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国奇 发表于 2015-12-24 00:49 
是的88888888888
马克思假设,劳资双方是自由交易,自由协商,双方自愿签订雇佣契约。
马克思还说,资本家购买的是劳动者之劳动力。
但,由于通常情况下,劳动者(及其身体)是作为劳动力的载体,因此,劳动者往往必须到场。
这是对的。
例如说,有的时候,某工程师凭借其丰富经验和天赋,在越洋电话里说几句,就能解决工程技术问题了。而不必到场,也不必坐班。
再例如说,古代雇佣骡马搞运输,而主人得跟着,但,骡马的主人并没有受到雇佣,骡马主人本身的赶路、脚力没有受到雇佣,骡马主人也不帮着搞运输,就是“自愿”跟着走。
假设骡马能自己照料自己,能自动驾驶,能自动回家,则显然,主人就不需要跟着白跑一趟了。
可见,雇佣骡马才是实质,或者,至少是雇佣的主流、主体。
以上说明,马克思关于劳动力的理论,关于劳动力和劳动的分离,劳动力和劳动者的分离,是对的。
但是,这个理论不是很简练,而且容易产生纠结。
不妨,转化为这样:
资本家雇佣了劳方的劳动,但是,其实,劳动=产物。
那么资方只是支付了上述等式左边的报酬,而没有等价支付右边的报酬,形成无偿交换。
况且,在实质上,资本家是拿等式右边的劳动所创造产物的一部分,来支付劳动报酬的。
换言之,工资是劳动者自己挣出来的,是自己给自己发了工资。
举个极端例子来说,淘金工人到矿主的山上淘金,每干活一天,拿到自己所淘金子的十分之一,来当工资。
在这里,淘金一天=100%的产出,产出≥0,其中10%的劳动产出为工资。
而且,劳动是什么?劳动是一段生命,是劳动者的片段的生命,即劳动者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