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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4
   价值与交换价值是兼容的吗?


  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他说“价值一词有二个不同的意义。它有时表示特定物品的效用,有时又表示由于占有某物而取得的对他种货物的购买力。前者可叫做使用价值,后者可叫做交换价值。使用价值很大的东西,往往具有极小的交换价值,甚或没有;反之,交换价值很大的东西,往往具有极小的使用价值,甚或没有。例如,水的用途最大,但我们不能以水购买任何物品,也不会拿任何物品与水交换。反之,金钢钻虽几乎无使用价值可言,但须有大量其他货物才能与之交换。
  从斯密的这个论述中,我们看到价值与交换价值是兼容的。交换价值不过是价值属性中一个侧面。价值主要由两个方面来构成: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我认为,斯密把价值解释到这个境界是完整的,也是有意义的。任何人再往前一步,都要小心,到现在人们所有的价值理论仍然无法超越斯密的这个境界。所有理论最终的发展结果都不正确,仍然要重新回到斯密的这个价值规定上来。重新以斯密的价值规定作为价值研究的起点。
  仔细分析一下斯密的价值规定,斯密的价值说法并不是从商品交换中抽象出来概念。交换价值是价值的一个属性之一。

  而马克思在斯密的这个价值规定上向前发展了。但马克思的价值概念是从商品的等价交换中抽象出来的。显然,马克思的价值概念是要受制于交换价值的。如果所建立的理论体系以价值为中心的话,那交换价值就无法在马克思的理论体系里有恰当的存在形式。也就是在马克思的价值体系里很难有交换价值的位置。

  之所以说,交换价值很难在有其存在位置,因为,交换价值是一个与市场紧密相连的,或交换价值表达的是商品市场概念。而马克思的的价值是在生产领域里论述的。如果承认了交换价值的存在,就会给马克思的理论带来难题:商品市场的的波动是商品交换价值的波动还是价格的波动?若是价值的波动,那马克思的整个价值的理论基础就成问题了。也就推不出什么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了。如果这个波动是价格波动,那这个交换价值概念的定义如何与价格波动相兼容?毕竟价格的改变就会改变两商品的交换比例。所以,在马的体系里难以容下交换价值来干扰价值理论的构成。

  马克思对交换价值是这样认识的:“交换价值首先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这个比例随着时间和地点的不同而不断改变”(注:为简单起见,该内容直接引自黄佶的https://bbs.pinggu.org/thread-2971451-1-1.html)从这个说法中,我们看到,交换价值只与使用价值相关。而马克思的价值定义是与使用价值无关的,是从商品中抽去了使用价值后概念。在马的体系中是不讨论使用价值的,因为使用价值是与市场挂钩的。所以,交换价值在马克思的体系中是被排除在理论之外的。


  至此,我们基本上大体明了了交换价值在斯密和马克思的理论中是什么样的形态。
  回到我标题的意思上来,结论是某些人的理论体系中价值和交换价值是存在兼容性问题的。这里所说的兼容也可以用集合的概念来说明,斯密的价值集合是合理的,价值是一个总集合,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是子集合。这叫兼容。



  交换价值是认识价值体系的一个跳板。但应记住的是通过这个跳板认识的价值体系的全貌,它里面还是使用价值的存在。
  但马的理论却从商品交换中抽象出价值,无法容纳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无法从商品的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中分析出对整个价值系统的影响。马也通过采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办法来调整价值与市场变化之间的关系。但缺失了使用价值和交换这两个与市场相衔接的通道,这个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概念也就成了空中楼阁,难以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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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28 17:09:49
  是否存在价值既是交换价值,又不是交换价值的问题呢?这个问题在“马克思说的价值就是交换价值,但又不是交换价值(黄佶)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s://bbs.pinggu.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971451&page=1&from^^uid=3119750”有所讨论。

  
  有必要弄清这个问题。
  实际上,这个问题是马克思理论体系的一个核心隐患点。因为,马克思价值理论起源于商品的等价交换。
  在实际操作时,我们看到马克思一方面不顾交换价值概念的要表达的正是商品交换的内容;同时又撇开交换价值,从等价交换中抽象出价值概念,来解释交换。这样就造成了一个两难的后果:对商品交换这个经济现象的描述用交换价值来表达还是用价值来表达的问题。
  这实际上就造成对商品交换现象用交换价值来解释还是用价值来解释?但两个概念却是同时存在,都各自解释。

  这样做实际上是有人不顾用交换价值正是表达交换的名正言顺的概念,换用价值来表达。不得不将交换价值解释成一个与交换无关紧要,在关系上拐个弯后还要回到价值对交换的解释上来。

  根本的隐患在于:等价交换抽象出来的价值概念是否与交换价值的概念等同的问题。如果等同,那价值与交换价值就是一个概念,其中的一个是没有必要存在的。如果不等同,那他们就不兼容。但从学术论述上讲,无论等同还是不等同都不存在用两个概念解释同一个经济现象的问题。

  其实,人们会说,马克思从交换价值中抽象出价值不是更合情合理吗?也省去了概念之间的冲突。
 
  这样的说吧,其实,马克思也注意到了交换价值与“等价交换”两个概念之间的差别。如果从交换价值开始作为价值理论的起点,那价值中就不会象马克思那样随便把使用价值抹去;而从等价交换为起点做研究就可以在研究中将使用价值抹去(抽象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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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28 17:20:30
“价值”是母项,“交换价值”是其子项,“效用价值”也是其子项,“审美价值”也是其子项,“劳动价值”也是其子项,“工作价值”也是其子项。“价值”一词前面冠有前缀的都是子项。子项与子项之间不兼容。子项与母项之间不能画等号。
(注:工作与劳动是两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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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28 17:26:24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4-4-28 17:20
“价值”是母项,“交换价值”是其子项,“效用价值”也是其子项,“审美价值”也是其子项。“价值”一词前 ...
  你所说的问题,正是我下一贴要谈得问题。

  在马克思的体系中,交换价值不仅与使用价值有关,也与构成使用价值的成本(即马克思的价值)有关。这样,价值就被改变为你说的使用价值的“子项”了。

  这样,在马克思的逻辑体系里,各种关系就大乱了。所以,才引出现在的话题。乱的结果是,各种关系不兼容,也不理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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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28 18:05:2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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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28 18:16:14
龚民 发表于 2014-4-28 18:05
马正是以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交换这两个与市场相衔接的通道前提,来阐述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概念的!楼 ...
  你替马克思打圆场是可以的。但无法通过他使用的研究路径和观点来证实它。

  马克思的价值里是抽象掉商品的使用价值的。这就排除了使用价值对价值(劳动时间)的影响。
  而交换价值只是使用价值的比例。使用价值与价值没有关系,交换价值又怎么影响价值呢?


  我们不知道市场是通过什么途径影响劳动时间(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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