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8230 92
2015-11-13
商品的价值,有一个”创造“的过程。

“创造价值”——就是让产品变成商品——让产品具有“价值”属性——从无到有的”价值属性变化“过程。

在”创造价值“的过程中,有两个因素不可避免,而且是必需存在的——人类的劳动和市场交换。

人用劳动的形式支配了商品的生产——交换——消费过程。可以说,人类的劳动,贯穿于商品的价值从无到有的过程。

而具有价值的任何商品,在它实现自己的价值——用价格表示出来——这个价格是它与其他商品的交换比例,不是具体的多少多少元——之前,它的价值都是未知的。

退一步说,就算按照马克思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衡量商品的价值,也必然有一个节点——确定商品的价值到底是多少的那个节点——可以认为是一个时间点,也可以是一个较短的时间段。

在到达确定商品的价值的那个节点之前,商品的价值依然是未知的——可以认为:这个时候它还是产品,不是商品。

所以,商品的价值由未知变成已知的过程,和商品的价值从无到有,是同一个过程。

因此,对于商品来说,”创造价值“就是”实现价值“——注意:这里不是实现商品的效用——商品的效用是随着产品生产完成就有的,产品被生产出来以后,就具备了自身的效用——效用是一种物质性属性——而(交换)价值是一种社会性属性——市场属性。

因此,商品价值的实现——也可以说”创造“——离不开两个因素:劳动和市场。

而”劳动“与”市场“既然都参与价值的实现过程,那么它们自然而然都可以影响商品的价值变化——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由多到少、由少到无。

例如,我烤了一只鸡,我自己吃,这只烤鸡不是商品,我拿去卖,烤鸡就成了商品,如果没有任何人愿意买我的鸡,交易无法完成,那么此时这只烤鸡我拿出来卖还是不拿出来卖,它的交易属性没有发生任何改变。如果有人愿意用两条活鱼来换,我也答应,就交换了商品,那么烤鸡的价值发生了从无到有的属性变化,也从未知变成了已知。那人买了烤鸡,吃了,烤鸡的效用被实现了。而这只烤鸡不管是我不拿来卖还是拿来卖,它都有填饱肚子的效用,因此价值的实现和效用的实现是不一样的。

故而,”创造价值“不是一个结果性的概念,而是一个过程性的概念——劳动可以影响这个过程、市场行为(具有供需双方的市场)也也可以影响整个过程。

而马克思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理论,我们不必说它不对或者片面。

因为,当我们把劳动看作一个影响价值的因素以后,马克思的理论倒是可以借鉴来对这种影响做一个大致的权重判断——而最终的影响结果,是由劳动和市场共同决定的。

事实上,根据马克思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我们是无法计算出任何社会的任何商品的价值的——或者说有相当相当相当大的难度。这算是一个理论瑕疵——它过于抽象却还要强行介入具体的市场过程和强行支配供需双方。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全部回复
2015-11-13 11:20:46
历史研究和过程分析相结合!!!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5-11-13 11:35:29
使用“创造”一词在科学和学术研究中是不恰当的,所以需要寻找一个更符合描述客观事物的术语来表达。

只要产品一生产出来,不仅是产品本身的自然效用存在了,而且经过劳动这一客观事实也是存在了,那么产品上被赋予经过劳动的价值意识也就不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变得可有可无了,也就是说价值的存在与是否将产品拿去交换无关。

交换所起的作用只是对这个价值的量进行计量衡量,而不是否定价值的存在,所以说交换是一个体现价值的过程,而不是判断产品是否具有价值的过程。当然,产品可能在交换中没人要,价值为零。但零价值只是评价赋予的概念,而非价值存不存在的概念,相信只要稍具科学头脑的人都不会对此搞混。

所以说,不交换或交换不出去就说无价值,是一种生活表达方式,不是严格的科学表达方式。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5-11-13 11:45:24
he_zr 发表于 2015-11-13 11:35
使用“创造”一词在科学和学术研究中是不恰当的,所以需要寻找一个更符合描述客观事物的术语来表达。

只 ...
我们不妨用马克思的商品的二重性来分析。

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这个二重性也是区分产品和商品的标准。商品这两个属性,缺少其中之一,就不能称之为商品。

效用价值,就是使用价值在生产产品的劳动完成以后,产品就具备了,是使用价值。

而价值呢?如果产品一生产完成,就具备价值的话,岂不是说产品一生产完成就是商品了?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5-11-13 12:00:02
向天再借五百元 发表于 2015-11-13 11:45
我们不妨用马克思的商品的二重性来分析。

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这个二重性也是区分产品和商品的标准 ...
马氏所论述的对象即为“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暗含的逻辑已经是产品即为商品,两者已无需再强调区别。此外,马氏在分析商品的特征时,还是以生产和交换两个环节来分别论述的,否则他说“剩余价值在生产中产生,在交换中实现”就不知从何谈起。没有价值在生产中产生的过程,剩余价值在交换中就属无源之水。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5-11-13 12:09:22
he_zr 发表于 2015-11-13 12:00
马氏所论述的对象即为“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暗含的逻辑已经是产品即为商品,两者已无需再强调区别。此外 ...
所以你的意思就是,马克思忽略“产品变成商品”这个过程,是为了后来谈“剩余价值”的自圆其说?

也就是说,我这个帖子谈的商品,和马克思谈的商品,不是同一个概念?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点击查看更多内容…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