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经济学对商品是这样定义的: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这个定义是错误的。正确的定义应该是:用于交换的物品。这个定义,不仅包括劳动产品,还包括非劳动产品,例如器官、肉体、没开发的资源。
传统经济学为什么要那样下定义?根源还在价值规律。传统经济学认为,商品交换都是等价交换,所以参与交换的物品必须都有价值。如果没有价值的东西和有价值的东西交换了,肯定不是等价交换,所以参与交换的东西必须都有价值。而劳动价值论又认为,只有劳动产品才有价值,所以参与交换的东西必须都是劳动产品。不是劳动产品,就没有价值,参与交换肯定不是等价交换。所以商品必须是劳动产品。这就是传统经济学的逻辑脉络。传统经济学为了保证从前到后逻辑的一贯性,不自相矛盾,就不得不迁就价值规律,就那样给商品下了定义。
而实际上,等价交换存在不存在呢?不存在。价值是商品消耗的劳动时间,两种商品进行交换,怎么恰好它们消耗的劳动时间就相等呢?不可能,几率很小。所以等价交换是不存在的,都是不等价交换,价值规律是错误的。
既然等价交换不存在,那么就没有必要迁就价值规律了,也就没有必要要求商品必须是劳动产品了,所以商品的定义就要作上面的改动了。
定义改动之后,没有价值的非劳动产品与劳动产品的交换,也就能被承认是商品交换了。例如卖淫也可以被认为是商品交换,一个人在海滩上拾了一颗宝珠换了一辆车也可以被认为是商品交换。当然这都是不等价交换。
富人为什么富,穷人为什么穷?主流经济学至今没能解决这个问题。马克思经济学认为富人之所以富裕是因为富人剥削了穷人。但主流经济学不承认。可是它又拿不出来更好的答案。其实,富人之所以富裕,除了剥削之外,还有另一个更隐秘的原因,就是不等价交换。剥削发生在雇主和雇工之间,不等价交换发生在商品交换者之间,例如资本家和资本家之间、资本家和农民之间、农民和农民之间、国家和国家之间。两个自由农民,都不是雇工,都不受剥削,为什么一个比另一个穷?这就是不等价交换造成的。一个资本家为什么比另一个资本家穷、一个国家为什么比另一个国家穷?这也都有不等价交换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