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纸链的he_zr网友:
我同意阁下的观点。您严谨地表述出自己清晰的观点,实不多见,赞!
斯密早就指出,劳动仅是价值的内在尺度,所谓“内在”即是价值的实质性规定——俗话是“商品价值的初始配置”。也就是说,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最初阶段的“商品价值的初始配置”。斯密故称,劳动作为商品交换的初始货币。
而活劳动的表现形式又是千差万别的,极其细微的,时间作为其耗费的计量单位,是无法精确地规定劳动耗费的强度与密度和取值范围的,时间仅能说明劳动作为人力耗费,的的确确地发生过。如果说,劳动耗费以其持续时间来计量,那也是局限在一个十分狭小的劳动形式之中,比如,在同类产品的生产过程中,A皮鞋厂与B皮鞋厂之间的劳动成本比较上,如果改成A皮鞋厂与A背包厂之间的劳动成本比较上,就无法精确比较。为什么呢?因为,A皮鞋厂与A背包厂各自的劳动生产率不一样,而劳动生产率的差别源自于各自产品的生产工艺技术要求及制作时间流程的差别,而这一差别又是以资源环境双重约束为前提条件的,最终A皮鞋厂与A背包厂各自的劳动生产率反映的是,各自劳动耗费的强度与密度及适用范围的差别,这些差别都是客观事实,人是无法通过头脑中的意识抽象力就能够抹杀掉的。也就是说,人可以通过人的意识抽象力在人的观念世界中将上述这些客观事实上的差别统统抹杀掉,但在社会实际中却无法做到这一点。马克思设想的价值范畴中存在着一种类似于黑格尔“绝对精神”的“绝对价值”即(1)社会价值;一种构成商品价值实体的绝对源泉即(2)抽象劳动;一种绝对价值尺度即(3)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等等。这些“绝对概念”都是近似于“空想经济学”的概念,而“空想经济学”则是以否定社会客观事实作为前置条件的一种“主观抽象论”的体现。
价值范畴研究的是价格形成机制及其作用,说白了就是,价值范畴研究的是,在现实的生产过程及其交换过程和消费过程中,各种生产性因素是如何相互影响作用,以及如何形成商品生产价格(市场价格),最终满足社会有效需求,这一整套的运行机制及其规律作用。
劳动力持续作用的时间计量,只能用来计量现时的活劳动耗费,即人力成本的形成与作用对“现实即现时的”商品价值或价格的影响,但却解释不了预先就以“价格形式”进入生产过程的各种生产要素的价值估算。因为生产要素的生产价格都已形成了,此时的价值估算无非是在“现实即现时”的商品价格上的一种价值解构。所以这种事后的价值估算亦无任何实际上的经济学意义。有人仍然以为,马克思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作为一切商品价值的计量单位,且不论是对现时的商品价值的形成与变化还是对过去的商品价值的形成与变化,都具有同等的决定性的影响力和作用力,那是瞎扯。
《木兰辞》中说,“木兰无长兄。愿为市鞍马,从此替爷征”。为此,花木兰“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骏马,鞍鞯,辔头,长鞭,等等战斗装备都是在集市上买到的,不是现做的,所以,它们的价格早就形成了,谈不到再用马克思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作为其价值计量单位,再一次的估算它们的价值,那是多此一举。那么,花木兰买到的这些战斗装备是否起到花木兰预估价值呢?《木兰辞》又写道,“万里赴戎机,关山度若飞。朔气传金柝,寒光照铁衣。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看起来,花木兰的这些战斗装备与花木兰本人共同经历的百战,其价值得以充分体现,而“壮士十年”则是花木兰本人的社会价值所在,是花木兰的“活劳动”所形成的价值——天子所赐为:“策勋十二转,赏赐百千强”,封为尚书郎。这才是今天我们的价值范畴研究重点的所在。
YJDWII网友说:
https://bbs.pinggu.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884417&from^^uid=3698065
山是山,水是水,我亦是我,山非山,水非水,我亦非我。
山还是山,水还是水,山自在,水自在,我亦自在。
我个人以为,写得不错。
前阙赞唯物,后阙崇唯心,心与物交辉,物于心互映。
在我看来,劳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各有所长、所短,二者至少还要争论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