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wzwzws:
你就不要总去歪曲马克思了!
马克思第二篇的名称就叫《货币转化为资本》,分析的就是作为资本的货币与一般货币的区别,而这种分析当然只能从流通过程开始,并且通过流通过程证明欺骗等不等价交换的方式虽然可以使单个资本家获得剩余价值,但整个资本家阶级的剩余价值却不可能从不等价交换中获得,由此提出了“等价物的交换应该是起点”的观点。
而你根本没有能力读懂资本论,连马克思为什么要把等价交换作为分析剩余价值来源的前提都不知道,所以你所谓的批判剩余价值论所批判的实际就是你自己的稻草人,就是在歪批!
(位置:wzwswswz 读《资本论》不认真(黄佶),2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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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佶:
先看原著。马克思在《资本论》里是这样说的:
商品所有者A 可能非常狡猾,总是使他的同行B或C受骗,而B和C无论如何也报复不了。A 把价值40镑的葡萄酒卖给B,换回价值50镑的谷物。A 把自己的40镑变成了50镑,把较少的货币变成了较多的货币,把自己的商品变成了资本。我们仔细地来看一下。在交换以前,A 手中有价值40镑的葡萄酒,B手中有价值50镑的谷物,总价值是90镑。在交换以后,总价值还是90镑。流通中的价值没有增大一个原子,只是它在A 和B之间的分配改变了。一方的剩余价值,是另一方的不足价值,一方的增加,是另一方的减少。如果A 不用交换形式作掩饰,而直接从B那里偷去10镑,也会发生同样的变化。显然,流通中的价值总量不管其分配情况怎样变化都不会增大,正象一个犹太人把安女王时代的一法寻当作一基尼来卖,不会使本国的贵金属量增大一样。一个国家的整个资本家阶级不能靠欺骗自己来发财致富。(30)
资本论第一卷,p.185-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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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佶:
马克思的这段话完全不成立。这两个人的交换,关键是双方的使用价值都大幅度增加了,如果双方都自制所需商品(谷物和葡萄酒),得到的使用价值会极少(你自己也说马克思已经有专业生产者和非专业生产者之分的“意思”)。
所以,这里部分交换价值的转移(不等价交换),相比使用价值的巨大增长,所谓“不足”的那一方根本不在意。就好像你不会因为手机厂暴利就拒绝使用和购买手机一样。
至于说这次交换和偷窃的结果一样,更是荒唐,双方都得到了比自制多得多的使用价值,这和一个人被另外一个人偷走十块钱一样?
你买手机被手机厂赚走两千元,和手机厂派人偷走或骗走你两千元,结果一样?
看书要动脑筋,不要读什么就信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