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评马克思《资本论》中的若干观点(1)——马克思的论述是有前提的
关键词:马克思;资本论;理想化模型;前提;适用范围
理论是对现实世界已有认识的表述。建构理论时总有的一些假设(前提)就使得理论本身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都有一个适用的范围。科学理论超出它的有效适用的范围,就会从真理转化为谬误!
经济理论的模型是用来解释经济现实的,并用于预测经济的未来发展的。建构模型时作者通常舍象掉自认为非本质的次要的因素,而抽象出本质的主要的因素。而这种抽象的正确与否是要由实践来检验的。因为理论来源于实践,是对客观世界进行抽象的产物。理论要为现实提供解释和预测,一种理论是否正确要通过实践来鉴定。如果这个抽象是正确的,则能圆满地解释经济现实并预测经济未来的发展;如果这个抽象是不完全正确的或基本上是不正确的,则在解释经济现实或预测经济未来发展时,就会遇到困难与挑战,此时就要对原有的模型进行必要的修正,甚至完全放弃原来的模型而重新构建新的模型。
马克思《资本论》中的劳动价值论在建构模型时,也是有许许多多重要的特殊的前提的(有些是隐含着的)!论坛上有人统计了《资本论》中有数量很多的“假定”(数量多少与理论本身的可信性科学性并无必然关系。有关系的只是“假定”本身是否符合客观实际并且不会过时从而合理可信可行)!如何鉴别《资本论》中的“假定”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的有效性或历史局限性,从而将理论抛弃或进一步丰富、完善,才是今人的责任和使命。
例如,马克思为了突出人的劳动,他只研究劳动产品作为商品的情况,而不是研究所有的可以作为商品的一切“外界的对象”(物质的与非物质的),特别是忽视了自然资源的贡献(“土地是财富之母”)!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研究劳动产品作为商品的情况是否就能得到所有商品的共性是什么?同时马克思为了进一步简化他的研究,他更明确的声明他研究的是供求一致的简单劳动的产品:诸如“供求实际上从来不会一致;……。”“可是,在政治经济学必须假定供求是一致的。为什么呢?这是为了对各种现象要在它们的合乎规律的、符合它们的概念的形态上来进行考察,也就是说,要撇开由供求变动引起的假象来进行考察。”[25,212]以及“为了简便起见,我们以后把各种劳动力直接当作简单劳动力,这样就省去了简化的麻烦。”[23,58]“只要假定资本使用的工人是从事简单的社会平均劳动,我们就能省却多余的换算而使分析简化。”[23,224]!因而他的理论就必然有适用的商品经济发展阶段的局限性,诸如大体上只适用于初期的个体的小商品生产者的简单商品经济中的个体简单劳动和简单商品交换阶段,不具有普遍适用的意义。因为在初期的个体的小商品生产者的简单商品经济发展阶段,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很低,社会经济处于短缺经济的卖方市场状态,只要生产出某种使用价值,就都能满足某种社会需要。此时生产结构也还比较简单,人们的劳动也大多是差别不大的同质的简单的个体活劳动(即还不是系统整体的社会化大生产,从而忽略了低水平的智力劳动和社会性潜劳动等等的作用与贡献),并且商品交换范围(市场)比较狭小,各种简单劳动产品的供需比较稳定并易达到一致(在此经济发展阶段基本上不存在社会化大生产中竞争导致的“生产过剩”等问题),此时全社会所有的各种简单劳动产品一般都可以通过交换转变为商品,因此实际耗费的简单个体活劳动就都是对社会有效用劳动,可以全部转化为马克思的抽象的人类劳动(社会劳动)并表现为“商品价值”,不会出现现代社会化大生产经济社会中的私人劳动向社会劳动转化这种复杂的问题。这就是马克思《资本论》中的活劳动耗费价值论的适用范围,相当于斯密的“在资本积累和土地私有尚未发生以前的初期野蛮社会,……。”[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M]。上海:商务印书馆,1972。第42—43页。]在资本主义发达的系统整体的社会化大生产商品经济时期正常的状况下,马克思的上述几个特殊前提早已不复存在,因此就要与时俱进发展劳动价值论。因为社会经济活动都是在不断地向前发展壮大的!在马克思构建劳动价值论时所忽略不计或当时尚未显现等等因素,现在都成为重要的因素,实践要求重新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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