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m先生在评述马克思的逻辑时[见:
https://bbs.pinggu.org/thread-2406773-1-1.html],在理解能力上存在严重的缺陷:
这就是,把事物的本质[商品的价值]和本质的外在表现[用另一种商品表示出来的交换关系]混为一谈。在clm看来,在商品的二重性上,马克思认为“交换价值与使用价值完全无关”。他之所以这样说是他引述了马克思以下的原话“我们已经看到,在商品的交换关系本身中,商品的交换价值表现为同它们的使用价值完全无关的东西。”为证。
我在这里要提请这位自命不凡的clm先生注意的是,马克思在这里明明说的是“
商品的交换价值表现为”怎么就被你偷换成了“
交换价值”?事物的“本质”能和事物本质的“表现”在概念上相等价吗?莫非你这样明目张胆地曲解原著的本意就能证明你的高明之处?
现在要问,马克思在这里让“我们已经看到”的究竟是什么呢?是在商品的物物交换这种最简单的关系上,看到了商品的二个互相
独立的对其使用和生产发生影响的因素——使用价值和价值。请注意这里是对交换关系发生影响的因素——商品的有用性和商品的劳动耗费性,并且这二项因素相互之间是独立的。用数学的语言来说,就是二个
相互独立的自变量,是
描述商品的二个不同的维度。马克思写道:“交换价值
首先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可见商品之间不同的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只是马克思这里所说的“交换价值”的
表现,而不是这里的“交换价值”
本身。否则他不会接着写道:“商品固有的、
内在的交换价值似乎是一个形容语的矛盾”[P49]。毫无疑问,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交换价值”和其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我们通常理解的交换价值]”是相区别的。前者是“
内在的交换价值”,后者是“
外在的价值表现”。
我要提请《资本论》的读者注意马克思在对各种经济范畴的论述时的独特方式,这就是,他总是从最简单的形式出发按照事物发展的进程逐步进行深入的展开。这就给后世那些想在马克思的原著中寻找现成定义的人设置了一个犯难的迷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