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只能观察到“价格”,而看不到“价值”。
在长期的观察中,人们发现,市埸上各种商品的价格都在不停地高低涨落着,价格是一个运动。
人们还发现,价格运动是有规律的,但价格运动的轨迹又是极不规则的。
由于价格的高低涨落关系着商品交换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甚至关系着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的成败和命运,所以,人们渴望揭开价格高低涨落的奥秘。
许多人认为,在价格高低涨落的现象背后,必然隐藏着一个本质的东西,正是这个本质的东西支配着价格的运动。经济学家们把这个隐藏在千变万化的价格现象背后并支配着价格运动的东西称为“价值”。
无数的经济学家都在探寻:这个“价值”究竟是什么?由此而产生了形形式式的经济学流派。
一部分经济学家认为,“价值”是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决定的,由此而提出了“劳动价值论”,与此相类似的还有“生产费用价值论”,认为价值是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生产费用”决定的,无论是“劳动价值论”还是“生产费用价值论”,都只是从商品生产者的角度去考察“价值”,他们只考虑了商品生产者在商品交换中的劳动耗费或生产费用耗费的补偿问题,而全然没有考虑到商品消费者的意愿,以及消费者对商品市埸价格的影响。
另一部分经济学家认为,“价值”是由商品的“效用”决定的,由此而提出了“效用价值论”。“效用价值论”是从商品消费者的角度去考察“价值”,他们考虑了消费者购买商品的根本目的是要满足自己的消费需要,而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只关心商品价格与商品效用的关系,并不关心生产者的补偿问题。
由于“劳动价值论”和“生产费用价值论”只从商品生产者的角度去考察商品交换当事人的利益诉求,所以,“劳动价值论”和“生产费用价值论”都是片面的。
由于“效用价值论”只从商品消费者的角度去考察商品交换当事人的利益诉求,因此,“效用价值论”也是片面的。
在现实生活中,那个支配着市埸上商品价格高低涨落的力量,不是一个单纯的力,而是一个很复杂的力的系统,不仅有来自生产者或消费者单一方面的力量,而是有来自于生产者和消费者、供给和需求各方面的各种力量同时在起作用。市埸上的商品价格,是由生产者与消费者、卖者和买者两个方面的力量共同决定的。
为什么市埸上各种商品价格的运动轨迹极不规则?原因就是因为有多种力量在同时起作用。
价值究竟是什么?
我的观点:那个隐藏在千变万化的价格现象背后并支配着价格运动的本质的东西,实际上是商品交换当事人背后的全部社会经济联系。也就是说,经济学家们所谓的“价值”,实际上是商品交换当事人背后的社会经济联系的总和。
1.市埸上的商品价格是由卖者和买者的共同意志决定的;
2.卖者和买者的意志是建立在他们各自利益的基础上的;
3.卖者和买者的利益是由他们背后的全部社会经济联系决定的。
如图:在每一项具体的交易过程中,卖者对所出售的商品在心目中通常有一个最低可接受价格,买者对购买的商品在心目中也通常有一个最高可接受价格。假如卖者的最低可接受价格低于买者的最高可接受价格,则交易可能成功,最终的成交价格将介于卖者的最低可接受价格与买者的最高可接受价格二者之间,至于最终成交价格定在二者之间的哪一个点上,则通常取决于卖者和买者的谈判能力或交易技巧。假如卖者的最低可接受价格高于买者的最高可接受价格,则双方无法达成在成交价格上的一致意见,交易不能成功。
以上例子可充分说明:买者的可接受价格,与卖者为取得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无关。
但是,卖者的可接受价格,却是与他为取得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或费用密切相关的。

以上例子可充分说明:买者的可接受价格,与卖者为取得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无关。
但是,卖者的可接受价格,却是与他为取得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或费用密切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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