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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7 20:30:50

劳动价值论认为:价值是劳动者的劳动或形形式式衍生物,“劳动力价值是由平均工人通常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决定的”(《资本论》第一卷第567页)。这样,劳动者工资是劳动量的货币表现形式,数量则是劳动力价值量的货币表现形式;资本利润是剥削劳动的结果,也是劳动量的货币表现形式。这里,资本利润——劳动量,是劳动者工资或劳动力价值量的一部分吗?劳动价值论并没有明确的回答,但综观全局,由于资本利润是“劳动量”的一部分,当然是否定资本利润——劳动量是劳动力价值量的一部分的,但资本利润——劳动量,应是劳动者收入——劳动者工资的一部分。即从价值的定义来说,资本利润——劳动量,虽不是劳动力价值量的一部分,但是劳动者收入——劳动者工资(只是可能要除了部分劳动者向社会提供的必要的“剩余劳动”而已)的一部分,是被资本家剥削了,从而不存在工资与分红问题。因此,资本利润是剥削劳动的结果,是经济危机产生的根本原因,当劳动者工资低于劳动力价值量时,增加了劳动剥削;当工资高于劳动力价值量时,只是部分劳动回到劳动者手里而已,从而不存在劳动者工资过高问题,即不存在高管工资限制问题,也不存在工资与分红问题了,并且,我们应鼓励资本家增加劳动者——高管的工资。同时,对于劳动者工资或劳动力价值量来说,它们由劳动者的劳动量决定,但“劳动量”是难以计量的,我们只能用“劳动时间”来抽象把握劳动形成价值的规律,这样,金融企业或国有企业高管的限薪问题,就陷入难以计量的“劳动量”计量问题了。

边际效用价值论认为:价值是商品效用,效用是消费者对商品的主观感受,而商品价格是商品的边际效用。这样,劳动者工资,当然是劳动力商品的边际效用了。从而劳动力商品的边际效用是多少,就成为金融企业或国有企业高管的限薪问题,即陷入难以计量的“边际效用”计量问题了,当然,现实的劳动者工资——高管工资,就是劳动力商品的边际效用,也就不存在金融企业或国有企业高管的限薪问题。同时,既然劳动者工资是劳动力商品边际效用,即是资本家对劳动力商品的主观感受,当然,国家政府也就无权干涉“资本家对劳动力商品的主观感受”,即无权干涉劳动者工资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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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7 20:34:45


源贴中,关于劳动价值论与边际效用价值论的论述,存在混乱,现修改如下:

劳动价值论认为:价值是劳动者的劳动或形形式式衍生物,“劳动力价值是由平均工人通常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决定的”(《资本论》第一卷第567页)。这样,劳动者工资是劳动量的货币表现形式,数量则是劳动力价值量的货币表现形式;资本利润是剥削劳动的结果,也是劳动量的货币表现形式。这里,资本利润——劳动量,是劳动者工资或劳动力价值量的一部分吗?劳动价值论并没有明确的回答,但综观全局,是否定资本利润——劳动量是劳动力价值量的一部分的,但资本利润——劳动量,应是劳动者收入——劳动者工资的一部分。从价值的定义来说,资本利润——劳动量,虽不是劳动力价值量的一部分,但是劳动者收入——劳动者工资(只是可能要除了部分劳动者向社会提供的必要的“剩余劳动”而已)的一部分,是被资本家剥削了,从而不存在工资与分红问题。因此,资本利润是剥削劳动的结果,是经济危机产生的根本原因,当劳动者工资低于劳动力价值量时,增加了劳动剥削;当工资高于劳动力价值量时,只是部分劳动回到劳动者手里而已,从而不存在劳动者工资过高问题,即不存在高管工资限制问题,也不存在工资与分红问题了,并且,我们应鼓励资本家增加劳动者——高管的工资。同时,对于劳动者工资或劳动力价值量来说,它们由劳动者的劳动量决定,但“劳动量”是难以计量的,我们只能用“劳动时间”来抽象把握劳动形成价值的规律,这样,金融企业或国有企业高管的限薪问题,就陷入难以计量的“劳动量”计量问题了。

边际效用价值论认为:价值是商品效用,效用是消费者对商品的主观感受,而商品价格是商品的边际效用。这样,劳动者工资,当然是劳动力商品的边际效用了。从而劳动力商品的边际效用是多少,就成为金融企业或国有企业高管的限薪问题,即陷入难以计量的“边际效用”计量问题了,当然,现实的劳动者工资——高管工资,就是劳动力商品的边际效用,也就不存在金融企业或国有企业高管的限薪问题。同时,既然劳动者工资是劳动力商品边际效用,即是资本家对劳动力商品的主观感受,当然,国家政府也就无权干涉“资本家对劳动力商品的主观感受”,即无权干涉劳动者工资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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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7 20:37:59


源贴中,关于劳动价值论与边际效用价值论的论述,存在一定程度混乱,现修改如下:

劳动价值论认为:价值是劳动者的劳动或形形式式衍生物,“劳动力价值是由平均工人通常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决定的”(《资本论》第一卷第567页)。这样,劳动者工资是劳动量的货币表现形式,数量则是劳动力价值量的货币表现形式;资本利润是剥削劳动的结果,也是劳动量的货币表现形式。这里,资本利润——劳动量,是劳动者工资或劳动力价值量的一部分吗?劳动价值论并没有明确的回答,但综观全局,是否定资本利润——劳动量是劳动力价值量的一部分的,但资本利润——劳动量,应是劳动者收入——劳动者工资的一部分。从价值的定义来说,资本利润——劳动量,虽不是劳动力价值量的一部分,但是劳动者收入——劳动者工资(只是可能要除了部分劳动者向社会提供的必要的“剩余劳动”而已)的一部分,是被资本家剥削了,从而不存在工资与分红问题。因此,资本利润是剥削劳动的结果,是经济危机产生的根本原因,当劳动者工资低于劳动力价值量时,增加了劳动剥削;当工资高于劳动力价值量时,只是部分劳动回到劳动者手里而已,从而不存在劳动者工资过高问题,即不存在高管工资限制问题,也不存在工资与分红问题了,并且,我们应鼓励资本家增加劳动者——高管的工资。同时,对于劳动者工资或劳动力价值量来说,它们由劳动者的劳动量决定,但“劳动量”是难以计量的,我们只能用“劳动时间”来抽象把握劳动形成价值的规律,这样,金融企业或国有企业高管的限薪问题,就陷入难以计量的“劳动量”计量问题了。

边际效用价值论认为:价值是商品效用,效用是消费者对商品的主观感受,而商品价格是商品的边际效用。这样,劳动者工资,当然是劳动力商品的边际效用了。从而劳动力商品的边际效用是多少,就成为金融企业或国有企业高管的限薪问题,即陷入难以计量的“边际效用”计量问题了,当然,现实的劳动者工资——高管工资,就是劳动力商品的边际效用,也就不存在金融企业或国有企业高管的限薪问题。同时,既然劳动者工资是劳动力商品边际效用,即是资本家对劳动力商品的主观感受,当然,国家政府也就无权干涉“资本家对劳动力商品的主观感受”,即无权干涉劳动者工资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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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9-7 18:09:25
  马克思瞎说之后,大家跟着起哄。
  不过上楼已经看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问题其实与效用价值论的问题一样,就是计量问题。都很难计量。因此,从实践来看,这两种价值理论就不如均衡价值论来得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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