果分析得出的商品和商品价值等等范畴“因果不分”或“倒果为因”地从市场上拖回到生产领域中当做产品来分析,当做交换得以进行的原因来分析。这样的“商品”自然就脱离了交换过程和人们的供求关系,这样就必然把市场竞争和社会供求影响等等抹煞了。结果主流马派就把马克思的在交换领域中的交换结果分析中才导出的商品和商品价值等等问题“因果不分”或“倒果为因”地鱼目混珠的解读成在生产领域中的劳动产品只由劳动因素来决定等等。……所以,有人说马克思的理论没有考虑市场竞争和社会供求影响的这种批评是不确切的。而主流马派的那种认为马克思在第一卷对商品价值的研究是暂时舍象了市场竞争和社会供求的影响更是没有根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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