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eyongxia 发表于 2015-2-8 17:37 
是这样,马克思的价值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社会劳动的平均值,但其该公式中的具体数字都是具体交换价值 ...
马克思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另一个意思。《资本论》的第一篇和第二篇都是为后面的“剩余价值论”做铺垫的。
他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用来做被减数的。即: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生活资料所必须的劳动时间=剩余劳动时间。
解释一下: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法定的或约定俗成的劳动时间=12小时(资本论里的)。
工人的工资=生活资料所必须的劳动时间=6小时。
12-6=剩余劳动时间6小时。
工人在剩余的6小时的劳动时间里所创造的价值(剩余价值)被资本家无偿的占有。
这就是那句著名的:资本家无偿占有工人的剩余价值的原始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