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hhj在2007-11-26 19:36:00的发言:价值本质与物的价值属性
黄焕金
几乎所有人都将价值混同于物的价值,因此一说到价值,就说物的价值,财富的价值。当然,物是“有”价值的,具有价值属性,但“有价值”并不等于价值本身,所以我们特别需要区分清楚“价值”与“有价值”的不同意义。马克思的价值论,只研究商品的价值,而这正是“物价值论”的典型表现。我们需要走出这种“物价值”、“有价值”的狭隘思想意识状态。
价值本质上是表征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简称“表征人的生活”。而一切有利于人的生活的物,都是有价值的,即具有价值属性的。在此,由于物对人的生活有利,所以才具有价值属性,如果物对人的生活无利,则就无价值属性,如果物对人的生活有害,则有“反价值”属性。从这个意义来看看,任何物品既是有价值的,又是无价值的,甚至是有反价值的。比如一定量的水对人的生活显然是有利的,因此它有价值,但过多的水对人的生活就不利,甚至有害了,因为它要么使人溺水,或者使人遭受涝灾。此时的水非但没有价值,反而具有反价值属性了。可见,如果只将价值理解成物的价值,那是不对的。没有任何物具有永恒的价值属性,就算黄金,也不具有永恒的价值属性。因为如果黄金在某人手中(身上)累积过多,对人就不会起到经济上的有利作用。
而所谓财富价值论,实质上不过是一种“物的价值”论,它具有一种拜物教性质,认为价值就是指某些物,这些物由于是价值而成为财富,又由于它们是财富而成为价值。但由于物的价值属性并不是固定不变的,所以,所谓财富也不是固定的东西。因为原先被人们作为财富看待的东西,一旦它增多了,就渐渐丧失其财富意义。比如当手机还是“大哥大”时,手机是财富(至少由于昂贵而被人看作是财富),但现在,手机已经变成廉价品,于是再没有人将手机看成什么财富了。
所以应特别指出,价值本体在于人,而不是物。任何物总具有一定的理化性质,它们自然形成,当它们对人的生活不起作用时,这些理化性质就不会具有价值属性。比如电具有电力、磁力性质,但当这种性质没有增进人的生活时,它就不具有价值属性。
价值论具有两大“阵营”:效用价值论与耗费价值论。其中,劳动价值论属性耗费价值论,而财富价值论、有用价值论等,则属于效用价值论。在几乎所有学者看来,这两者是互相对立的。但它们实际上是互相统一的,它们统一于前面“人的生活”的价值本质之中,统一于“人”之中。因为谁都知道,任何一个人要生活,一方面要有具有一定效用的物,另一方面是要获得这些物。比如,“梅”可以止渴,这是梅的效用,但这还不够,还需要真正获得梅,如果不能获得梅,梅何以止渴呢?不能获得梅而具有止渴作用,这种情况被称为“望梅止渴”,典型的空想与幻想。它从反面告诉我们,单纯说物的效用,单纯说什么财富,是没有什么意义的,更重要更实际的,是我们如何获得这些效用与财富。
“边际效用”对于价值论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概念。因为它恰恰处于“效用论”与“耗费论”这两个价值论的统一的结合点上。边际效用,即指添加一个单位物(使用价值)而使人获得的效用满足程度,或者指,最后一单位物对人所产生的效用程度。而我们知道,物的边际效用程度与物的丰裕程度成反比,即物的丰裕程度越大,它每单位所产生的效用程度就越小。相反,物越稀缺,它每单位所产生的效用程度就越大。而物的丰裕程度又与物生产时所具有的耗费程度成反比,即物生产时所耗费的成本越大,物必定越稀缺,相反,所耗费的成本越小,物越丰裕。这样,通过物的“丰裕程度”这一环节,或者通过物的“稀缺性”这一环节,效用论与耗费论统一起来了。它们共同统一于“人的生活”这个本体之中。
为了说明这里的道理,我们假设某人A的正常生活需要某物P每天量为100单位(如大米500克),那么,当A人每天只获得20单位的P时,P所产生的边际效用很大,因为A人就是用20单位的P活命的。此时我们可以说:P所具有的价值很大(因为它对A人的生存作用很大)。由于生产率提高,A人比较容易获得P了(这表现为花费相同的耗费而获得更多的P),此时他每天获得了50单位的P。尽管这离A人的正常生活需要还有差距,但至少比以前好了。此时,P对他所产生的边际效用反而下降了,P的价值下降了。以后,生产率得到巨大提高,A人可以比过去花费更少的耗费,但却能够得到更多的P,这次他每天可以得到120单位的P,那么,显然,由于物的数量很多,甚至超过了正常生活所需,所以每单位物品对A人所产生效用很小,其中20单位可以说没有产生效用,白白浪费掉了。此时,物品P所具有的价值属性就很小了,多余的部分甚至没有价值可言,因为它不再能够对A人的生活产生作用。
不过,尽管物品丰裕后无论从效用方面还是从耗费方面来说,都只有很小价值了,但我们人类生活所需要的,正是物的这种小价值属性。因为它说明物对于我们来说,已经不稀缺了,面对物质财富的巨大丰裕,人类生活可以更充裕了。与所谓财富价值论相反,物质财富越是丰裕,其单位价值就越小,因为它的每单位物品财富对人的生活所产生的作用越小。反过来说,人的生活不再单纯依赖于某一单位的物质财富,即人的生活不再被某一单位的物质财富所“垄断”,因为人还有许多单位的物质财富可供利用。比如,今天我们不会象过去那样,只有一小碗饭来维持生活,我们的生命不会再受这一小碗饭所垄断,因为我们还有许多碗饭可供使用。这样,这一小碗饭所具有的价值就不大了。而这正是我们的生活所需要的。
所以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新奇结论:价值本体与物的价值成反比。即人的生活水平越高,物的价值越低,反之,物的价值越高,人的生活水平越低。这说明价值本身与物的价值是不同的事情,具有不同的意义。
2007-11-26
难道有什么新奇之处吗?
人的生活水平提高,是指随着生产率的提高,人们能更多支配资源。
“物的价值越低”。
从劳动价值的观点来看,是指随着生产率的提高,物所含劳动变少,也就是“必要劳动时间”变少。因而价值降低。
从效用价值的观点来看,是指随着生产率的提高,边际效用降低,价值降低。
这些老生常谈,“新奇”二字从何说起。
“价值本质上是表征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简称“表征人的生活”。”表征这个术语用在这里是否合适暂且不论,用“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来谈价值本质是没有意义的,就像把“气候变暖”“野生动物濒危”“足球运动的兴起”等等的本质和“人类的生存与发展”联系在一起。说得对,但没有用。从根上说,那一样事物的本质不能和“人类的生存与发展”联系在一起呢。
你对价值的定义“价值是效用及获得效用的难易程度”的方法是不恰当的,你一定要用所谓”获得效用的难易程度”的话,是应该对应于“价值大小”,价值大小是对于价值量的度量,不应该出现在对价值的定义之中。这样,你再看看你对价值的定义。
“价值论具有两大“阵营”:效用价值论与耗费价值论。”这样的说法是错的。应该是:价值论具有两大“阵营”:效用价值论与劳动价值论。没有什么“耗费价值论”,那是指生产成本理论。你要搞清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把“劳动”作为价值的唯一来源,而排除了资本,土地,这才是争论的焦点。而你所称的所谓“结合”不过就是效用价值论+生产成本理论,从马歇尔以来的“老生常谈”,西经教材的一般观点。你又何必重复。
你真要“结合”,就要把劳动价值的“唯”劳动价值结合进来,把资本,土地是否产生价值这个焦点问题谈清楚。
你想把“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统一的雄心很令人佩服。这是人类的终极命题之一,但很抱歉要泼点冷水,我看低你的智慧和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