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与许多人的讨沦论交流中发现理解马克思的“剩余价值”概念的人寥寥无几,即使是多高校马经的教授也如此,我们常听人们自以为懂的说或写道:“剩余价值就是指在资本生产过程中,由雇佣工人的剩余劳动创造的,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超过劳动力价值的那部分价值。”但是有几个了解它的真正含义呢?它是否可以用数学公式表示出来呢?它与“价值”又是什么关系?
下面我举个例子,我们来讨论一下。有3个人,他们的名称分别是甲、乙、丙;
在特定时空内他们对某种物品A的每天的需求标准量(达到最大效用的量)分别是5、3、1,而他们对物品A的生产率每天分别是:1、3、5;他们对某种物品B每天的的需求标准量(达到最大效用的量)分别是2、4、6,而他们对物品B的生产率每天分别是:6、4、2。
在这里,请以你自己理解的“剩余价值” 概念表达一下是什么“剩余价值”, 暂且用数学公式表示出来。请各位不要让我失望哦!
我的理解是,首先确定必要劳动时间:甲的必要劳动时间为:A产品为 5/5=1; B产品为2/6=1/3;则甲的必要劳动时间为4/3,同理可得乙的必要劳动时间为3/5+4/6=19/15,丙的必要劳动时间为1/5+6/6=1.2
这里1/5和1/6分别代表社会平均生产水平下平均劳动强度下A和B的生产率。但按题目数据计算出来,这三者的必要劳动时间都大于1,即他们劳动一整天(这一整天的劳动小时等同于题目所给条件中暗含的生产时间)也无法生产出劳动力价值(即必要劳动时间都大于1),更别谈剩余价值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0-14 22:52:40编辑过]
马克思的“剩余价值”论,只能用马克思的定义来回答还是可以另外回答?只是任何不符合马克思的解释都是不正确的,这就是马经给人们套在思想上的圈子,想挥去都不可能。
两个问题:关于剩余价值,一个是马克思怎样定义的?一个是这样的定义对不对?这些东西搞不准确,只能是把剩余价值论来当工具用。必须先从原理上讨论马克思的定义对不对,才有点意思。其它没有意义。
我在与许多人的讨沦论交流中发现理解马克思的“剩余价值”概念的人寥寥无几,即使是多高校马经的教授也如此,我们常听人们自以为懂的说或写道:“剩余价值就是指在资本生产过程中,由雇佣工人的剩余劳动创造的,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超过劳动力价值的那部分价值。”但是有几个了解它的真正含义呢?它是否可以用数学公式表示出来呢?它与“价值”又是什么关系?
下面我举个例子,我们来讨论一下。
下面我举个例子,我们来讨论一下。
有3个人,他们的名称分别是甲、乙、丙;
在特定时空内他们对某种物品A的每天的需求标准量(达到最大效用的量)分别是5、3、1,而他们对物品A的生产率每天分别是:1、3、5;他们对某种物品B每天的的需求标准量(达到最大效用的量)分别是2、4、6,而他们对物品B的生产率每天分别是:6、4、2。
在这里,请以你自己理解的“剩余价值” 概念表达一下是什么“剩余价值”,
暂且用数学公式表示出来。请各位不要让我失望哦!
我的理解是,首先确定必要劳动时间:甲的必要劳动时间为:A产品为 5/5=1; B产品为2/6=1/3;则甲的必要劳动时间为4/3,同理可得乙的必要劳动时间为3/5+4/6=19/15,丙的必要劳动时间为1/5+6/6=1.2
这里1/5和1/6分别代表社会平均生产水平下平均劳动强度下A和B的生产率。但按题目数据计算出来,这三者的必要劳动时间都大于1,即他们劳动一整天(这一整天的劳动小时等同于题目所给条件中暗含的生产时间)也无法生产出劳动力价值(即必要劳动时间都大于1),更别谈剩余价值了。
A产品为 5/5=1; B产品为2/6=1/3?这是什么意思?老兄能否先看清楚再回答?
马克思的“剩余价值”论,只能用马克思的定义来回答还是可以另外回答?只是任何不符合马克思的解释都是不正确的,这就是马经给人们套在思想上的圈子,想挥去都不可能。
两个问题:关于剩余价值,一个是马克思怎样定义的?一个是这样的定义对不对?这些东西搞不准确,只能是把剩余价值论来当工具用。必须先从原理上讨论马克思的定义对不对,才有点意思。其它没有意义。
我可以听听你另外回答的“剩余价值”论吗?马克思怎样定义我一楼已写的很明白,难道你连马克思的定义都未看?
剩余价值(surplus value)
榨取剩余价值是资本主义制度下剥削的特殊方式,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殊性。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剩余采取利润的形式,剥削产生于工人阶级的纯生产额出售所得比工人作为工资所得要多。因此,利润和工资是剩余和必要劳动在受资本雇佣时具有的特殊形式。但是,利润和工资都是货币,从而只是劳动通过一系列历史上特定的中介作用(其中剩余价值概念具有决定性作用)对象化的形式。
资本主义生产,是一种商品生产形式,的确,是最普遍的商品生产形式。因此,产品的生产是为了按价值出售,价值是通过价格形式,那就是说,作为一定数量的货币衡量来实现的(参看价值和价格条目)。产品属于资本家,他从产品的价值和投入生产过程的资本的价值的差额中获得剩余价值。资本分为两部分:不变资本,相当于在生产过程中只是转移到产品中去的生产资料的价值;可变资本,用于雇用工人,工人被付给他们所出售的劳动力的价值。其所以叫可变资本,是因为从生产过程开始到结束,它的数量是在变化的;作为劳动力价值开始的东西却以劳动力发挥作用所产生的价值而告终。剩余价值就是二者的差额,即资本家没有付给等价物作交换而占有的工人所生产的那部分价值。这里,没有不公平的交换;然而,资本家得以占有无偿剩余劳动的成果。
其所以可能如此,因为劳动力是具有能够创造价值的唯一特殊的商品。因此,它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必要成分。生产资料在生产过程中被使用掉(消耗掉),它们的使用价值体现在生产过程中,而且将以新的形式在产品中重新出现。它们的价值只是转移到产品价值中去。劳动力在生产过程中也被消耗掉,但劳动力的消耗就是劳动本身。既然劳动在商品生产中具有既是具体劳动,又是抽象劳动的二重性,劳动力的使用价值也具有二重性:劳动力既有能够创造使用价值(具体劳动)的使用价值,也具有能够创造价值(抽象劳动)的使用价值。资本家感兴趣的就是后者。当劳动力消耗掉的时候所产生的价值是新的价值,只是预料这种新的价值将大于他们的劳动力的价值,资本家才雇用工人。工人阶级是由除开自己的劳动力外一无所有的人们组成的。因为工人没有接近生产资料的其他途径,为了糊口必须出卖点什么,他们就势必出卖他们的劳动力而且无法自行利用它的创造价值的特性。所以,工人们不是在劳动市场中受不等价交换的剥削,因为他们是按价值出卖自己的劳动力的,他们却是通过被迫加入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阶级地位受剥削的,剥削实际上是在这个过程中发生的。虽然每一单个的雇佣劳动合同,像任何其他自由交换合同一样,不是强加于当事人双方的,工人们却根本无法不去出卖他们的劳动力,因为他们没有其他办法谋生。所以这种自由虽然从单个的雇佣劳动合同来看是真正的自由,实际上是马克思所谓工人的双重的自由:出卖他或她的劳动力的自由或是挨饿的自由。
马克思对剩余价值的分析大大不同于古典政治经济学早期作者的分析。后者,特别是李嘉图倾向于认为剩余价值产生于工人和资本家之间劳动和工资的不公平交换。工人被迫低于它的价值出卖他们的劳动;那么,剩余产生于交换。但是,马克思对劳动和劳动力作了区分,就能说明如何在不存在不公平交换的条件下,劳动力能够按它的价值被出卖并在生产中产生剩余价值。这样,他证明,资本主义剥削,像以前一切生产方式中的剥削一样,产生于生产过程中;确定公平交换比例,并不能消灭剥削;剥削者和被剥削者的地位是阶级地位,取决于能否取得生产资料,而不是如后来新古典经济学所认为的取决于个人收入,因为个人收入是交换合同的个别协商的结果。
既然价值是一定的量,剩余价值的数额也是一定的量。一个工人生产的剩余价值量,是他或她生产的价值和他或她的劳动力的价值的差额。前者决定于特定的工人参加的劳动过程的条件以及它的产品的市场。后者决定于个别的劳动过程以外的劳动市场条件以及工人消费的必需品的价值。价值规律(参看竞争条目)倾向于保证不同生产部门的工人生产的价值相同,劳动市场的竞争倾向于保证劳动力有平均价值,至少是对于普通劳动。这样,我们就可以谈一种经济的平均剩余价值率,其中剩余价值率(有时称剥削率)规定为下列比率:
剩余价值
s/v= ────
可变资本
如果熟练劳动生产的价值被认为是非熟练劳动的若干倍,并得到与此相称的额外报酬,即使这样,它的剩余价值率也保持不变(关于这是否是一个合理的假设的讨论,见“参考书目” = 4 \* GB3 ④、 = 5 \* GB3 ⑤、 = 6 \* GB3 ⑥)。
虽然工人所产生的价值可以这样区分,那么工人创造价值所花费的时间也就可以这样区分。因此,工作日可以同样区分为两部分:必要劳动,在这段时间内工人生产他或她得到的工资的等价物;剩余劳动,在这段时间内,工人只是为资本家而生产。显然,这两部分这样区分,那么,剩余价值率就是:
剩余劳动 工人为资本家工作花费的时间
S/V= ──── = ───────────────
必要劳动 工人为个人消费而工作花费的时间
资本主义生产的历史可以看作是资本家极力提高剩余价值率而工人则极力反对以致彼此斗争的历史。这发生在两种主要的情况下。第一,榨取绝对剩余价值,涉及通过扩大每个工人所生产的全部价值而不改变必要劳动的数量,来提高剩余价值率。这可以通过在强度上或长度上延伸工作日来实现,但是二者不仅遇到工人阶级有组织的反抗,而且有自然的限度,因为整个资本(即使不是个别资本家)所依赖的阶级的健康状况由于劳动时间过长,劳动强度过高和工资过低将日益恶化。所以,我们可以看到,1847年在英国,工人阶级的组织、博爱的资本家以及在长远利益上跟小资本相对立的大资本三者结合在一起,使10小时工作日的法案得以通过(参看《资本论》第1卷第8章特别是第6节)。
当榨取绝对剩余价值达到极限的时候,增加每个工人生产的全部价值的另一种办法,是按对资本更为有利的比例来分配相同的量,那就是说,在工作日的时间不变的条件下来进行重新分配,使更多的时间可以作为剩余劳动时间而被资本所占有。这就需要缩短必要劳动时间,那就是说,降低劳动力的价值。这就是榨取相对剩余劳动,可以通过两种办法实现。必须减少工人所消耗的使用价值的数量,或是缩短生产同等数量的使用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前面这种方法将遇到榨取绝对剩余价值所遇到的那种限度;工人阶级的反抗和它的身体条件的恶化。后面这种方法使资本主义成为迄今为止最有生气的生产方式,不断改变它的生产方法和实行技术革新。因为只有通过技术改革,生产特定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才能缩短。生产率由于实行死劳动以机器的形式取代活劳动的新的生产方法得到提高,使生产的个别商品的价值降低。如果这种情况涉及其价值在劳动力的价值中有所反映的商品,即构成工人的部分消费品的商品,劳动力的价值就会下降,更大一部分工作日就可能花在剩余劳动方面。
榨取相对剩余价值,导源于一切资本分享某一生产工人的消费品的部门中生产率提高带来的好处。这种分享是流通过程和资本主义竞争的产物。一旦竞争者都采用新技术,产品价值下降,那革新的资本家的额外利润便逐渐消失。如果革新是在工资商品生产部门,这种好处便以降低劳动力价值的形式为一切资本所分享;如果革新是在终于进入工人消费品的生产部门的生产资料的生产方面,效果将同样被感到,因为工资商品的价值将同样缩小。然而,如果革新是在专为资本家消费而生产的部门中,或是在生产专供这种部门使用的生产资料的部门中,最后的结果就不会是剩余价值率的变化,而只是某些奢侈品价格的降低。
所以,榨取相对剩余价值,就资本家来说,并不是作为一个自觉过程而发生的,资本家的目的在于减少他们自己的单独成本以便增加他们自己的利润。竞争将促使他们丧失他们对他们的竞争者所取得的直接的利益,因为任何好处最后将在一切资本中间普及。究竟最后结果是不是榨取相对剩余价值──那就是说,产品是不是能对劳动力价值有任何影响──对于个别革新的资本家是无关紧要的。在两种场合下,他都受竞争势力的约束,最后丧失一切个人优势。
许多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历史,都可以从榨取绝对和相对剩余价值的角度加以考察(参看“参考书目” = 2 \* GB3 ②第7章; = 3 \* GB3 ③)。虽然前者是资本主义发展早期的特点,二者携手并进,随着技术的改革,榨取相对剩余价值又为榨取绝对剩余价值新的势头奠定基础(参看劳动过程条目)。许多过程也能分析为榨取相对剩余价值和绝对剩余价值的混合物;例如,已婚妇女参加有酬工作,这既容许榨取相对剩余价值,因为她们的低工资代表劳动力的较低的个人价值,这同时也为榨取绝对剩余价值打下基础,因为更多的创造价值的劳动是整个家庭完成的,而她们的成本再生产和资本付酬的必要劳动量并没有相应地提高(参看“参考书目” = 1 \* GB3 ①)
(SH)
参考书目
= 1 \* GB3 ①V.比奇:《资本主义生产中妇女雇佣劳动评述》,1977年英文版。
= 2 \* GB3 ②本·法恩和L.哈里斯:《重读〈资本论〉》,1979年英文版。
= 3 \* GB3 ③S.希梅尔韦特:《增长和再生产》,载F.格林和P.诺尔编:《政治经济学的争论问题》,1979年英文版。
= 4 \* GB3 ④A.尤卡格利亚:《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的折合》,1947年英文版。
= 5 \* GB3 ⑤R.罗索恩:《资本主义、社会冲突和通货膨胀──政治经济学论文集》,1980年英文版。
= 6 \* GB3 ⑥R.托塔杰达:《评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的折合》,1977年英文版。
剩余价值和利润(surplus value and profit)
资本家垫付货币购买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在工人们借助生产资料生产一种新的商品以后,资本家通常出卖商品取得的货币比他垫付的要多。马克思用M—C—M′(货币—商品—货币)的公式来表示这个过程,M,即出售商品获得的货币超过M,即垫付的货币。如果支付和取得的价格与价值相当,额外的货币就是剩余价值,它在这种表现形式下相当于传统会计项目的毛利,即销货收入超出出售的商品的直接成本的那一部分。马克思认为,就整个资本来说(而不是就个人资本来说),从价值观念来规定的全部剩余价值相当于从价格观念来规定的全部利润,即使每一件商品的价格并不等于它的价值。和马克思的其他原理同时存在的这种“相当于”的可能性一直是生产价格和转化问题理论中的争论问题。
劳动价值理论阐明,资本主义生产制度中的剩余价值的来源是工人的无偿劳动。工人平均每天(或小时,或任何单位劳动时间)生产一定数量的货币价值,但他所得到的工资只是这个价值的一部分的等价物。所以,工人只是被付给工作日的一部分的等价物,在其他部分即无偿部分中生产的价值,就是剩余价值。工资的形式使这个事实模糊起来,因它使人感到工人每小时都到报酬,但是,从劳动价值理论来看,一部分劳动被耗费掉,工人都没有得到等价物,因此,它是无偿劳动。在资本主义生产制度中,对工人的剥削,并不违反资本主义社会的道德和法律,资本主义社会把工人看成是一种商品即劳动力的所有者,只有在市场上的交换中他能保证这种商品的全部价值,才受到保护。但是,既使工人被付给劳动力的全部价值,这个价值还是低于他们所生产的价值,因此,从一种社会观点来看,他们的一部分劳动被资本家阶级作为剩余价值占为己有。
工资被工人们用于自身的再生产。与工资相当的劳动时间可以认为是生产为工人的再生产所需要的商品的必要劳动时间。如果我们撇开不以商品关系为中介的对社会劳动再生产的贡献,例如家庭和家务劳动,或在非商品生产方式中耗费的劳动,总工资就相当于生产者本身的再生产的必要劳动,剩余价值则相当于社会剩余劳动。从社会再生产的观点来看,我们把剩余价值看作是资本主义社会中剩余劳动具有的特殊形式。因此,资本家阶级占有剩余价值乃是占有剩余劳动的一种特殊方式。资本主义社会象其他阶级社会一样,建立在特定阶级占有社会剩余劳动的基础上。能够发展的一切社会,都生产一种剩余,从而也都使用了剩余劳动;在一切阶级社会中,剩余劳动都被一个阶级通过某种剥削方式所占有;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特殊的剥削形式就是通过剥削雇佣劳动占有剩余价值。
资本家被迫放弃一部分剩余价值,作为向土地所有者交纳的地租(参看地产和地租条目)。全部剩余价值中剩下归他的那部分,对于资本家来说,就是利润。这种利润一部分还要支付给其他人。资本家要对非生产劳动(参看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条目)付给报酬,非生产劳动包括监督生产和维持生产秩序以及推销商品的工作。如果资本家以借款作为生产经费,那么一部分剩余价值就要作为利息支付给贷款人(参看银行资本和利息条目)。在这些支付之后,资本家口袋中剩下的,马克思称之为企业利润。国家可以对这种剩余的利润课税,取得其中一部分。
在运用常规的利润核算方法时,必须找出每一种方法究竟包括哪一部分剩余价值量。马克思通常用“利润”一词表示全部剩余价值,因为他在他的许多分析中,撇开了地租、利润进一步分化出利息、商业利润,等等(参看《资本论》第3卷第1—4章,第21—24章)。在资产阶级经济理论中,投资的平均利润率被看作是“正常利润”或“利息”,或“资本服务的要素成本”;而“利润”或“经济利润”一词是专供垄断或革新的额外利润用的。在这个意义上,正常利润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
这是你写的吗?太长篇大论了,甚至有点答非所问,按我一楼的例子来答好吗?有不同见解可提出来!
没有资本家和工人我不能有“剩余价值”了?马非要去曲解甚至引导人们去相信一定要与投资大规模生产资本家才有“剩余价值”关系,这是有违逻辑的,是一种认识识的误区,难道单工的小工作坊主,难道一个摆街边的“走鬼”就不是生产“剩余价值”?不承认这一点,“剩余价值”论就是瞎扯,也说不了问题。当然,这就要看我们如何去定义“资本家”的概念了,我认为小工作坊主、“走鬼”都是资本家,他们没有被人雇佣,属于自己投资出本即拥有资本的商人,不过规模小属于单干而己,只不过投资大规模生产雇佣大量人的相对而言属于大资本家而己!
我可以听听你另外回答的“剩余价值”论吗?马克思怎样定义我一楼已写的很明白,难道你连马克思的定义都未看?
一,不要刻意用数学去解释马克思,马克思对数学基本是外行.所以他的理论如用数学解释即使不是南辕北辙.也是多此一举.,
二,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的前提是劳动力是商品.那么确定了劳动力是不是商品,一切就迎刃而解了.
三,首先,劳动力是人的劳动能力.那么,劳动能力能够交换出去吗?你等若是博士生,用人单位难道就仅仅因你有这一文凭就可许以高工资吗?你在用人单位工作几年后,你的劳动能力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不要考虑自然寿命)?并且,人是能动的,你受到了再好的教育,你工作不努力也是白搭,难道你的老板是傻瓜吗?你的老板难道不是要看你切实的工作效果吗?有文凭无水平这话难道是说着玩的吗?那么这个劳动效果是怎么来的?难道不是你在使用你的劳动力或劳动能力的过程产生的吗?--注意,马克思是不认为劳动可以成为商品的,而只认为劳动力是可以成为商品的.他只看到了劳动这个过程本身,而没有看到---天晓得是否是真的---这个过程所必然会产生的某种结果.而资本家恰恰所需要的是这个结果,而非什么他不能真正支配的劳动力!
其次,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是与其劳动价值论一脉相承的.而其劳动价值论之核心则在于劳动价值的尺度问题.至说劳动是价值的内容,这几乎所有的各流派的经济学家都是认同的,只是程度不同而已.至多再加一个效用论(生产力价值论或要素价值论是其变种).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的尺度是劳动本身----确切地说是劳动时间本身.然而劳动时间恰恰是劳动存在的条件---时间(空间)是一切物质或运动的存在条件,那么自身何以成为自身的尺度?难道这劳动时间不是恰恰是需要衡量的吗?---注意,价值是不能够以单方面的劳动来考虑的.因为价值至少在形式上总要表现为一种商品另一种商品之间的比例关系.这样,两种商品因为显而易见地其劳动的内在的质的不同,而需要一种把二者统一起来的尺度.而这内在的质显而易见就可以视为同一劳动时间内的质的不同,这也就是可以表现为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之间的关系.那么,你们想一想,马克思之确定价值量的所谓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以什么为根据的?无可置疑的是,马克思在此根本是没有考虑交换问题的.而对于社会需要与价值之间的关系,马克思是极为不屑的,这你们应很了解吧?
最后,再想一想马克思在讨论剩余价值时之先验设定,即首先已经在市场之前便把一个工人的一天的劳动价值与一天的劳动力价值确定出来了.---这不需要什么高等数学,小学四则运算即可.如此算法,焉有不算出产生剩余价值从而资本家之剥削之理?
在此,我可以明确的说,本人至少到现在为止,还是基本认可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但是,马克思的价值论,却是典型的形而上学及唯心主义.青山常在,绿水常流.不信我们让历史来证明这一切,不!历史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因为一切信奉劳动价值论的国家,在经济上从而人民生活上都是失败的.难道不是吗?难道正确的东西会必然地产生一个错误的结果吗?难道这么巧合地所有信奉劳动价值论的国家的管理者们都是白痴从而没有真正领悟马克思吗?马克思固然未必发现自己的错误,但我敢断言,他的追随者未必没有发现这一点,只是,经济学的规律,---不!是人性的规律使他们为了自己的既得利益而不肯承认罢了.当然,人性未必一定应如此,只是,这些人的人性恶的一面战胜了其善的一面.这就是我们的悲哀.君不见我们过去的尚不久远的历史,多有少人以其人性之善而说出了真话,最后落得了一个家破人亡的下场!
这一两天,我就找出一个这样一个睁眼说瞎话的你们十分熟悉的所谓的"主流"经济学家来,看看他是怎样看到皇帝的新衣的!
好啦,言仅至此,多说无益.读书要用自己的脑袋,不要用别人的脑袋!
上述言论,如有不当而难以入耳之处.还请见谅.----只是听说擂鼓须用重锤而已.
你们真诚的朋友!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26 13:12:44编辑过]
我同意你的说法,那些所谓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老老实实读过马克思著作的不多。读懂的更是凤毛麟角。
我的理解是:如果你承包了搬运物品A,讲好运费200元。你自己并没有干,而是雇佣我去干。支付给我的运费是100元。那么, 我就为你创造了100元的剩余价值。反过来说一样,你从我身上得到了100元的剩余价值。
请指明这里谁是价值主体?“你”还是“我”?
另,即使如你所说:“‘我’就为‘你’创造了100元的剩余价值”或“‘你’从‘我’身上得到了100元的剩余价值。”但如果“我”原本干同样事的劳动力耗费的市场平均价格是只有50元,现在“你”却给了“我”100元,难道“我”还敢说“你”剥削从而罢工不干不成?
你是要我举例回答什么是“剩余价值”。我已经回答了。
我认为你和楼上的李冬会都没有老老实实读过马克思的经济学著作,是滥竽充数、道听途说。
呵呵!你的回答只有白痴才肯定。你都不知马克思的经济学著作的逻辑不通之处为何?
你还是从主题或我上面的回复来回答问题吧!逃避问题就认为高明了?
唉!可怜的中国学者!只想做为马克思这个西洋人思想的中国奴才却生活在现实中才是可怜的!
我同意你的说法,那些所谓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老老实实读过马克思著作的不多。读懂的更是凤毛麟角。
我的理解是:如果你承包了搬运物品A,讲好运费200元。你自己并没有干,而是雇佣我去干。支付给我的运费是100元。那么, 我就为你创造了100元的剩余价值。反过来说一样,你从我身上得到了100元的剩余价值。
老兄,你干哪行的?
难道只有你才是劳动者,你的领导、管理者都是吃屎的?
“你”承包了搬运物品A,讲好运费200元。“你”承包的活、讲好运费200元是天上陷下来,不须要耗费代价的?比社会平均劳动力价格多一半的报酬你老兄雇佣我去干呀!我愿意给你剥削呢!
这种不考虑“你”和“我”的协作关系是价值增值的关键,真是等同睁眼说瞎话的经济学!对你有什么用?马克思著作的精华未见你发展,糟粕倒是让你老兄继承了!
你是要我举例回答什么是“剩余价值”。我已经回答了。
我认为你和楼上的李冬会都没有老老实实读过马克思的经济学著作,是滥竽充数、道听途说。
呵呵,说得好啊.只是你要想证明人你是正确的,你得以你的观点一条一条地把我的上述观点驳倒才行.光在那里空喊是无用滴.马克思好歹是写了点东西出来的.
滥竽充数?充是是何数?本人无门无派.
道听途说?你看在我之前谁这么说过?
信口开河!
中国现在确实有奴才,是那些信奉“美国现代西方经济学”的“著名经济学家”,是那些把中国人民币汇率拼命压低的官员!
我认为马克思是代表了西方经济学最高水准的学者。中国古代管子完全可以同马克思相提并论。我还认为世界上没有“马克思列宁主义”,所谓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是伪科学!
你用你认为代表了西方经济学最高水准的马克思理论回答我的问题嘛!圣人不是吹出来而是去比较出来的!你认为的“圣人”马克思的理论如果不能从我的主题例子中算出他的剩余价值还能算“代表了西方经济学最高水准的学者”吗?当然,我现在其不合逻辑处纠正后公式化的理论却能从我的主题例子中算出他所说的剩余价值,他会在“地府”得知后感谢在下还来不及,哪轮到你这个坏他好事的信徒插嘴?在下就希望有人超越自己继承发展这套自以为还算实用的理论,无奈少有人识货,看来也要带到棺材中去了,这就是中国的现实呀!
21楼的话我赞成.按那位leijy的逻辑,则一切中介机构都是榨取剩余价值的了.哼如你是那个搬运工,你为什么能够愿意接受这100元的活.你自己能找到200元的活,还用让别人给你介绍活么?你当时恐怕得哭着喊着求人家把这个活给你呢!一切对别人有用的事物,都是有价值意义的.没价值?没价值你要它干吗?岂不是吃饱了撑的?
另,你现在有工作吗?你去中介机构吗?当心了别让人榨取了剩余价值,还是自己去找吧!
再另:脑袋要长在自己的脖子上,不要长在别人的脖子上,尤其更不能长在百十年前的人的脖子上!
我没有看到马克思像你们那样说过,而你们偏要说是马克思说的。所以我说你们滥竽充数、道听途说!
何不具体点,我说得那句话?一一指明,我很感兴趣.先弄清楚问题,咱们再战!看我怎么杀你个片甲不留!
当然,如能证明确是错了,我倒是愿意举手投降的呢!马克思都错了,毛泽东三七开.吾也凡人也.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26 21:47:24编辑过]
我不但要站在百年前的马克思肩膀上,我还要站在中国2000年前伟大思想家、经济学家管子的肩膀上。老老实实宣传管子、马克思、孙中山的经世济民!
我现在有退休工资,不用担心肚皮问题。所以,完全不用看人家脸色办事!
这里的问题实质上和我是作什么的无关.你何不假设一下你说是一个刚毕业的学生,不要忘了,马克思可是经常假设的哟!比如关于剩余 价值的讨论就是通过假设算进行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26 21:52:30编辑过]
有没有搞错?是你在说我把马克思没有说过的话按在了马克思身上.这里何以又出来的你的文集.这事先放下,文集有时间我会去看了,
那么今晚二件事.
一,指出我杜撰了马克思的哪些句话.
二,你的文集在何处,具体如何找.太长了我可没时间,若长,干脆整理一下.或干脆直接找到我的文章一一驳之.或再干脆整理一下你的要点重新发文,咱们大干一场,反正如你说退休有得是时间,我最近也正好在关注这个问题.如何?我最喜欢论战了.
不过,今晚我且打住.要休息,明晚见.
问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