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uxiang 发表于 2016-5-14 08:52 
我用省略号代表六个自然段,在语法上和学术规范上没有任何错误。怎么在你的口里好像是有什么严重错误了 ...
我们来看《资本论》的原著(自然段按照原著分割):
p227
新价值的加进,是由于劳动的单纯的量的追加;生产资料的旧价值在产品中的保存,是由于所追加的劳动的质。同一劳动由于它的二重性造成的这种二重作用,清楚地表现在种种不同的现象上。
假定由于某种发明,纺纱工人6小时纺的棉花同过去36小时纺的棉花一样多。作为有目的的有用的生产活动,他的劳动的能力增加为6倍。他的劳动的产品也增加为6倍,从6磅棉纱增加到36磅棉纱。但是,现在36磅棉花吸收的劳动时间只和过去6磅棉花吸收的劳动时间一样多。加在每磅棉花上的新劳动比用旧方法时少5/6,因此,加进的价值也只是过去的1/6。另一方面,现在在产品36磅棉纱中包含6倍的棉花价值。纺纱6小时,保存并转移到产品上去的原料价值是过去的6倍,虽然加到同量原料上的新价值小5/6。这说明,在同一不可分割的过程中,劳动保存价值的属性和创造价值的属性在本质上是不同的。……
……(= 1704 个字,四个自然段)
p230
……。根据经验可以知道,一种劳动资料,例如某种机器,平均能用多少时间。假定这种劳动资料的使用价值在劳动过程中只能持续6天,那末它平均每个工作日丧失它的使用价值的1/6,因而把它的价值的1/6转给每天的产品。一切劳动资料的损耗,例如它们的使用价值每天的损失,以及它们的价值每天往产品上相应的转移,都是用这种方法来计算的。
这十分清楚地表明,生产资料转给产品的价值决不会大于它在劳动过程中因本身的使用价值的消灭而丧失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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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写的上述第一段话:“新价值的加进,是由于劳动的单纯的量的追加;生产资料的旧价值在产品中的保存,是由于所追加的劳动的质。同一劳动由于它的二重性造成的这种二重作用,清楚地表现在种种不同的现象上。”
对应的是:“这说明,在同一不可分割的过程中,劳动保存价值的属性和创造价值的属性在本质上是不同的。”
zhuxiang 却一口气省略到三页纸之后,将其对应上“这十分清楚地表明,生产资料转给产品的价值决不会大于它在劳动过程中因本身的使用价值的消灭而丧失的价值。”
完全牛头不对马嘴了,完全歪曲了马克思的原意,这还不是严重的错误?
他说:“我用省略号代表六个自然段,在语法上和学术规范上没有任何错误。”
如果这六个自然段都是在描述同一件事情,那没有错误。
但是马克思在第一个自然段里说的事情,在第二个自然段里已经得出结论了:“这说明,……”,后面已经在讲其它事情了,为得出下一个结论在做铺垫和举例。
你却把它们连接在一起,似乎第一自然段是为第二个结论做铺垫。难道这还没有错?
其他马经捍卫者也丧失基本的学术原则,纷纷支持上述不规范表现。雷建炎说:“这个省略号,没有任何问题。”clm0600 说:“用省略号代替一些文字,这当然不叫篡改,这是省略嘛。 ”龚民则暗示我气量小:“大人胸中容下船、小人胸中容不下拳!”口口声声说“学风”的版主许光伟则不表态,却贴出大量批评我的帖子的链接,说“论坛越发呈现学术交流新气象”。
做学术,最忌讳“立场超越原则”。
如果你不便批评立场相同的人,或不愿意支持立场不同的人,你可以不发言。
但如果明知和自己立场相同的人错了,仍然表示支持,就丧失了学术原则。
当然,如果这么明显的错误都看不出来,说明本身就不具备最基本的学术常识。
好,再回头看 zhuxiang 批评的我的“篡改”:
……。根据经验可以知道,一种劳动资料,例如某种机器,平均能用多少时间。假定这种劳动资料的使用价值在劳动过程中只能持续6天,那末它平均每个工作日丧失它的使用价值的1/6,因而把它的价值的1/6转给每天的产品。一切劳动资料的损耗,例如它们的使用价值每天的损失,以及它们的价值每天往产品上相应的转移,都是用这种方法来计算的。
这十分清楚地表明,生产资料转给产品的价值决不会大于它在劳动过程中因本身的使用价值的消灭而丧失的价值。……
他所说的我的“篡改”,就是把这两个自然段并成了一个自然段。
问题是“这十分清楚地表明”中的“这”代表了什么?
难道这个“这”不代表紧连着的上面的例子中描述的事情“一切劳动资料的损耗,例如它们的使用价值每天的损失,以及它们的价值每天往产品上相应的转移,都是用这种方法来计算的。”
难道这个“这”反而是代表两千多字、三四页纸之外的“同一劳动由于它的二重性造成的这种二重作用,清楚地表现在种种不同的现象上。”?
clm0600 说:“用省略号代替一些文字,这当然不叫篡改,这是省略嘛。”
如果省略两千多字,不叫篡改,那么我省略一个回车键(换行符号),更不是篡改了。zhuxiang 不仅省略了两千多字,而且还省略了六个回车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