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百五 发表于 2013-7-19 12:54 
有些定义本身就是命名,有些定义是对已有的概念加以叙述。
比如,物理系学中,当还没有场这个概念时, ...
即使当初描述“场”的时候说成“某种空间”或用X替代,这名称依然是命名,这种概念性描述依然是定义,后来叫做“场”是一种重命名而已。命名和定义不可分,但它们依然是能区别的。你可以说有些命名是对事物的简单描述,但任何定义显然不会是单纯的命名。
价值是存在的,我们都知道它隐藏在商品之后,这一点就像“场”一样,我们看不到它,可知道它的存在。这时,有人对它进行较为严格的定义(这不代表我认可马对价值的定义)。我不明白这个过程存在什么问题?
社会主义和上帝是否能归为一样,我保留意见。但主观的东西也有定义,你不能说对虚幻的东西定义就有问题。
我们无法确定描述中的社/会/主/义/和上帝是否确定存在,但“价值”就像我们看不见“场”却知道它存在一样,他一定隐藏在商品的背后,有那么一种东西存在着。你可能会觉得价值和人主观感受到的“效用”等因素有关,它的客观性值得质疑,因此虚幻,这的确值得深入探讨。我觉得这是因为马有偏颇的定义导致的。但我认为商品背后被命名为价值的那种东西是存在的。
我还是觉得这是一定义,这一定义本身是有问题的,他对我们并不能非常了解的东西进行了明显有问题的定义,这也说明对定义的探讨是有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