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枫之华舞在2009-2-3 0:06:00的发言:这就是我的疑问,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变成了“劳动”的社会劳动时间,这明显是偷换概念。
算了,现在流行不争论,纯属枝叶的东西,也没有什么值得品味的地方。
它的确是枝叶----根本无关我的观点.,但很说明问题,即人们应当怎样思考问题.看来并不没有明白我的提示;再把对比的二段文字移过来:
我怎能知道一种劳动的社会劳动时间是多少呢?——
既然我无从知道马克思的劳动 必要劳动时间的(是)怎样”
问题本来就是前后呼应的,
无论如何这是我的错误.但是,如果我们连作者如此明显的疏漏都不能发现(我的有些贴子从而行文方式及格式就可以看出,是顺手写就的,而不曾经过细致的推敲检查.)还如何能够真正理解一篇文章功一位作者的观点呢?如果我们不能真正理解一种观点,我们又如果批驳它或为之辩护呢?正因如此,才有了我所马克思不会同意你的观点的原因.因为你根本没有理解马克思的本意.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2-3 7:23:08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