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商品价值公式c+v+m可以说是众所周知。公式中c一般称为不变资本,v称为可变资本,m称为剩余价值。与现代成本制度可以对应的是v可变资本可视为工资及附加,m剩余价值可以视为利润。马克思的价值公式是不含税的,和今日的销售收入(或不含税产值)可视为相同。
问题来了,c不变资本代表什么?
就不含税产值构成而言一般有以下项目:
不含税原材料及动力费用;
其它中间投入费用(不含利息费用,下同);
工资及附加费用(工资总额与五险一金);
折旧费用;
利息费用;
营业盈余(可视为利润总额,假设产品全部销售)。
显然c不变资本的项目应包含:不含税原材料及动力费用,其它中间投入费用,折旧费用,利息费用。现代会计制度认为不含税原材料及动力费用、其它中间投入费用为变动成本费用,折旧费用、利息费用为固定成本费用。
马克思认为m剩余价值是工人创造的,应该归工人所有。马克思的逻辑是谁创造归谁所有。但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并不认可这个逻辑,它们认可的逻辑是谁所有归谁所有——利润归股东所有。
马克思的逻辑为什么没有被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采用呢?假设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采用了马克思的逻辑,或出现什么结果?除了工人本人之外,不可能有其它人去投资企业。那么企业只能有两种:国有制企业和劳动者所有制企业。
我国有一个阶段真的是只有这两种企业。但是国有制企业利润并不归工人所有而是归国家所有(还是遵守了谁所有归谁所有的逻辑)。劳动者所有制企业利润表面上是归劳动者所有但实质上还是归所有者所有。后来我国允许私人投资企业,当然也遵守谁投资(所有)归谁所有的逻辑。
谁所有归谁所有PK谁创造归谁所有, 谁所有归谁所有获胜。
常有人说剩余价值或利润不只是工人创造的,管理者技术人员等等均是剩余价值或利润的创造者。这话不假,剩余价值或利润是企业的创造,企业是可以人格化的。但无论剩余价值或利润是谁创造的,剩余价值或利润只归所有者所有。不要忘了,剩余价值或利润不总是正值,当剩余价值或利润是0甚至是负值的时候,所有者也是必须承担的。