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的本质和劳动价值衡量方法(二)
不但生产与消费具有相对性,人类的劳动与自然界的劳动(某些运动变化)也具有相对性,不存在质的差别。举个例子;因为修路,需要把某座沙丘转移到另外的位置上去,人通过挖沙、运沙的劳动可以得到这个结果,而大风经常地吹沙也可以得到同样的结果(只是可能所需时间较长)。风的“劳动”和人的劳动建立起了同样的秩序(或者说,导致了同样的秩序变化),只不过风消耗的能量比人类劳动的大(主要因为风的劳动中包含了许多无用功),耗时比人的长,除此之外,二者并无本质区别。其实,随着科技的发展,人类的体力劳动越来越少,更多的是脑力劳动,而脑力劳动的实质是设法让自然的力量代替人的体力,按人设定的秩序体系运动、转换,实现人类想要的效果,为人类服务,说不好听点儿,人在剥削自然,奴役自然,包括其他生命(如:各种农作物和牲畜)。剥削自然没错,剥削自己的同类则不公平,因为人与自然本来就是对立斗争关系,而人与人是合作关系。奴役自然,意味着人可以不劳而获,当然,并不是真的不劳动,只是粗活、重活,重复性的劳动让自然来完成,人类劳动的重点则放在如何让自然听从人类指挥,更好地为人类服务上,也就是认识和支配客观规律上。所以,人类真正的价值不在于多么会享受生活,而在于为宇宙重新构建秩序法则,变秩序控制我为我控制秩序,作宇宙的主人。总之,自然的劳动也可以创造价值,因为它完全符合我对劳动的定义,消耗能量建立起某种秩序体系,这种秩序体系又能满足人类的某种需求,远古时代,人类依靠自己的劳动满足自己的需求,但就在那时,其他生命和自然界也已经在为人类劳动了,如果没有各种植物长出果实,动物长出皮毛、肌肉,自然造就山洞,人靠什么生存呢?难道让人自己从头合成吗?人类那时的劳动很简单、原始,大部分是取用现成的自然成果或其他生命成果。当然,自然创造价值是有条件的,不是随便什么自然活动都创造价值,它必须被纳入到人类社会活动范围中,为人类所掌控,满足人类的某种需求才行。因为价值只对人类才有意义。自然创造的价值可以为人类享受,但不能算在人头上。拿能源来说,不论石油、煤、风还是水流中蕴藏的能量,本身都是不计算价值的,之所以在市场上被标价出售,是因为人们开采、利用它们需要付出一定的劳动,这种劳动的价值,本质是人类为自然界现有能量形式建立起新的秩序体系(如:石油被从地下抽到地上)。当一度电的能量和若干升石油燃烧释放的能量在物理上等值时,它们的经济学价值却并不相等,这正是因为生产它们所消耗的人类劳动价值不等。而一度电能创造多少价值,是由它能编排建立起的秩序复杂程度决定,并不确定,不等于一度电所作的功。当然,电能创造的价值不计算价值,更不会算在人头上。人的劳动在于改变自然的秩序,改变的目的是为了自已不劳动,而让自然为人类服务,体现人对自然的征服。因此,在自然规律作用下发生的秩序改变,是自然界给人提供的劳动成果,人可以享用,但不能把它算作人创造的价值,去和其他人创造的价值交换,这等于剥削自已的同类,就有失公平(公平只对人类社会系统内部而言)。但资本家恰恰是这么做的,在自动化生产的工厂里,资本家把自动化机械所创造的价值算作自已的利润,拿到市场上和别人的劳动进行交换。剥削自然是允许的,但只能用于消费享受,不能用于交换。因此,自然创造的价值一般不作具体估价。如果非要把自然创造的价值算在人头上,也肯定不该算在资本家头上,而应该算在发明、生产这些自动化机械的劳动者身上,是他们的劳动将自然的秩序转换纳入到了人类社会活动的范围中。由于社会现实经济中,资本家玩钞票的数字游戏规则总是以“成本+利润”给产品定价,这个利润只能来源于把机械创造的价值算在资本家头上,因此,资本家毫无疑问是在剥削发明创造自动化机械的劳动者。自然创造的、能够计算在人头上的价值主要是指模拟、代替人类劳动的那部分自然劳动,其他自然界的劳动,如:核反应堆中核裂变反应创造的价值,火箭发动机中,H2 +O2→H2O,燃烧推动火箭升空创造的价值,电饭锅煮饭创造的价值等,都不具体计算价值,更不能归功于人类。人类的劳动,从生理学角度说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机体中的化学能转化为电能(电位差,电脉冲信号等形式)做功,为脑力劳动的主要形式,另一种是机体中的化学能转化为动能作机械功,为体力劳动的主要方式。
确定了劳动的本质以后,我们就可以探讨一下劳动价值大小的衡量问题,这是经济学的基石。价值,是为了比较人类不同质的劳动之间某种量上的可比性,以便为公平、公正找到一个客观依据而由主观确立的概念。就是说价值这个概念属于主观范畴,自然界无所谓价值不价值。但是,价值的标准却必须到客观世界里去寻找,也只能在客观世界中找到,因为主观世界中不可能存在统一的衡量标准。劳动确定了价值才能进行等价交换。那么,到底选择什么样的指标来衡量劳动价值大小最合适呢?马克思曾经以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作标准,但这已被证明是不科学的,因为若简单用劳动时间 代表价值,提高劳动生产率就失去意义,并且无法解释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工人工作时间越来越短,所创造的价值却越来越多的事实。
价值是个量的概念,没有质的差别,经济学上的价值概念与社会学上的价值概念不完全一样。经济价值指的是具体劳动的有效付出,而社会价值强调劳动对社会造成的影响,或者说,满足社会需求的程度,是个比较模糊的政治概念。不同质的需求很难比较大小,因此,社会价值实际上是无法量化的。而经济学中的价值特别要求能够量化,它是为着劳动交换的公平实现而诞生的,非常关注劳动本身,而不是劳动的目的,满足社会需求的程度。
劳动有三方面质的规定性,即:能量、秩序、目的(满足某种需求)。很显然,目的是能量和秩序想要追求的结果,由于它具有明显质的差异性,无法胜任量化劳动的职责。而且,满足需求的程度有很大的主观性,假如同样的产品,对不同人,满足其需求的程度不同,因而就有不同的价值,整个市场非乱套不可,主观的事物(其特点就是混乱、不确定),一是很难量化;二是很难求真(对某一个人到底有多重要,他是不会说真话的)。量化劳动的指标必须客观而又无质的差异。一个急性阑尾炎患者,一个慢性病患者都需要手术治疗,前者不治有生命危险,后者暂无性命之忧;前者一刀即可解决问题,后者可能需要动几次手术,如果从满足救命的需求程度来说,肯定切除阑尾的手术价值大,但事实上不能这么衡量劳动价值,因为切阑尾只是一个简单的手术。如果按此逻辑推断,不涉及拯救生命的整容手术根本就无价值可言了。衣食住行玩,食最重要,是不是粮食价值就应该最大?好象正相反,农民富不起来,对生存可有可无的娱乐业却富得流油。一斤面粉中所包含的能量和营养成分就那么多,对饱汉、饿汉都一样。所以需求很难比较大小。我们可以说,只要是人类需求的,不管质上有多大差异,全部视为平等重要而不在劳动价值中予以体现。
剩下另外两个质的规定性:能量和秩序。有人认为能量是同质的,而秩序则千差万别,不同质。这是误解。如果说秩序存在质的差异,能量也有各种质的差异,如:热能、动能、势能、化学能、核能、电能……为什么能量都能用焦耳来衡量呢?对能量的衡量还是以秩序为指标的:1牛顿的力拉住物体在水平方向位移1米,我们说该力作了1焦耳的功,或者说,该力具有1焦耳的能量,这个能量值是由物体水平位移发生秩序改变体现出来的,即:物体由A 点转移到了B点,两地相距1米。事实上,能量和秩序具有同一性,能量的转换就是一种秩序变化。在《我的宇宙观》一章中,我还会对能量、物质的本质作进一步的阐述,说明能量与秩序的一致性。秩序从形式上看千差万别,但实质上,不过是107种元素在时空中的排列组合变化,就是意识精神亦不例外。思维的生理机制不过是生物电脉冲和化学递质在大脑中不断进行秩序变化。秩序就是规律的排列组合。规律是一种客观的虚幻事物,这决定了秩序也是一种虚幻事物,秩序虽然在形式和内容上迥异:万有引力定律、电磁感应律、核裂变规律等简直风马牛不相及,但那是自然界自已的事,它们在人头脑中都不存在质的差别,也没有等级、大小之分,核裂变反应能释放出巨大的能量,但在人脑中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人脑中只是映射核裂变反应能放出巨大能量这样一个规律事实。所有规律在人脑中都一样,只有一条二条三条的数量多少之分。请记住,人类的劳动,目前只是对各种自然规律重新排列组合,并不涉及对规律本身进行改造,比如:让万有引力失效。即使有一天真能改造规律了,仍然不违反我说的原则,只不过那时候是对规律背后的规律进行排列组合。自然界中的规律本身和映射到人脑中的规律映象是两回事,我们研究人类劳动的价值时,只关心后者,即思想的活动,我在社会学中探讨思想的本质时说过,思想是比规律还要虚的事物,所以才能映射重排规律。如果思想的本质是规律的一种或者隶属于规律,它就无力指挥别的规律了。宇宙就是这样神奇,由虚衍生出实,又由虚来控制实,越虚幻,反而越强大。至于思想为什么会有如此巨大的控制力,我在宇宙篇中讨论自由的深层含义时会有论述,此处不多说。由于人的思想很虚,无法直接交流,必须寄托于物化载体上才能为别人感知、认识。所有的思想内容都要转化成声波、图像、文字或肢体动作才能得以传播,而这些物化载体无疑是利用包含在其中的秩序信息来代表思想内容的。宇宙中有两样绝对的事物,运动和秩序,这二者是相互关联的。运动都是有秩序的运动,秩序在运动中得以展现。秩序不存在时,运动也将消失;运动不存在时,秩序也无法显现,二者共存亡。我们平常说的混乱、无秩序,只是一种生活用语,你再乱扔,扔出去的物体也符合抛射物体运动的规律,是有序的,只不过这种秩序是人的无意之为或者是人不希望的。总之,秩序无处不在,你吹一口气,很多空气分子的秩序就发生改变;你的鞋上沾个泥点子,鞋的秩序就发生了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