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应该"生而平等", 与人现在是否"生而平等" 是两个问题。
人“应该”生而平等,所以就“应该”如何如何,于是可以建立一个理论,但这个理论是建筑于理想原则基础上的,这样的理论就是“应该怎样”的理论。这个理论可能向两个方向推演,一个是如何才能实现生而平等,二是生而平等后将会如何。消灭私有制就是马克思给出的实现生而平等的必要条件;而劳动量成为价值本体,则是生而平等的推论。但是矛盾的问题是:在私有制下,在生而不平等的现实下,劳动量还“是”决定价格的“价值”吗?
知与行的互动,我同意。但作为想研究理论的人,就首先要对所追求、学习或构建的理论有个要求,即能够反映客观本质性的一些东西,可以解释“为什么”现实是如此的,在什么条件下会重复出现某个特定现象。这就是“是什么”的研究。在进行这样研究的时候如果引入“应当如此”的命题,就会造成混乱。
还有,生而平等并不是理想的逻辑起点,还要有“富裕”。这样“应当”的理论也就不一定是“劳动价值”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