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稳步推进——“十一五”时
期山东经济社会发展系列分析之十八
统计分析[2011517] 时间:2011-06-15
“十一五”时期,全省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思路,使我省经济、政治、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人民生活质量日益提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持续稳步向前推进。
国家统计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方案》监测结果表明:到2009年,我省全面小康社会的总体实现程度达到82.1%,比全国77.1%的总体实现程度高出5.0个百分点,居全国第9位;比2005年我省70.2%的实现程度提高了11.9个百分点,平均每年增加3.0个百分点,比全国年均2.5个百分点的增长幅度高出0.5个百分点。具体来看,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生活质量、民主法制、文化教育、资源环境6大类共23个单项指标均进展良好,呈稳步、持续上升态势。
一、经济发展突飞猛进,实现程度达到80.6%
进入“十一五”以来,我省不断加大改革开放力度,积极转方式、调结构,经济发展呈跃升之势,经济规模迅速扩大,经济实力不断增强。
2009年,我省经济发展的全面小康实现程度,比2005年提高了17.1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升4.3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年均3.0%的增幅1.3个百分点。在经济发展的五项指标当中,人均GDP的增长速度最快,按2000年可比价格计算,由2005年的16718元增加为2009年的26849元,增长了60.6%;小康实现程度由2005年的53.2%提高到2009年的85.5%,平均每年提高8.1个百分点。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由2005年的1.1%提高到2009年的1.4%;小康实现程度由42.5%提高到57.6%,平均每年提高3.8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由2005年的32.3%提高到2009年的34.7%;小康实现程度由64.6%提高到69.4%,平均每年提高1.2个百分点。城镇人口比重由2005年的45.0%提高到2009年的48.3%;小康实现程度由75.0%提高到80.5%,平均每年提高1.4个百分点。面对一直比较严峻的就业形势,我省各级ZF积极应对,化解矛盾,稳定就业,使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合理范围内,连续四年小康实现程度保持在100.0%。
二、社会和谐成效显著,实现程度达到88.1%
“十一五”时期,我省正值人均生产总值由3000美元向5000美元攀升,这既是发展的黄金期,同时也是矛盾的凸显期、多发期。在这关键时期,举措得当,就能保证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平稳进步;应对失误,则可能导致经济徘徊不前和社会动荡。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这一阶段性特征,几年来,我省着眼于推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基础上,深入宣传教育,多管齐下,全面落实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措施,以扎实有效的工作,保持了全省大局持续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团结和谐。
2009年,我省社会和谐的全面小康实现程度,比2005年提高了26.7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升6.7个百分点,是6大类中推进速度最快的;高于全国年均增幅3.1个百分点。到2009年,地区经济发展差异系数、基尼系数、城乡居民收入比、高中阶段毕业生性别比的实现程度分别为100.0%、99.4%、96.1%、93.9%,达到或基本上达到全面小康目标水平;基本社会保障覆盖率的实现程度为74.9%,比2005年的33.8%提高了41.1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升10.3个百分点。以上表明,近几年来我省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注重经济、社会、民生的全面协调发展方面成效显著。
三、居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实现程度达到89.3%
经济及各项社会事业的迅速发展,一方面推动了城乡居民收入的增长;另一方面又进一步改善了居民的生存环境,全省人民生活质量日益提高。
2009年,我省居民生活质量的全面小康实现程度比2005年提高了10.2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升2.6%;高出全国83.6%的平均水平5.7个百分点。其中,恩格尔系数、人均住房使用面积、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平均预期寿命,均已完全达到目标值,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为100.0%;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现程度为66.2%,比2005年的43.8%提高了22.4个百分点,高于全国59.3%的实现程度6.9个百分点。
四、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实现程度达到94.0%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体系中,民主法制大类包含2项指标,即公民自身民主权利满意度和社会安全指数。其中,社会安全指数是一个涵盖社会治安、交通安全、生活安全、生产安全等的综合指标。
近几年来,我省始终坚持大力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抓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方面,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出台各种有利于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证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人民群众对自身民主权利满意度不断上升。2005年,我省公民自身民主权利满意度达到70%以上;之后几年连续稳步提升,到2009年达到81.0%;小康实现程度由81.1%提升到90.0%。与此同时,多年来全省上下继续深化平安山东建设理念,积极探索并不断完善了富有特色、切实可行的平安山东建设工作路子,形成了齐抓共管、共同维护社会稳定的强大合力,使社会治安案件、群体性事件、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社会治安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特别是近两三年来,为保证北京奥运会、青岛奥帆赛及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的顺利进行,我省进一步加强了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不间断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打防结合,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使社会安全指数一直维持在97%以上的较高水平上。2009年,我省社会安全指数的小康实现程度达到97.4%。较高的公民自身民主权利满意度和社会安全指数,共同促使我省民主法制的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达到了比较高的水平。2009年,我省民主法制的小康实现程度为94.0%,比2005年的90.8%提高了3.2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升0.8个百分点;高于全国93.1%的总体水平0.9个百分点,是6大类中实现程度最高的。
五、文化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实现程度达到67.0%
文化教育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软实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表现。多年来,我省大力实施科教兴鲁和人才强省战略,教育事业蒸蒸日上,各级各类教育呈现出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教育规模与质量都有了显著提高。与此同时,省委、省ZF还不断加大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工作力度,提出了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的新战略,推动了全省文化产业的较快发展。2009年,我省文化教育的全面小康实现程度,比全国平均水平的65.4%高出1.6个百分点。其中,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居民文教娱乐服务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比重、平均受教育年限的实现程度分别为55.4%、62.8%、80.1%,小康进程均已过半。
六、资源环境逐年优化,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达到73.0%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体系中,资源环境大类包含3项指标,即:常用耕地面积指数、单位GDP能耗、环境质量指数。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大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力度,采取各项得力措施治污、减排、节水、降耗,使我省的资源环境逐年得到优化提升。2009年,我省资源环境的全面小康实现程度比2005年提高了6.8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升1.7个百分点。其中:常用耕地面积指数的实现程度为100.0%,达到全面小康水平,并连续四年保持这一水平。单位GDP能耗的小康实现程度为65.7%,比2005年提高了12.1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升3.0个百分点;特别是自2006年遏制住了单位GDP能耗连续多年上升的势头、开始出现向下的“拐点”后,近三年来,这一指标的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连续保持了较高的上升幅度,年均提升3.4个百分点。环境质量指数的小康实现程度为68.9%,比2005年提高了5.5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升1.4个百分点。单位GDP能耗的不断下降和环境质量指数的持续上升,表明我省的资源环境保护工作,经过“十五”时期的“负重爬坡、破难前进”,到进入“十一五”,一直坚持以生态省建设为平台,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统筹城市与农村环境保护,积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取得了较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