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价值还是社会价值?--马克思价值论的一个矛盾
黄焕金
那么这种因生产率提高而获得的更大价值,获得的这笔“超额利润”,是什么性质的价值呢?马克思说它是“社会价值”。他说:“但是物品的价值不是它的个别价值,而是它的社会价值”。 但实际上它却是一种因自然垄断的形成 而产生的“虚价值”,或者说是一种“假价值”。因为通过这个“社会价值”,它所获得的是一种不正常的“超额利润”。这个超额利润迟早要消除,价值迟早要回归于个别价值,否则就算在马克思本人看来也不符合价值规律,因为他曾这样说:“随着机器在同一生产部门内普遍应用,机器产品的社会价值就降低到它的个别价值的水平。于是下述规律就得到了证实,按照这个规律,剩余价值不是来源于资本家用机器所代替的劳动力,恰恰相反,是来源于资本家雇来使用机器的劳动力”。 从马克思前后这两段引文来看,他有时把价值认为是“社会价值”,有时又把价值认为是“个别价值”(---在他看来,在个别价值低于社会价值的情况下,产品的社会价值降低到其个别价值才是符合价值规律的,因为社会价值降低到其个别价值的水平,就把一切虚高的价值挤掉),是否体现出他关于价值概念的某种矛盾性?确实,这体现了马克思对价值概念的矛盾。当然,如果个别价值等于社会价值,那就没有矛盾了。问题是,当个别价值不等于社会价值时,到底哪一个才算是真正的价值,才真正表征价值的意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