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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6

品评马克思《资本论》中的若干观点1)——马克思的论述是有前提的

关键词:马克思;资本论;理想化模型前提;适用范围

理论是对现实世界有认识的表述。建构理论时总有的一些假设(前提)就使得理论本身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都有一个适用的范围。科学理论超出它的有效适用的范围,就会从真理转化为谬误!

经济理论的模型是用来解释经济现实的,并用于预测经济的未来发展的。建构模型时作者通常舍象掉自认为非本质的次要的因素,而抽象出本质的主要的因素。而这种抽象的正确与否是要由实践来检验的。因为理论来源于实践,是对客观世界进行抽象的产物。理论要为现实提供解释和预测,一种理论是否正确要通过实践来鉴定。如果这个抽象是正确的,则能圆满地解释经济现实并预测经济未来的发展;如果这个抽象是不完全正确的或基本上是不正确的,则在解释经济现实或预测经济未来发展时,就会遇到困难与挑战,此时就要对原有的模型进行必要的修正,甚至完全放弃原来的模型而重新构建新的模型。

马克思《资本论》中的劳动价值论在建构模型时,也是有许许多多重要的特殊的前提的(有些是隐含着的)!论坛上有人统计了《资本论》中有数量很多的“假定”(数量多少与理论本身的可信性科学性并无必然关系。有关系的只是“假定”本身是否符合客观实际并且不会过时从而合理可信可行)!如何鉴别《资本论》中的“假定”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的有效性或历史局限性,从而将理论抛弃或进一步丰富、完善,才是今人的责任和使命。

例如,马克思为了突出人的劳动,他只研究劳动产品作为商品的情况,而不是研究所有的可以作为商品的一切“外界的对象”(物质的与非物质的),特别是忽视了自然资源的贡献(“土地是财富之母”)!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研究劳动产品作为商品的情况是否就能得到所有商品的共性是什么?同时马克思为了进一步简化他的研究,他更明确的声明他研究的是供求一致简单劳动产品:诸如“供求实际上从来不会一致;……。”“可是,在政治经济学必须假定供求是一致的。为什么呢?这是为了对各种现象要在它们的合乎规律的、符合它们的概念的形态上来进行考察,也就是说,要撇开由供求变动引起的假象来进行考察。”[25,212]以及“为了简便起见,我们以后把各种劳动力直接当作简单劳动力,这样就省去了简化的麻烦。”[23,58]“只要假定资本使用的工人是从事简单的社会平均劳动,我们就能省却多余的换算而使分析简化。”[23,224]!因而他的理论就必然有适用的商品经济发展阶段的局限性,诸如大体上只适用于初期的个体的小商品生产者的简单商品经济中的个体简单劳动和简单商品交换阶段,不具有普遍适用的意义。因为在初期的个体的小商品生产者的简单商品经济发展阶段,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很低,社会经济处于短缺经济的卖方市场状态,只要生产出某种使用价值,就都能满足某种社会需要。此时生产结构也还比较简单,人们的劳动也大多是差别不大的同质的简单的个体活劳动(即还不是系统整体的社会化大生产,从而忽略了低水平的智力劳动和社会性潜劳动等等的作用与贡献),并且商品交换范围(市场)比较狭小,各种简单劳动产品的供需比较稳定并易达到一致(在此经济发展阶段基本上不存在社会化大生产中竞争导致的“生产过剩”等问题),此时全社会所有的各种简单劳动产品一般都可以通过交换转变为商品,因此实际耗费的简单个体活劳动就都是对社会有效用劳动,可以全部转化为马克思的抽象的人类劳动(社会劳动)并表现为“商品价值”,不会出现现代社会化大生产经济社会中的私人劳动向社会劳动转化这种复杂的问题。这就是马克思《资本论》中的活劳动耗费价值论的适用范围,相当于斯密的“在资本积累和土地私有尚未发生以前的初期野蛮社会,……。”[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M]。上海:商务印书馆,1972。第42—43页。]在资本主义发达的系统整体的社会化大生产商品经济时期正常的状况下,马克思的上述几个特殊前提早已不复存在,因此就要与时俱进发展劳动价值论。因为社会经济活动都是在不断地向前发展壮大的!在马克思构建劳动价值论时所忽略不计或当时尚未显现等等因素,现在都成为重要的因素,实践要求重新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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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7 00:05:33
例如,马克思为了突出人的劳动,他只研究劳动产品作为商品的情况,而不是研究所有的可以作为商品的一切“外界的对象”(物质的与非物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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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产品作为商品,与商品只包括劳动产品,是两码事,后者就是诡辩,而不是什么假定,连不现实的假定都算不上。
商品的外延不足,比如不包括可交换的非劳动产品的物品,比如不包括没有物质形态的劳务,只能一个结果,其所捣鼓出来的所谓“商品经济规律”就是无厘头的胡说八道。
比如,人们买卖地下的原煤(非劳动产品的自然资源),遵循怎样商品经济规律?是不是与买卖劳动产品遵循同样的商品经济规律?
劳动价值论只能在这样的问题上打补丁,王顾左右而言他。
因为原煤的主人未对原煤的形成付出过一丝一毫的劳动,所以按照劳动价值论,原煤的“价值”应当等于零,于是他们就众说纷纭,有的人说原煤属于全人类,不应当被私人占有并出售;有的人说这是自然存在的“价值”,买者应当向所有者支付“地租”。总之,劳动价值论被他们自己捅漏了。
其实,原煤的买卖,同劳动产品的买卖,遵循同一种原理。但这原理既不是劳动价值论,也不是效用价值论。
为什么呢?
原煤的主人,生产原煤的成本是零。购买原煤的人,出了一个大于零的价格,也就是要支付大于零的货币量。为什么买者愿意支付呢?
原来,买者自己找煤矿,或者从其他渠道获得原煤,都是要支付代价的,也就是成本要大于零。
那么,如果买者从其他渠道获得原煤的成本是每吨1000元,那么,他就可以接受原煤主人低于1000元的开价。假如是800,那么他就可以接受这个价格,从原煤主人那里买原煤。即便这样,买者依然有赚,赚多少?赚了每吨两百元(现代经济学叫这个为消费者剩余)。
再看原煤主人,价格800,当然可以卖,成本是零,平均受益是800,成功了。
劳动价值论和效用价值论根本解释不了基本的市场经济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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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7 13:01:44
罗鹏 发表于 2024-4-7 00:05
例如,马克思为了突出人的劳动,他只研究劳动产品作为商品的情况,而不是研究所有的可以作为商品的一切“外 ...
比如,人们买卖地下的原煤(非劳动产品的自然资源),遵循怎样商品经济规律?是不是与买卖劳动产品遵循同样的商品经济规律?
-----------
当然一样了。

劳动产品在短缺的时候也会卖出高价,高于劳动价值。
而煤炭是短缺的自然资源,卖出高于劳动价值(0)的高价,也不足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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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7 13:46:26
《资本论》的前提就写在第二版跋里面,而不是在正文里面。这前提就是申明用别的表达方式,而不是用理论所必须的表达方式。

但凡理论都无需特别交代表达方式,毕竟理论的第一要求就明确“我到底在说什么”,就是用定义的表达方式。如果连表达方式都要特别交代,那么此论就一定不是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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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7 14:21:06
他最伟大的假设就是“物资极大丰富”。等于“五饼二鱼”。
现实根本不可能发生,历史也从来没有过。
经济学的产生就是因为“自然资源有限,人类欲望无限”。
既然“物资极大丰富”,还要经济学来做什么。他自己消灭了经济学。
姥妈主义可以休矣。说这样多也等于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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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7 14:31:21
马克思申明自己不是主义者的原因,就在第二版跋,就在表达方式。不是用来理解的文作也自诩能够理解,之前有黑格尔学派,之后有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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