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收入快速增长 生活水平全面提升——“
十一五”时期山东经济社会发展系列分析之十一
统计分析[2011510] 时间:2011-06-14
来源:综合处
“十一五”时期,山东省委、省ZF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强化支农惠农政策,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稳定粮食生产,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民收入快速增加,生活质量显著提高。
一、农民收入实现快速增长
“十一五”时期,山东农民人均纯收入先后跨越4000元、5000元、6000元大关,2010年接近7000元,达到6990元,年均增长12.2%,成为改革开放以来农民收入增长最快的时期之一。
(一)产业结构优化,农民家庭经营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2010年,全省农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为3457元,比2005年增长53.1%,年均增长8.9%;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为49.5%,所占份额首次降到50%以下,仍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农民人均从第一产业得到的纯收入为2605元,比2005年增长50.8%,年均增长8.6%。其中,种植业纯收入为2201元,占第一产业纯收入的比重为84.5%,比2005年上升4.8个百分点。
伴随着农业内部结构的不断优化,农民家庭经营生产的健康发展,以种植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格局已被打破,收入来源向多元化转变,工业、建筑业、批零贸易业、餐饮业、交通运输业蓬勃发展,尤其以观光、旅游、度假和农村流通业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农村服务业发展迅速,带动了农村二、三产业的迅猛发展。2010年,农民人均家庭经营第二产业纯收入为228元,比2005年增长49.6%,年均增长8.4%;第三产业纯收入为624元,比2005年增长65.1%,年均增长10.6%。
(二)就业环境改善,工资性收入是农民增收的主要动力
“十一五”时期,山东各级把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与转移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农民外出务工环境持续得到改善,劳务经济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五年间全省非农劳动力增加了332万人,其中,70%以上在县内就地转移就业。2010年,全省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2958元,比2005年增长1.1倍,年均增长15.5%,年均增幅比“十五”时期的11.1%高4.4个百分点。“十一五”时期,工资性收入对农民增收的贡献达49.7%,比“十五”时期提高3.5个百分点,是农民增收最直接、最重要的推动力。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为42.3%,比2005年提高5.7个百分点,已高于第一产业5个百分点。
从内部构成看:一是农民在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的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对农民工资性收入增加的贡献最大。农民人均在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的收入为1688元,比2005年增长1.1倍,年均增长15.9%,占工资性收入的57.1%。二是农民外出从业得到的收入加快增长。农民人均乡外打工得到的收入为963元,比2005年增长1.5倍,年均增长19.8%,年均增幅比“十五”时期的12.3%高7.5个百分点,快于工资性收入增幅4.3个百分点。
(三)政策落实到位,财产性、转移性收入成为农民增收新亮点
多予、少取、放活,一系列促进农民增收政策的累积效应在“十一五”时期集中释放,农民特别是种粮农民真正得到了实惠。从“十一五”第一年起,山东全部取消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农村“两工”,终结了2600年来农民种地要交“皇粮国税”的历史。“十一五”时期,年均税费支出18元,比“十五”时期年均减少81元,农民人均合计减负400余元。与此同时,这一时期还逐步建立各项农业补贴制度,逐年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实施临时收储制度。这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有效地保护了农民利益。
2010年,山东省级财政共安排资金218.97亿元,全方位加大支农力度,并出台了30条强农惠农的具体政策措施。农民人均政策性补贴收入112元,比2005年增加82元,年均增长30.1%。随着农民家庭经济实力的逐渐增强,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增长明显加快。2010年全省农民人均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为575元,比2005年增长1.4倍,年均增长19.6%,年均增幅比“十五”时期的12.3%高7.3个百分点,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为8.2%,比2005年提高2.2个百分点。其中,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238元,比2005年增长1.3倍,年均增长18.2%,主要来源于利息、股息收入与房屋、农业机械带来的租金、土地征用补偿等财产性收入;人均转移性收入337元,比2005年增长1.6倍,年均增长20.6%,主要来源于家庭非常住人口寄回带回、城市亲友赠送、报销医疗费以及粮食直补等的转移性收入大幅增长。
(四)增收质量提高,非农产业收入大幅增长
“十一五”时期,山东着力壮大县域经济实力,增强了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吸纳能力。同时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展开,城镇建设、旧村改造、新建居民住房等投资规模不断扩大,给农民从事非农产业提供了大量的机会。2010年,全省农民从非农产业获得的收入达4385元,比2005年增长99.0%,年均增长14.8%,年均增幅比“十五”时期的9.7%高5.1个百分点,超过农业收入增幅6.2个百分点;占农民人均纯收入比重为62.7%,比2005年提高6.7个百分点。
二、农民生活质量得到全面提升
“十一五”时期,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和农村市场流通条件的改善,农村消费领域发生变化,农民的生活消费进入了从提高生活质量向享受型和发展型转变的新阶段。2010年,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4807元,比2005年增加2071元,增长75.7%,年均增长11.9%,年均增幅比“十五”时期高2.8个百分点。
(一)消费结构继续优化
2010年农民恩格尔系数为37.5%,比2005年下降2.3个百分点。农民消费结构正在向追求生活便利、提高质量、注重营养方面进一步发展,用于住房、交通通信、家庭设备用品的支出增幅明显快于其他支出。2005年农民生活消费支出的结构序列为吃、住、文教娱乐、交通通信、医疗保健、穿、家庭设备用品,2010年转变为吃、住、交通通信、文教娱乐、医疗保健、家庭设备用品、穿。消费层次较高的交通通信和家庭设备支出在消费支出结构序列中位置提前,农民的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向享受型、发展型结构转变。
(二)消费质量显著改善
食品消费更加营养。2010年,农民人均食品消费支出为1804元,比2005年增长65.9%,年均增长10.7%,增幅比“十五”时期高3.9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粮食支出占食品支出的比重由2005年的24.1%,下降到2010年的19.9%,降低了4.2个百分点。从食品消费情况看,粮食、蔬菜等植物性食物消费量逐年减少,肉禽蛋奶和水产品等动物性食物消费量逐年增加,膳食结构更加合理。2010年人均消费粮食178公斤,比2005年下降8.9%;消费蔬菜71公斤,比2005年下降4.1%;消费肉禽蛋奶及制品、豆制品35公斤,比2005年增长8.6%;消费水产品5公斤,比2005年增长2.4%;消费瓜果32公斤,比2005年增长1.6倍。
衣着消费趋向高档。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农民生活消费观念的改变,农民衣着消费从过去的低档、耐用型,向高档、品牌、舒适型转变。2010年,农民人均衣着消费支出306元,比2005年增长91.4%,年均增长13.9%,增幅比“十五”时期高7.6个百分点。其中,服装支出为204元、鞋类支出为76元,分别比2005年增长1.1倍、79.9%;购买服装材料支出、衣着加工费支出分别比2005年下降10.8%、37.0%。
居住环境明显改善。随着全省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程的启动,各地引导和帮助农民新建改建住房,激发了农户住房投资热情,农民居住消费支出快速增长。2010年,农民人均居住消费支出为833元,比2005年增长86.7%,年均增长13.3%,增幅比“十五”时期高5个百分点。农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34.7平方米,比2005年增长17.2%。其中,钢筋混凝土和砖木结构的房屋面积为33.6平方米,比2005年增长19.1%;所占比重达96.8%,比2005年提高1.8个百分点。农民每平方米住房价值为388元,比2005年增长36.6%。
家庭设备快速增长。家电下乡政策,刺激了农民对家电的需求,农户耐用消费品拥有量迅速增加,档次不断提高。2010年,农民家庭设备用品人均消费支出325元,比2005年增长1.4倍,年均增长18.9%,增幅比“十五”时期高15.4个百分点。其中,购买机电设备人均支出达到156元,比2005年增长2.9倍,年均增长31.3%。彩电、洗衣机、电冰箱、热水器等从过去的奢侈品,变为现今的普通耐用品,年末每百户拥有量分别达到113台、78台、66台和46台,分别比2005年增长24.2%、90.2%、1.3倍和2.1倍。微波炉、空调、电脑等新兴家电在农村开始快速增长,百户拥有量分别为11台、18台和17台,比2005年分别增长3.9倍、3.4倍和6.3倍。
交通和通信工具不断更新。随着农民经济活动区域不断扩大,对交通和通信的依赖程度加深。另外,家电下乡产品新增了汽车、摩托车、手机等,拉动了农民对交通和通信工具的消费。2010年,农民交通和通信消费人均支出649元,比2005年增长1.2倍,年均增长17.2%。其中,购买交通工具支出为332元,比2005年增长2.9倍;购买通信工具支出为41元,比2005年增长28.1%。摩托车、生活用汽车、移动电话百户拥有量分别为73辆、5辆和161部,比2005年分别增长12.3%、4倍和2.5倍。
教育负担大幅下降。“十一五”时期,山东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实施新的高校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等措施,极大地减轻了农村居民家庭的教育负担,学杂费支出连年下降。2010年,农民文化教育娱乐消费人均支出422元,比2005年增长11.9%,年均增长2.3%;增幅比“十五”时期下降10.3个百分点。其中,学杂费人均支出197元,比2005年减少65元,下降24.8%。另一方面,农民学文化、学技术气氛浓厚,对子女和自身教育培训投资加大。成人培训费人均支出18元、娱乐用品人均支出14元,分别比2005年增长1.6倍和1.8倍。闲暇之余,外出旅游成为农民消费新宠,2010年旅游、休闲娱乐消费支出分别比2005年增长2.9倍和81.3%。“十一五”期末,全省农村劳动力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23.2%,所占比重比“十五”期末提高3个百分点;农村劳动力接受过各类专业技术培训人数占劳动力的40.3%,比“十五”期末提高18.2个百分点。
医疗保障水平显著提高。随着生活质量的改善,农民对自身的健康保健倍加重视,尤其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全面覆盖和平稳运行,使广大农民群众受益匪浅。并且随着筹资水平的逐年上升,参合农民报销范围继续扩大,报销比例进一步提高。2010年,全省农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户数比重达到99.2%,人均报销医疗费金额达28元,比2005年增长10.3倍。农民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384元,比2005年增长1倍,年均增长15.4%。其中,购买药品支出105元、医疗费支出268元,分别比2005年增长40.3%和1.6倍;购买保健药品、保健费支出比2005年分别增长76.9%和66.7%。
其他消费稳定增长。随着收入水平的大幅提高,农民越来越注重自身的精神面貌,戴金银首饰、珠宝玉器,用化妆品的“爱美”女性不断增多,美容美发店也走进村庄,生活过得多姿多彩。2010年,农民其他商品和服务消费支出人均为85元,比2005年增长84.8%,年均增长13.1%,增幅比“十五”时期高3.4个百分点。其中,首饰、化妆品、美容美发支出分别比2005年增长71.0%、1.4倍、2.7倍;手表作为“老四件”逐渐淡出农民视野,消费支出大幅下降。
“十一五”时期,山东农民收入实现快速增长,农民收入结构发生重要变化,增收渠道更加多元化,形成了以工资性收入为主导的收入来源结构,非农产业收入对农民增收的贡献能力显著增强。 “十二五”时期,山东农村工作将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规划的新的蓝图,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改善农村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逐步把农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