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显然,商品的价值必须沿着这样一个路径走:自然使用价值----社会使用价值(也被称之为效用)------价值。
毫无疑问,任何自然使用价值,离开了人的活动,都是不可能成为或具有社会使用价值的。而这一点恰恰是效用价值论的一个软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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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李冬会先生混淆了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的本质区别,将两者混为一谈。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论述的商品价值是商品的交换价值,对于商品的使用价值马克思比谁都清楚,如果就商品的使用价值而论述,马克思就完全没有写资本论的必要。请李冬会先生看看马克思的下述关于商品的论述:
《这种共同东西不可能是商品的几何的、物理的、化学的或其他的天然属性。商品的物体属性只是就它们使商品有用,从而使商品成为使用价值来说,才加以考虑。另一方面,商品交换关系的明显特点,正在于抽去商品的使用价值。在商品交换关系中,只要比例适当,一种使用价值就和其他任何一种使用价值完全相等。或者象老巴尔本说的:
“只要交换价值相等,一种商品就同另一种商品一样。交换价值相等的物是没有任何差别或区别的。”【“只要交换价值相等,一种商品就同另一种商品一样。交换价值相等的物是没有任何差别或区别的……价值100镑的铅或铁与价值100镑的银和金具有相等的交换价值。”(尼·巴尔本《新币轻铸论。答洛克先生关于提高货币价值的意见》第53页和第7页)】
作为使用价值,商品首先有质的差别;作为交换价值,商品只能有量的差别,因而不包含任何一个使用价值的原子。
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只剩下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可是劳动产品在我们手里也已经起了变化。如果我们把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抽去,那末也就是把那些使劳动
产品成为使用价值的物质组成部分和形式抽去。它们不再是桌子、房屋、纱或别的什么有用物。它们的一切可以感觉到的属性都消失了。它们也不再是木匠劳动、瓦匠劳动、纺纱劳动,或其他某种一定的生产劳动的产品了。随着劳动产品的有用性质的消失,体现在劳动产品中的各种劳动的有用性质也消失了,因而这些劳动的各种具体形式也消失了。各种劳动不再有什么差别,全都化为相同的人类劳动,抽象人类劳动。
现在我们来考察劳动产品剩下来的东西。它们剩下的只是同一的幽灵般的对象性,只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即不管以哪种形式进行的人类劳动力耗费的单纯凝结。这些物现在只是表示,在它们的生产上耗费了人类劳动力,积累了人类劳动。这些物,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商品价值。
我们已经看到,在商品的交换关系本身中,商品的交换价值表现为同它们的使用价值完全无关的东西。如果真正把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抽去,就得到刚才已经规定的它们的价值。因此,在商品的交换关系或交换价值中表现出来的共同东西,也就是商品的价值。研究的进程会使我们再把交换价值当作价值的必然的表现方式或表现形式来考察,但现在,我们应该首先不管这种形式来考察价值。
可见,使用价值或财物具有价值,只是因为有抽象人类劳动体现或物化在里面。一个没有价值的东西可能会有交换价值。那末,它的价值量是怎样计量的呢?是用它所包含的“形成价值的实体”即劳动的量来计量。劳动本身的量》
对我的帖子,李先生可以依然保持不屑的沉默,但我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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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关于几个概念的解释
理论不过是某个知识领域的所涉概念的体系。所以我们要把握一种理论,必须首先要把握相关的概念。对于概念的误解或误用,往往会使一个理论产生重大缺陷。
一,使用价值
无可置疑,对于一种物比如铁,有没有人类存在,它们的自然属性也是存在的。一台电视机生产出来,就算是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人需要它(比如因其款式老旧) ,可是它的被生产出来的一切作为这台电视机的功能还是存在的;它们的存在都是不依我们人类的意识为转移的,从而是客观的。本来我们称这种存在为其自然属性是最为合适不过的了,但是我们知道:我们所谓的使用价值,是物(或某种形式的存在)因其确实存在着的某些功能而有这种概念的;也就是说,凡是使用价值,总是与一种客观的“有”联系在一起的;那么,既然它们首先有一种自然属性从而是一种客观的或自然的存在,则我们称之为物的自然使用价值则是很自然的事情了。
任何一物或某种自然使用价值,显然可以有这种情况发生:即它对甲有用,而对乙无用。这时当我们不考虑交换问题时,这种对甲的有用性,我们总要进行一下命名,因而我们可以考虑将其称之为个别使用价值。我们一定要注意:就是这种作为与自然使用价值相区别的个别使用价值,从而对于甲的个别使用价值,相对于乙而言,又具有一种不同于那种自然使用价值的另外一种客观性。
而当考虑到交换时,我们知道,在一个相对大的市场内,总是有形形色色的具体的不同规模的交换行为发生的;那么,即使是仅仅存在着某种一对一的供求,我们显然也不能认为他们之间交换就不是市场交换。这样,那怕是只有一物(对象物视为货币)是用来交换并交换着,则它便有了社会意义上的使用价值,从而我们称之为社会使用价值。显然,我们不能将其称之为市场使用价值,一是这不符合我们的语言习惯,二是在逻辑上,市场总是社会的内容。
显而易见,上述物的存在状态及与人们之间的关系是不同的,那么我们也就不能用同一个概念来表述它们;除非我们在特定的场合认为当时不需要进行具体的区分,那样,我们只说使用价值便可以了;一旦我们要表述一种在某种特殊情况下物与人们之间的关系,那么这个概念的使用便是不准确的了。还有,我们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个别使用价值与社会使用价值无论如何都是与我们的感官从而体验进而满足感相联系的,因而它们具有某种意义上的抽象性。
在此有必要指出的是:所谓价值悖论问题,就是缘于人们对自然使用价值与社会使用价值的界定不清晰所至。
二,关于价值
马克思说过:
“劳动产品对别人是否有用,它的产品是否能够满足别人的需要,只有在商品交换中才能得到证明。” ① [1]104
马克思还说:
“没有一物可以是价值而不是使用物品。如果物没有用,那末其中包含的劳动也没有用,不能算作劳动,因此不形成价值。”[1]54
“在商品的交换关系或交换价值中表现出来的共同的东西,也就是商品的价值。”[1]51
“交换价值首先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这个比例随着时间和地点的不同而不断改变。”[1]49
显而易见,马克思界定的这几个概念是十分清晰且为人们所熟悉的,我们更没有任何理由反对之,从而完全可以接受之。这样,商品的交换价值和价值等的概念也就确定下来了。在此顺便指出一点的是:既然若劳动没有用,则劳动就不形成价值,而这种有用性只有通过交换中才能得到证明;那么商品间交换比例的变化即交换价值的变化,无疑就是商品价值的变化。因此那种认为交换价值变化而价值(一种说法是交换价值本身[2]161)不变的观点,就是极其荒谬的了。
最后我们需要讨论一下个别价值和社会价值这两个概念。
我们所理解或认同的个别价值,在这里要区分为作为生产者的个别价值与作为消费者的个别价值。
这里的作为生产者的某种商品的个别价值的概念,区别于马克思的个别价值概念,即由于单纯的生产者的生产方面的原因而形式的商品“价值”。对于马克思而言,这种个别价值是一种在市场交换之前便确定下来的劳动所生产从而赋予的某种单位商品的价值; [1]352而对于我们来说,它则是一种某种单位商品中包含的所购买的两种劳动的价值加上其预期利润。
而这里的作为消费者的某种使用价值的个别价值的概念,则类似于庞巴维克的主观价值概念,[3]150即:它是一种使用价值的能够使某消费者通过对它的所有权而获得的某种满足感。②
上述二种个别价值都是建立在前面所讨论的个别使用价值的基础之上的。
一般而言,社会价值是与个别价值相对立的,为社会使用价值的进一步的或全面的抽象形式。有些时候,人们对价值一词的使用是模糊的;从而在不同的具体情况下,这种价值概念的具体内涵实是不同的;如果不是这样,没有社会价值这一概念也是无所谓的。这样,它其实就是马克思所界定的价值的概念的另一个语言形式,它的存在是为了在某些场合的对马克思的价值概念的准确使用的。
三,劳动
关于劳动,人们曾把之分为生产劳动及非生产劳动。马克思的观点如前述外,还有:
“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是,有目的的活动或劳动本身,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1]202
并且:
“一切原料都是劳动对象,……”[1]203
“一切物质条件都算作劳动过程的资料。他们不直接加入劳动过程,但是没有它们,劳动过程就不能进行。”[1]205
还有
“为了把自己的劳动表现在商品中,他必须首先把它表现在使用价值中,表现在能满足某种需要的物中。”[1]201
而马歇尔是这样说:
“一切劳动的目的都是为了生产某种结果。……劳动是一切头脑或身体付出的努力,部分上或全部都以获得某种好处为目的,而不是以直接从这种努力中获得某种好处为目的。”[4]54
关于生产劳动,马克思说:
生产工人的概念决不只包含活动和效果之间的关系,工人和劳动产品之间的关系,而且还包含一种特殊社会的、历史地产生的生产关系。这种生产关系把工人变成资本增殖的直接手段。“[1]556
关于生产,马克思则说:
“各种经济时代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1]204
“每一个商品生产者都必须生产一种使用价值,即满足一种特殊的社会需要,”[12]394
既然马克思说“一切原料都是劳动对象”和“一切物质条件算作劳动过程的资料”,那么对此我们就无须进行考察了,而“劳动本身”则自不待言。而马克思的关于生产劳动的所谓资本增殖,不过就是工人的劳动力成为商品从而为资本家进行的剩余价值生产;对此,我已经在另一篇文章中证明这是一种错误的观点,因此这里不再赘述。这样,二者的观点就基本没有什么区别了,因而我们在此只须注意到这种“有目的的活动”或“某种结果”从而“满足某种需要”或“获得者得某种好处”就可以了。
就此,显而易见,劳动或生产的目的无非就是为了满足人们的需要,而人们的需要我们知道是多种多样且不断发展的;人们既有物质性需要,又有精神性需要。换言之,人类的幸福总是建立在其丰富多彩的需要并且这种需要的满足之上的。既然如此,我们是否有理由认为,一种人类行为一方面满足了人们的需要,一方面又不从属于劳动或生产劳动的范畴?我们是否可以认为,一台电视机的生产工人是劳动的,而从电视机中看到和听到的歌者却是不劳动或是非生产劳动的?我们是否可以认为,生产按摩器的工人是劳动的,而按摩者就是不劳动或是非生产劳动的?我们是否可以认为,几个工人各自为政地低效率地生产某种产品是劳动的,而有人把工人们组织起来进行合理地分工从而提高了效率从而更好地满足了社会需要但他却是不劳动或是非生产劳动的?我们是否可以认为,一个缝纫工在工厂制衣就是劳动的,而当他作为仆人为雇主制衣时就是不劳动或是非生产劳动的?在此,我们可以看一下,这里作为后者的活动或是在后一种情况下的活动是没有进行有目的的活动,还是没有满足人们的需要?抑或是说,那些需求者们因为后者或后一情况而没有从中得到幸福?答案无疑是否定的。
因此,所谓劳动——即生产劳动,一,必须是其所形成的一种效果是可以转让的;二,在社会交往中,对于价值或者说对于一种行为的劳动性评价,不是在于各自的生产条件或生产方式或是其主观性如何,而在于一种客观性结果,这个结果就是一种行为是否满足了他人的某种需要,而其判断尺度是外在的。
而从总体上说:劳动,——价值论上的生产劳动,不管是歌者、仆人、公务员,抑或是资本家、工人,只要他的行为是旨在满足他人的正当或正常的自主意识的需要并进行着一种市场交换,那么他的这种行为就是这里所讨论的意义上的劳动——社会劳动或社会生产劳动!就此而言,市场只需要考虑使用价值的抽象意义,而不去考虑它的具体意义或具体性。这个抽象性在此不是指那种无差别的通过交换而体现出来的人类劳动,它是劳动效果的抽象性而不是劳动本身的抽象性——有用性的形成不同于形成的有用性;从而是指由于这种劳动而形成的一种普遍意义上的有用性,——即我们平常所说的效用!而这个具体意义或具体性,当然是指使用价值和使用价值形成的外在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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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引文中黑体字为笔者加。下同。
② 请注意:我们前面所提到过个别使用价值与社会使用价值具有着某种意义上的抽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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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2] 白暴力:财富劳动与价值[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3。
[3] 庞巴维克:资本实证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
[4] 马歇尔:经济学原理[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5。
2008-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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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的帖子,李先生可以依然保持不屑的沉默,但我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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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不屑,而是精力有限.许多贴子不是无法回,就是不能专门详回.如有慢待,还请担待.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2-4 10:47:22编辑过]
看来是我误解李先生了,在此向李先生道歉并感谢百忙中回应我的讨论!
关于使用价值和价值你在回复中说了很多,这方面我们的看法和马克思的看法都是一致的,所以不必在此浪费过多的口舌。而关于交换价值你在“关于几个概念的解释中”并没有给予正面的回答,只是在对“价值”概念的解释中有所涉及。你说到:“显而易见,马克思界定的这几个概念是十分清晰且为人们所熟悉的,我们更没有任何理由反对之,从而完全可以接受之。这样,商品的交换价值和价值等的概念也就确定下来了。在此顺便指出一点的是:既然若劳动没有用,则劳动就不形成价值,而这种有用性只有通过交换中才能得到证明;那么商品间交换比例的变化即交换价值的变化,无疑就是商品价值的变化。因此那种认为交换价值变化而价值(一种说法是交换价值本身[2]161)不变的观点,就是极其荒谬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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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完全可以接受之的马克思对交换价值的界定,其中有下面两个引用:“在商品的交换关系或交换价值中表现出来的共同的东西,也就是商品的价值。”[1]51“交换价值首先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这个比例随着时间和地点的不同而不断改变。”[1]49
我认为你并没有从这两个引用中理解马克思的交换价值。马克思说“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中的量的关系和比例很明显是商品数量的比例,也就是说交换价值是这种比例的比值,它只出现在商品交换的条件下,为交换而存在,马克思的交换价值意义仅在于此。而你对交换价值的解释避开了交换价值的最重要特征——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比例关系(比值),把它说成是通过交换使得劳动的有用性得到实现的价值,和能够导致使用价值变化的价值。你说到“...若劳动没有用,则劳动就不形成价值,而这种有用性只有通过交换中才能得到证明;那么商品间交换比例的变化即交换价值的变化,无疑就是商品价值的变化。”可见你并没有区分开交换价值与使用价值。
你后面的论述基本上与交换价值与使用价值的讨论无关。并且极力否认商品的交换价值的存在。说了一大堆劳动和商品的有用性的废话。
“市场只需要考虑使用价值的抽象意义,而不去考虑它的具体意义或具体性。这个抽象性在此不是指那种无差别的通过交换而体现出来的人类劳动,它是劳动效果的抽象性而不是劳动本身的抽象性——有用性的形成不同于形成的有用性;从而是指由于这种劳动而形成的一种普遍意义上的有用性,——即我们平常所说的效用!而这个具体意义或具体性,当然是指使用价值和使用价值形成的外在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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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资本主义的整个经济活动恰恰是建立在你认为不需要考虑的“无差别的通过交换而体现出来的人类劳动——(即交换价值)”基础之上的,没有交换价值的作用,资本主义体系会立即崩塌。正是“劳动本身的抽象性”、“有用性的形成”造就了资本主义的剥削,资本主义的侵略和扩张性以及资本主义的周期性危机。
“...若劳动没有用,则劳动就不形成价值,而这种有用性只有通过交换中才能得到证明;那么商品间交换比例的变化即交换价值的变化,无疑就是商品价值的变化。”可见你并没有区分开交换价值与使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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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读三遍,其意自现.不知把这个贴子看了几遍.
显然,你要是理解了前面的,就不会认为后面的是无关紧要的废话了.
而这些都理解了,你也就不会有最后的"事实上........"这一段话了.
比如,你若学了屠龙之技,能否到微软混碗饭吃?
-------------本人虽然有些多事.不过可是好心哟.
“书读三遍,其意自现”你现非我现。
你要把道理说出来我才能领受你的好心,否则你就真是多事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